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輔助判決限兩次合理嗎? - 棒球

Table of Contents

先承認我爪爪

這邊不討論一壘審是單純目X還是想邦忙

單純覺得就算都挑戰成功 一場還是只能挑戰兩次這規定不太合理吧

我也知道沒有限制會拖時間 或者有人會說規則是大家一起訂的之類的

但單純好奇大家對這個規則有什麼看法

--

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9-08-31
其他隊2次 爪爪無限制 這樣可以嗎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9-09-04
判錯兩次直接換裁判
Jacky avatarJacky2019-09-08
就說了 只要一直成功就能無限挑戰比較好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9-09-12
連四篇xd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9-09-13
爪酸會說合理
Eden avatarEden2019-09-18
合理啊 不然中職裁判面子會掛不住
Dora avatarDora2019-09-23
大家都知道不合理 不用這時提出來講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9-25
今年就覺得改成這樣反而改不好
Delia avatarDelia2019-09-26
中職水準大概一場要20次 怕拖時間就去抓一堆拖的投手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9-27
不這個時候講什麼時候講哈哈哈
Ingrid avatarIngrid2019-09-27
拖時間 根本是看太久
Quanna avatarQuanna2019-09-28
我是覺得不要有挑戰制度最好,畢竟誤判也是比賽一部分,
但聯盟要像NBA一樣建立裁判考核制度,有誤判裁判也是要
扣點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09-29
只能說挑戰要用在關鍵的地方 不然這樣發展只有三個可能 1.
回到以前都不要挑戰 2.無限挑戰 3.未來可能全電子判決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9-09-30
就規定 大家都一樣 邦邦歷年被婊也很多 還被婊過季冠軍
John avatarJohn2019-10-04
挑戰成功就能一直挑戰下去不就好了?
Selena avatarSelena2019-10-07
學網球阿 挑戰成功不扣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10-09
應該要改成挑戰可以失敗一次 失敗第二次就喪失挑戰權
Selena avatarSelena2019-10-10
剛剛一上都不挑戰可能噴3分以上耶,以為羅力很好打嗎
Andrew avatarAndrew2019-10-13
合理阿,你是想看五個小時的比賽嗎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10-17
樓上+1 一樣兩次 第一次不管有沒有誤判 就是扣掉挑
戰權 第二次就是挑戰成功就繼續擁有 失敗就扣掉
Olga avatarOlga2019-10-20
誰知道是不是關鍵啊 笑死了
Andy avatarAndy2019-10-24
這樣會被無限挑戰 比賽永遠打不完
Ursula avatarUrsula2019-10-26
裁判誤判會比較好?
Kama avatarKama2019-10-28
輪到猿夢或是邦邦又不一樣了啦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11-01
我在現場一壘側,兩次我看都覺得是出局啦,我是覺得
單純一壘審目X啦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9-11-06
裁判爛成這樣也都不管,皮成這樣,被嗆X球聯盟又如何
反駁
Xanthe avatarXanthe2019-11-06
一直被挑戰成功比賽打不完,那也是裁判的問題啊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9-11-06
比賽時間跟比賽的公正性哪個重要?假如被說裁判黑黑的
也不在乎嗎?
莫名其妙的做事方式,恐龍般的反應速度
Cara avatarCara2019-11-07
邦忙 好好笑
Ivy avatarIvy2019-11-10
誤判本來就該改正的 到底扣什麼次數啊
Regina avatarRegina2019-11-12
saihao: 判錯兩次直接換裁判. XDD 裁判吃2張紅牌下場不錯
Ula avatarUla2019-11-16
都給你爪就好啦
Carol avatarCarol2019-11-20
應該是基本給兩次 但是都成功就可以一直挑戰才對 直到
出現失敗
James avatarJames2019-11-23
不合理
Dora avatarDora2019-11-23
怪拖時間幹嘛 不就裁判問題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9-11-24
如果每季裁判被挑戰成功達到某一程度,應該扣薪或有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