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第一次po文
我想到一個以前遇到過的case想請問一下大家的看法
我當時是站三壘審(系際盃比賽)
進攻方(簡稱A隊) 防守方(簡稱B隊) 兩出局一壘有跑者
A隊打者擊出左外野方向深遠安打
一壘跑者繞過二壘時,二壘手站在二壘壘包靠外野一點點
(腳沒有採在壘包上,但是此時球還沒開始回傳)
導致跑者與二壘手發生碰撞後,繼續往三壘本壘跑
(跑者的繞壘技巧不好,沒有從內側閃避)
最後被回傳球封殺在本壘
因為二壘沒有提出,所以我提出妨礙跑壘,判得分算
B隊提出抗議
最後主審(校隊球員)裁定,因為二壘手是站在靠外野側,且沒有踩到壘包
而跑者應該使用壘包內側
所以沒有妨礙跑壘,得分不算
因為在我的認知裡面,妨礙跑壘的認定是保護跑者不受非持球防守員的干擾
壘道應該廣義的被認定是跑壘員行進的路徑(不過分誇張的話)
在這個case,因為球還沒開始回傳,所以二壘手沒有守備機會
加上跑壘員並不是故意要去衝撞二壘手(我當時的判斷)
所以才認為是妨礙跑壘
不知道大家對這個判決的看法是如何?
另外我站三壘審,卻提出二壘上的妨礙守備,有沒影問題?
--
我想到一個以前遇到過的case想請問一下大家的看法
我當時是站三壘審(系際盃比賽)
進攻方(簡稱A隊) 防守方(簡稱B隊) 兩出局一壘有跑者
A隊打者擊出左外野方向深遠安打
一壘跑者繞過二壘時,二壘手站在二壘壘包靠外野一點點
(腳沒有採在壘包上,但是此時球還沒開始回傳)
導致跑者與二壘手發生碰撞後,繼續往三壘本壘跑
(跑者的繞壘技巧不好,沒有從內側閃避)
最後被回傳球封殺在本壘
因為二壘沒有提出,所以我提出妨礙跑壘,判得分算
B隊提出抗議
最後主審(校隊球員)裁定,因為二壘手是站在靠外野側,且沒有踩到壘包
而跑者應該使用壘包內側
所以沒有妨礙跑壘,得分不算
因為在我的認知裡面,妨礙跑壘的認定是保護跑者不受非持球防守員的干擾
壘道應該廣義的被認定是跑壘員行進的路徑(不過分誇張的話)
在這個case,因為球還沒開始回傳,所以二壘手沒有守備機會
加上跑壘員並不是故意要去衝撞二壘手(我當時的判斷)
所以才認為是妨礙跑壘
不知道大家對這個判決的看法是如何?
另外我站三壘審,卻提出二壘上的妨礙守備,有沒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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