韓職洋將非美籍球員 稅務吃垮實質薪資 - 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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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osen.co.kr/article/G1111037996

韓國在2015年修改所得稅法(隔年開始適用)
將原本境內一年內居留超過183天之『居住者』外籍人士的稅率級距大幅拉高
(居住者的所得申報必須連同海外所得也列入申報)
而以2018年稅務年度基準
年所得在1.5億~3億韓元者課稅稅率為38%
3~5億韓元區間者,課稅稅率為40%
5億韓元以上者,課稅稅率為42%
比原本僅有22%的外籍人士稅率幾乎增加一倍
另外,由僱用方的預繳代扣稅率為3.3%
許多洋將若未被續約,隔年繳交所得稅人早已不在韓國境內時,就很難追繳
韓國政府只能以催繳或在未來出入境韓國時進行追加罰則,但實際上多數是追繳不到的
不過,韓美兩國政府有簽署稅務協議
好處是在韓國已繳交之所得稅,在美國稅務可抵免,
通常這種情形,美籍球員約只要再繳交2~3%所得稅給美國政府
但反之,如在韓職外籍球員來源第二多的多明尼加籍球員
因韓多兩國並未簽署稅務協議,多明尼加球員不僅要繳交高額在韓所得稅
回到多明尼加也可能必須繳交當地動輒30~40%的全所得稅務(包括海外所得)
多明尼加籍球員實質所得相對少非常多
這也是這幾年韓職在找美籍球員的代價上,
有時比續約多明尼加籍洋將要把薪資翻倍翻漲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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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台灣對外籍勞工的稅率怎麼計算?
或許之前有跟多明尼加有邦交時,不知稅務有沒有相對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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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acy avatarTracy2018-11-29
好像蠻不公平的 如果還有美國籍 還要被美國扣稅要自己承報
一筆錢被扒二層皮
Hardy avatarHardy2018-12-03
其實兩岸之後也要簽署CRS稅務資訊協議 台流也要如實申報了
Hazel avatarHazel2018-12-05
以前到大陸賺錢 台灣這邊不一定能追查到你該報多少的稅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8-12-09
但另一方面好處是稅務透明化之後 境外資金就能合法匯入出
Hedy avatarHedy2018-12-10
以前台流都要找各種奇怪名義把錢弄來弄去 明明那是合法賺
Ursula avatarUrsula2018-12-11
對了 因為韓國修改所得稅法 其他職業聯賽也有改用稅後聘雇
Sarah avatarSarah2018-12-13
畢竟有些運動主力來源都在某幾國 用稅後計價反而務實XD
Edwina avatarEdwina2018-12-15
加上經紀人費用,僅剩一半薪資了吧?
Iris avatarIris2018-12-16
第二層皮是用實質所得再抽一次,還是原始所得?
Ursula avatarUrsula2018-12-16
主要是看母國的稅法 類似案例可參考台灣跟大陸簽CRS
Hedy avatarHedy2018-12-21
以前台流也是為了想要日後把錢匯回台灣 會去計算怎麼申報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12-23
但如果兩邊都簽署CRS資訊交換 那就不能刻意選擇性申報了
Dora avatarDora2018-12-26
不知道可不可以用合約裡所謂的"option/incentive"來少申報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8-12-29
問題是兩岸簽的成嗎?
Ingrid avatarIngrid2019-01-02
不是CRS是看兩邊有沒有簽租稅協定,另外台灣跟中國有簽,
但是沒有生效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9-01-04
還有待滿183會變成該國的稅務居民是普遍性的稅法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