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切磋的契約 - 武術 Martial 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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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kano (唐獅子牡丹)》之銘言:
: 小弟近日將與網友切磋,為避免事後糾紛擬了以下的切結書
: 麻煩大家幫忙看看是否妥當,或有什麼地方應該做些改的
: 謝謝
: 本人AAA與BBB進行武術比賽競技,雙方皆已充分了解規則
: 若惡意違規傷人,或者明確分出勝負/對方表示投降後仍繼續
: 攻擊造成對方受到傷害,必須依中華民國法律負上法律責任.
: 然而若是於比試過程中受傷,基於事先已了解武術切磋風險
: ,本人AAA願意具結除非對方因犯意明確已遭到刑事起訴,
: 否則不得提出任何民事求償.
敝人之前一直以為此種契約不可成立... @.@"a

剛好有看到版友友提出有"律師朋友"可代為準備文件

好奇了起來 (偏偏此種法律行文對於練武術的朋友來說可是非知不可... = =" )

剛好我下午有機會詢問過有牌律師諸如此類的問題

得到了比較確切的答案

順便跟版友分享一下 =^.^=

如不嫌棄,可參考一下,以下舉例則以本人稍微了解的跆拳道為主...




依照法律面來說

違反任何善良風俗的契約都是不成立的

違反善良風俗的定義也包含傷害人體

但是武術學習的目標為攻擊(切磋/對練)

國內的法律將武術格鬥列為運動的一種,並不特別分開一類

所以如此契約需成立必須符合此運動的正式規範才可成立
(ex.跆拳道賽前均必須簽切結書)

這代表了需要有

1. 正式場地(ex.跆拳道即為 10m x 10m 的 2cm厚 濾波墊)

2. 正式人員如有執照的裁判和防護員
(ex.跆拳道的比賽還需依規模來區分國際級.國家級.A.B.C.等裁判等級,
等級不符合資格等同非正式人員)

3. 明確的規則條文
(ex.如跆拳道比賽規定對手倒地不可再攻擊,經裁判分開後的故意再攻擊則不在
切結書規範之內,犯規動作亦然.也就是說,人家硬要告你,鬧上法庭了,
裁判跟攻擊的人都會有事...罪責輕重不同而已!
但若像某場奧運,以合法的攻擊動作攻擊得分點致死,則受切結書保障.)

4. 具有公證人身分的公證人 (<=這個有點模糊,意思是不是隨便一個朋友就可以,
跆拳道的話也就是要有相當身分的跆拳人才可以,
我問的律師是說他覺得不會有律師想搬這種石頭
砸自己的腳...)



以上

即使不是正式比賽,只是私下切磋,只要希望此契約法律面成立,這些就是要件!




粗淺的問到這裡

律師就去忙了 @.@"

臨走之前還是有建議

即使是正式場合

如果對手受的傷是法官判定不合理的
(ex.半接觸的空手道把人臉打凹腦震盪翹掉 <= 我猜的,因為律師沒解釋"不合理")

多少也會有點責任...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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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Annihilator

Beware of attact cat!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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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8-02-29
謝謝建議
Agnes avatarAgnes2008-03-05
這種私下締結的無名契約,實際上效力不大,有問題到最後還
Kristin avatarKristin2008-03-08
是跑法院...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8-03-09
除非能像原PO說的有層層要件來保障雙方權益,否則事實上跟
Sarah avatarSarah2008-03-11
下鬥毆沒啥兩樣,老實說如果不是正式比賽,這種『切磋』
Ivy avatarIvy2008-03-14
能免則免
Kama avatarKama2008-03-17
不是本來就是鬥毆嗎??
Linda avatarLinda2008-03-18
對了...不要叫我拿牌出來給大家看...除非拿錢出來請我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8-03-19
契約違反善良風俗者無效 切磋應該不算善良風俗…
改成推手好了…XD 推手就是善良風俗了
Elvira avatarElvira2008-03-23
推拿才是善良風俗吧~~
Kumar avatarKumar2008-03-27
哈...就算法律管得到 政府也懶得管啦...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8-03-31
阿鬥毆就鬥毆阿.......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8-04-03
ㄎㄎ
David avatarDavid2008-04-07
哦~ 好文~
Freda avatarFreda2008-04-10
[疑問] 今天某j感情租出去了嗎?就在今甜... XD
Valerie avatarValerie2008-04-13
j什麼!? jkd哦?
Ethan avatarEthan2008-04-16
所以如果鬥毆遇到濫咖什麼都要告就麻煩啦~ ╮(﹀_﹀")╭
Lucy avatarLucy2008-04-19
不然之前武聚交交朋友,沒什麼規則試試手,也沒出過問題 XD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8-04-23
這種事通常都是人面子丟了~火氣上來了~才有麻煩滴...
Rachel avatarRachel2008-04-26
R小英 不懂人家的梗~ 0rz
Dora avatarDora2008-04-28
嗯 武聚交朋友 前晚才跟兩個練拳擊的約好一起練習
Donna avatarDonna2008-05-01
本次「鬥毆」沒有合宜的場地、教練、裁判、防護員。
Doris avatarDoris2008-05-01
所以訂再多的契約都是無效的吧!
我覺得要打就打了,不用在這些「小事」上做文章!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8-05-04
還是女生細心 => 這是我的一個看法 感謝分享 *^^A:
Mason avatarMason2008-05-07
還是原po肥胖~~
Annie avatarAnnie2008-05-12
分得出勝負就好 打得你死我活? 人生有幾個你死我活......
Oscar avatarOscar2008-05-16
人人都只有一條命 意氣之爭 何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