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kano (唐獅子牡丹)》之銘言:
: 小弟近日將與網友切磋,為避免事後糾紛擬了以下的切結書
: 麻煩大家幫忙看看是否妥當,或有什麼地方應該做些改的
: 謝謝
: 本人AAA與BBB進行武術比賽競技,雙方皆已充分了解規則
: 若惡意違規傷人,或者明確分出勝負/對方表示投降後仍繼續
: 攻擊造成對方受到傷害,必須依中華民國法律負上法律責任.
: 然而若是於比試過程中受傷,基於事先已了解武術切磋風險
: ,本人AAA願意具結除非對方因犯意明確已遭到刑事起訴,
: 否則不得提出任何民事求償.
敝人之前一直以為此種契約不可成立... @.@"a
剛好有看到版友友提出有"律師朋友"可代為準備文件
好奇了起來 (偏偏此種法律行文對於練武術的朋友來說可是非知不可... = =" )
剛好我下午有機會詢問過有牌律師諸如此類的問題
得到了比較確切的答案
順便跟版友分享一下 =^.^=
如不嫌棄,可參考一下,以下舉例則以本人稍微了解的跆拳道為主...
依照法律面來說
違反任何善良風俗的契約都是不成立的
違反善良風俗的定義也包含傷害人體
但是武術學習的目標為攻擊(切磋/對練)
國內的法律將武術格鬥列為運動的一種,並不特別分開一類
所以如此契約需成立必須符合此運動的正式規範才可成立
(ex.跆拳道賽前均必須簽切結書)
這代表了需要有
1. 正式場地(ex.跆拳道即為 10m x 10m 的 2cm厚 濾波墊)
2. 正式人員如有執照的裁判和防護員
(ex.跆拳道的比賽還需依規模來區分國際級.國家級.A.B.C.等裁判等級,
等級不符合資格等同非正式人員)
3. 明確的規則條文
(ex.如跆拳道比賽規定對手倒地不可再攻擊,經裁判分開後的故意再攻擊則不在
切結書規範之內,犯規動作亦然.也就是說,人家硬要告你,鬧上法庭了,
裁判跟攻擊的人都會有事...罪責輕重不同而已!
但若像某場奧運,以合法的攻擊動作攻擊得分點致死,則受切結書保障.)
4. 具有公證人身分的公證人 (<=這個有點模糊,意思是不是隨便一個朋友就可以,
跆拳道的話也就是要有相當身分的跆拳人才可以,
我問的律師是說他覺得不會有律師想搬這種石頭
砸自己的腳...)
以上
即使不是正式比賽,只是私下切磋,只要希望此契約法律面成立,這些就是要件!
粗淺的問到這裡
律師就去忙了 @.@"
臨走之前還是有建議
即使是正式場合
如果對手受的傷是法官判定不合理的
(ex.半接觸的空手道把人臉打凹腦震盪翹掉 <= 我猜的,因為律師沒解釋"不合理")
多少也會有點責任...
僅供參考 =^.^=
--
http://www.wretch.cc/blog/Annihilator
Beware of attact cat! = m =+
--
: 小弟近日將與網友切磋,為避免事後糾紛擬了以下的切結書
: 麻煩大家幫忙看看是否妥當,或有什麼地方應該做些改的
: 謝謝
: 本人AAA與BBB進行武術比賽競技,雙方皆已充分了解規則
: 若惡意違規傷人,或者明確分出勝負/對方表示投降後仍繼續
: 攻擊造成對方受到傷害,必須依中華民國法律負上法律責任.
: 然而若是於比試過程中受傷,基於事先已了解武術切磋風險
: ,本人AAA願意具結除非對方因犯意明確已遭到刑事起訴,
: 否則不得提出任何民事求償.
敝人之前一直以為此種契約不可成立... @.@"a
剛好有看到版友友提出有"律師朋友"可代為準備文件
好奇了起來 (偏偏此種法律行文對於練武術的朋友來說可是非知不可... = =" )
剛好我下午有機會詢問過有牌律師諸如此類的問題
得到了比較確切的答案
順便跟版友分享一下 =^.^=
如不嫌棄,可參考一下,以下舉例則以本人稍微了解的跆拳道為主...
依照法律面來說
違反任何善良風俗的契約都是不成立的
違反善良風俗的定義也包含傷害人體
但是武術學習的目標為攻擊(切磋/對練)
國內的法律將武術格鬥列為運動的一種,並不特別分開一類
所以如此契約需成立必須符合此運動的正式規範才可成立
(ex.跆拳道賽前均必須簽切結書)
這代表了需要有
1. 正式場地(ex.跆拳道即為 10m x 10m 的 2cm厚 濾波墊)
2. 正式人員如有執照的裁判和防護員
(ex.跆拳道的比賽還需依規模來區分國際級.國家級.A.B.C.等裁判等級,
等級不符合資格等同非正式人員)
3. 明確的規則條文
(ex.如跆拳道比賽規定對手倒地不可再攻擊,經裁判分開後的故意再攻擊則不在
切結書規範之內,犯規動作亦然.也就是說,人家硬要告你,鬧上法庭了,
裁判跟攻擊的人都會有事...罪責輕重不同而已!
但若像某場奧運,以合法的攻擊動作攻擊得分點致死,則受切結書保障.)
4. 具有公證人身分的公證人 (<=這個有點模糊,意思是不是隨便一個朋友就可以,
跆拳道的話也就是要有相當身分的跆拳人才可以,
我問的律師是說他覺得不會有律師想搬這種石頭
砸自己的腳...)
以上
即使不是正式比賽,只是私下切磋,只要希望此契約法律面成立,這些就是要件!
粗淺的問到這裡
律師就去忙了 @.@"
臨走之前還是有建議
即使是正式場合
如果對手受的傷是法官判定不合理的
(ex.半接觸的空手道把人臉打凹腦震盪翹掉 <= 我猜的,因為律師沒解釋"不合理")
多少也會有點責任...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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