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棒球..... - 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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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at 2005-05-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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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的遊戲規則是什麼阿??要幾人才能玩阿??
Tags: 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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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nid
at 2005-05-16T15:05
投手 捕手 一壘手 二壘手 三壘手 游擊手 左外野 中外野 右外野 指定打擊各一人,共十人
詳細規則如下~
*01
棒球運動係指依照本規則的規定,在有圍牆的球場內分成兩隊,總教練帶領九個以上的球員,接受一名或數名裁判判決的比賽。
*02
比賽的目的在於得到比對方分數多為獲勝的目的。
*03
所謂勝隊是指依照本規則的規定於正式比賽終了時,得較多分數者而言。
球場規則
*04
球場係依據下列要領設立:
內野為90呎(27.431公尺)之四方形,而外野是在一壘線及三壘線所延長界線(FOUL LINES)間的地區。
從本壘到界內區域、圍牆、看台或其他阻礙物,須在250呎(76.199公尺)以上。從本壘沿著界線,兩邊的距離需在320呎(97.534公尺)以上;中外野的距離以400呎(121.918公尺)以上最為理想。
內野壘線及本壘板應在同一水平,但投手板必須高於本壘板10吋(25.4公分),即自投手板前6吋(15.239公分)處朝向本壘板方向6呎(1.828公尺)之地點為止,以每1呎(0.304794公尺)保持1吋(2.5399公分)的斜度差。此項傾斜,各球場應力求一致。
內野及外野包括界線都屬於界內區,其他則屬於界外區。
自本壘經由投手板到二壘,此一直線應已朝東北東方向為宜。
本壘到擋球網(BACKSTOP),及壘線至最近的圍牆、看台或其他在界外區的阻礙設施距離應在60呎(18.288公尺)以上。
首先當本壘位置定位後,自此點以鋼尺量127呎3 3/8吋(38.795公尺)距離,決定二壘的位置;再以本壘為基點朝一壘量90呎,再以二壘為基點朝一壘方向量90呎,其交叉點為一壘的位置;然後以本壘為基點朝三壘量90呎,再以二壘為基點朝三壘量90呎,其交叉點為三壘的位置。一壘至三壘的距離為127呎 3 3/8吋。測量至本壘的距離係指一壘線與三壘線的交叉點而言。
界線以及粗線等應使用濕石灰或白堊等其他白色材料劃定。界線標竿以白色顏料塗之,但為便於判定,可以其他顏色塗之。至於界線則不可用木材或其他硬質材料製作。
*05
本壘形狀為五角形,應以白色橡膠板製作,以每邊12吋(30.5公分)之正方形,自相對兩角畫平行線,每邊8 1/2吋(21.6公分)連接第五邊,即為17吋(43.2公尺)。五角形尖端應是一壘線及三壘線的交叉點。17吋邊應朝投手板,兩邊一、二吋邊應各與一壘線及三壘線一致。板面應與地面水平固定,各邊緣宜削斜為理想。
*06
一、二、三壘應以白色帆布袋包標示,並固定於地面。壘包的尺寸為15吋(38.098公分)四方,不得薄於3吋(7.619公分),厚於5吋(12.699公分),應充塞柔軟材料。
【註】在正式比賽開始前要換新的壘包,如果沒有新的壘包時,也要用白色油漆或石灰塗在壘包表面。
*07
投手板是由長24吋(61公分)、寬6吋(15.2公分)的長方形白色橡膠平板製成,並應與地面固定。由投手板前緣中央至本壘板尖端的距離為60呎6吋(18.44公尺)。
*08
球場應在距離一、三壘線兩側至少25呎(7.62公尺)處設置兩座球員休息室,且須有屋頂及圍牆,供主、客兩隊使用。
正式比賽的說明:
沒有完成五局上、下半的進攻而主審宣佈中止比賽時,原則上是無效的比賽。
後攻球隊領先,即使未打五局下半,仍為正式比賽。
後攻球隊在五局下半得分後追成平手,雖然這半局未打完就停止比賽,仍為正式比賽。
截止比賽的勝負是以兩隊的得分來作為決定勝負標準。
於某局中主審宣告截止比賽時,有下列情況,均成為「保留比賽」(SUSPENDEN GAME):
先攻球隊在上半局追平分數,而後攻球隊在下半局未能得分,而被宣判截止比賽時。
先攻球隊在上半局得分超前,而後攻球隊在下半局未能追平或再度領先,而被宣判截止比賽時。
*09
球是由軟木、橡膠或類似的材料為心蕊,纏上絲線,外頭以兩片白色的馬皮或牛皮縫製而成,其重量不能少於5盎司(OUNCES)或重於5.25盎司(181.8~148.8公克)。圓周不能少於9吋或大於9.25吋(22.9~23.5公分)。上下長度約為7.3公分~7.5公分。
【註】軟木棒球是由橡膠作成L、A、B、C、D號等五種。L號是中空球,B號是有充塞物的球,這兩種是一般使用球。A、C、D號三種則是專供少年使用的中空球。
各種軟式棒球規格如下表:(彈性測驗是從150公分高度向大理石板地面落下所測得)   直徑 重量 彈力
