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職FA制度實施21年零撤回 若違規會遭重 - 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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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職FA制度實施21年零撤回 若違規會遭重罰

〔記者羅志朋/綜合報導〕韓職總冠軍賽NC恐龍昨以4:2擊敗斗山熊,以4勝2敗拿下隊史
首座總冠軍,依據KBO韓職規章第17章FA(Free Agent)自由球員規定,每年韓職總冠軍
賽結束後5天之內,總裁(Commissioner,等同中職會長)對該年度取得FA資格之選手、
繼續擁有FA資格之選手、FA等級進行公告。

取得FA資格之選手,如果要行使權利,在公告後2天以內,向總裁提交申請FA權利行使批
准;依照KBO聯盟規定表格填寫FA申請書,然後向原所屬球團提出申請,球團向總裁提交
接收到FA申請書的相關辦法,總裁依據FA申請書提交截止日的隔天批准公告。

接著,選手在總裁公告FA申請批准選手的隔日起,將可與所有球團(包括國外球團)就下
一年度的選手契約開始進行交涉,換句話說,就是正式啟動FA市場洽談合約。

韓職FA制度1999年實施,至今滿21年,從來不曾發生過選手行使FA權利,最終竟然撤回的
狀況,如果有此行為是會挨罰的,且罰則不輕。

韓職規章第17章第176條明定:「如果有違反自由球員制度相關規定者,總裁可進行懲戒,
如果是球團則契約無效,且3年期間遭剝奪1次選秀指名權;如果是球員,遭剝奪當年度FA
申請資格,以及公告其為『任意脱退選手』1年;如果是教練和職員,禁止登錄1年。」如
果是聯盟工作人員失職也有相關處分。

順帶一提,NC恐龍33歲強打捕手梁義智勇奪今年韓職總冠軍賽MVP,他原效力斗山熊,
2018年球季結束行使FA權利,NC恐龍與他簽下4年125億韓元(約3.2億台幣)大型合約,
包括簽約金60億韓元、4年的年薪總和是65億韓元,為韓職史上總值第二高的合約。

如果以台幣換算,NC恐龍每年要支付梁義智8000萬台幣,這是一支中職球隊3分之2本土球
員薪資,相當可觀。梁義智去年打擊率3成58、23轟、84分打點,今年打擊率3成54、20轟
、61分打點,表現相當稱職,也是南韓國家隊主戰捕手。

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336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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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20-11-27
反觀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0-11-28
反觀刷起來
Madame avatarMadame2020-11-30
那他們有幾天內滾動不同解釋嗎
Kama avatarKama2020-12-02
反觀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0-12-03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嘻嘻 繼續草創一百年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0-12-05
他們沒有在球員行使FA以後才突然改規則
Sarah avatarSarah2020-12-07
台灣何時有FA選手的合約金額比照梁捕手?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0-12-08
反觀。規章當成兒戲。
Dora avatarDora2020-12-10
那他們有fa球員母隊不能簽回變失業球員的風險嗎?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0-12-12
中職聯盟:原來撤簽FA可以罰錢,跟進國際規則!
Elvira avatarElvira2020-12-13
何時台灣觀看棒球人口跟參賽隊伍能跟韓國一樣 那簽約金就有機會追上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0-12-15
頂級球員薪水真是海放中職
John avatarJohn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