L號 2.82in~2.86in
(71.5mm~72.5mm) 4.73oz~4.86oz
(134.2g~137.8g) 2.62ft~3.28ft
(80.0cm~100.0cm)
A號 2.73in~2.77in
(69.5mm~70.5mm) 4.69oz~4.83oz
(133.2g~136.8g) 2.62ft~3.28ft
(80.0cm~100.0cm)
B號 2.82in~2.86in
(71.5mm~72.5mm) 4.96oz~5.09oz
(140.7g 144.3g) 1.64ft~2.29ft
(50.0cm~70.0cm)
C號 2.65in~2.69in
(67.5mm~68.5mm) 4.43oz~4.56oz
(125.7g 129.3g) 2.13ft~2.78ft
(65.5cm~85.0cm)
D號 2.25in~2.56in
(64.0mm~65.0mm) 3.70oz~3.87oz
(105.0g 110.0g) 2.13ft~2.78ft
(65.0cm~85.0cm)
說明:in吋,mm毫米,oz盎司,g公克,ft呎,cm公分。
*10
球棒
球棒必須用一跟木材製成,且表面為必須光滑的圓型狀,最粗部分的直徑不能大於2 3/4吋(7公分),長度不能超過42吋(106.7公分)。
球棒頭凹陷部位,深度應在1吋(2.5公分)以內;寬度不能超過2吋,或小於1吋(2.5~5.1公分)直徑;凹陷部分不能附著其他物質。
球棒的握把位置須在從球棒底部算起18吋(45.7公分)以內。在這個位置內,如果為了更確實握住球棒,打者可以包紮或使用材料處理,但處理過程中如果超過18吋的握把範圍時,裁判可以限制該球棒不能在比賽中使用。
【註】打者於使用中或使用後被裁判發現該球棒不符合本項的規定,不得以此為由,宣判出局或勒令退場。
除非經過認可,否則比賽中不能使用著色的球棒。
*11
服裝
同一隊的球員應該穿著同樣顏色、式樣及型態的球服。球衣背後須附有大小6吋(15.2公分)以上的背號,否則不能參加比賽。
同一隊球員的襯衣(UN-DERSHIRT),也必須屬於同一顏色,不過投手以外的其他球員可以在襯衣袖上標有文字、號碼等符號。
每一位球員的背號應該固定。
袖長可以依各人的身材而異,但同一位球員的兩袖長度應該差不多。
不能穿著破爛的球服出場比賽。
球服上不能裝飾和球服不同顏色的物品。
球服上不能附有棒球形狀的東西。
球服不能使用玻璃的鈕扣或發光的金屬。
鞋跟及鞋端不能附著其他物品。像高爾夫球,田徑等在鞋端附上釘子的球鞋都不能在比賽中穿著。
*12
捕手手套
捕手用的皮製無指手套(MITT),並無重量的限制,但其周圍大小不能超過38吋(96.5公分),上端到下端不能超過15.5吋(39.4公分),此項限制包括手套、繩結、皮帶以及手套外緣在內。手套拇指與食指的間隔,上端不能超過6吋(15.2公分),下端分叉處不能超過4吋(10.2公分)。拇指與食指間的網,連結上端部分不能超過7吋(17.8公分)。而自上端至虎口部分其長度不能超過6吋。網可用繩或覆皮革的繩編織,或由手掌部分的皮延長編結,但不能超過上述長度的限制。
*13
一壘手手套
一壘手使用的皮手套或無指手套沒有重量限制,但其上下不能超過12吋(30.5公分),左右不能超過8吋(20.3公分)。無指手套的拇指與食指的上端間隔不能超過4吋(10.2公分),下端虎口間隔不能超過3.5吋(8.9公分),此項間隔不能使用材料或加工擴大、延長、加寬或加深。
無指手套的網自上端到拇指虎口的長度不能超過5吋(12.7公分),且網得用繩子或皮革編結或由手掌部分的皮延長編結,網不得使用皮革以外的物質捲起或包紮,也不能將網加深如同一陷阱,網型手套的重量不予限制。
*14
捕手及一壘手以外的手套
一壘手、捕手以外的每一野手得使用或戴用皮手套,其大小自四指由頂端經落球袋到手套表面下端不能超過12吋(30.5公分),手套的幅度以食指內側下端縫線部分經由各指下端到小指外緣為止,應在7.75吋(19.7公分)以內。
拇指與食指間隔部分稱為叉狀部分(CROTCH),可附加皮網或擋球網(BACKSTOP)(WEBBING),也可以使用兩片標準皮革將叉狀部分全部防堵,或由數個皮製通道 (TUNNELS),或長方形皮革,或皮繩編織而成。
網的部分不得使用皮革以外之物捲起或包紮以製成陷阱網型,當網涵蓋全部叉狀(CRATCH)部分,則網可成彈性。為了結網可以加穿數個段落(SECTIONS),此段落必須能緊密串連,但不得將段落彎曲成一凹狀網。
叉狀部分上端開口應在4.5吋(11.4公分)以內,深度在5.75吋(14.6公分)以內,下端寬度在3.5吋(8.9公分)以內。
叉狀開口上端部分不可超過4.5吋,其上下左右任何部分須緊緊牽連,附加部分也應該用皮繩緊緊牽連,如有鬆弛即可調整至正常狀態。皮手套的重量不予限制。
*15
投手手套的限制
投手手套的縫線、皮網、綁繩等應同一顏色,但不能使用白色及灰色。
投手手套上不能附加任何和手套不同顏色的物品。
*16
頭盔的規定
打擊時必須戴頭盔,捕手守備時也要戴頭盔。
乙組棒球的比賽,打者必須戴雙耳的頭盔。
業餘棒球的比賽,打者和跑者都要戴頭盔。
撿球球僮也要戴頭盔。
球員未按規定戴頭盔時,裁判可以要求改正,如果球員沒有改正的話,裁判可以判退場。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05-05-13T07:07
棒球運動係指依照本規則之規定,
在有圍牆之球場內分成 2 隊,
每隊 9 名選手各由經理指揮,
並受一名或數名裁判員裁判之競賽。
 
各隊以獲取較對方多分得勝為目的。
所謂勝隊係指依本規則之規定於正式比賽終了時,
獲得較多分者而言。
(A) 首先主隊經理應向主審提交 2 份打擊順序表。
(B) 其次由客隊經理向主審提交 2 份打擊順序表。
(C) 主審於接表後應校對正副本是否一致,
並將副本交給對方經理。
裁判員所保留一份作為正式的打擊順序表。
自經理提交名單後各隊之打擊順序即告確定,
此後經理更換球員時須按規則辦理。
主隊各球員分別各就守備位置,
客隊第一位擊球員在擊球區就位時,
主審宣告「比賽開始」後開始比賽。
投手向擊球員投球時應採取正規的投球姿勢。
除擊球員及將得分之跑壘員外,
任何攻隊之球員在比賽進行中均不得橫跨過捕手線。
比賽中不得變更打擊順序,應遵照打擊順序,
由他位球員替補時,該替代之球員應接替被替捕球員之打擊順序。
當經理、球員、教練或訓練員被令退出比賽後,
應立即離開球場,不得再參加該場比賽,
亦不得留在選手席。
但得留在俱樂部(球團)辦事處或穿著便服離開球場或坐在遠離其球隊選手席或投手投球練習場之觀眾席中
在三人出局終了前,凡跑壘員合法地循序觸一壘、二壘、三壘進至本壘者,
可獲得一分之記錄。
正式比賽共為九局,但同分時得延長
主審宣佈截止比賽時,比賽即結束,其勝負視兩隊得分來決定。

棒球用品的專賣店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05-05-11T00:00
ESPN上次有介紹周正雄開的棒球用品的專賣店
有誰知道它那個棒球用品的專賣店的網址阿

哪種運動選手一次上場人最多?

Ivy avatar
By Ivy
at 2005-05-10T00:00
哪一種運動ㄉ人數最多?是指說選手一次要幾ㄍ上場,最多ㄉ是哪種運動?棒球?、橄欖球?....等

棒球比賽lucky7的由來?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05-05-10T00:00
為什麼棒球比賽時主播都會說lucky 7有什麼原因嗎?

棒球棒球~~~~~10點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05-05-10T00:00
我要問的是:
1.棒球的起源
2.棒球的特色
3.棒球基本動作或基本規則
p.s資料越多越好。。。。我很急。。請快

棒球比賽中藏球犯規嗎?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05-05-09T00:00
棒球比賽中藏球犯規嗎?就是投手把球事先藏再壘手的手套裡來快速牽制,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