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攀登挑戰賽 - 極限運動 X-s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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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inah
at 2009-06-19T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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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2009體委會『樂活健康青春奔FUN』運動攀登挑戰賽
一、宗旨:為推廣全國攀登運動,提昇全國攀登技術水準,特舉辦本挑戰賽。
二、指導單位:總統府
三、主辦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六、比賽日期:98年7月5日(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總統府前廣場八、報到時間:7/5日上午9:30
九、參賽資格:凡7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均可參加 ,外籍人士可參加但為觀摩,不敘獎金
。
十、比賽項目分組:各組均為top-rope 模式攀登之難度賽。
本次比賽為推廣賽,曾經參加國內甲組比賽者或曾經當選過國手者,請勿報名參加。
組別
國小組男/女
國中組男/女
成人乙組男/女
十一、報名辦法:
(一)日期:即日起至6月24日(星期三)下午6:00止。
(二)方式:報名費:線上報名及團體報名免費,現場報名100元。
1.報名方式:
(1)請親至中華民國山岳協會(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85號10樓)報名。
(2)網路:自公告日起至98年6月24日止,個人請上山協網站線上系統報名。網址
http://www.mountaineering.org.tw/mountaineering-c/modules/eguide/event.php?eid=42
(縮址:http://tinyurl.com/mq9k7m)
(3)將報名表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或傳真至02-25935662 中華民國山岳
協會。
※報名表下載http://www.mountaineering.org.tw/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http://www.rocsf.org.tw/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 由主辦單位辦理團體意外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其它之保險需求,由參賽單位自
行投保。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由大會統一辦理保險。
(四) 隊職員:每隊可報名領隊一人,教練、管理各一人(隊員得兼任),負責與大會接
洽有關事宜。
(五) 選手必須自備餐飲、岩鞋、粉袋及符合安全規定的吊帶。
十二、技術暨領隊會議:
(一) 會議日期:98年7月5日(星期日)上午9:30。
(二) 會議地點:總統府前南廣場攀岩場。
(三) 由各俱樂部領隊代表參加會議。在會議中,每隊只限領隊有發言權與表決權。如非
總領隊本人或持有授權代理委託書之分組領隊、教練、管理,則不得提出各項相關問題之
異議。
(四) 有關運動員資格問題有疑問時,可在會議中提出,交由大會處理。
(五) 有關選手權益問題,需在技術會議中提出。
(六) 領隊技術會議無權作有違「競賽規則」規定之決議,否則其決議無效。
十三、競賽規定事項:
(一) 頒獎典禮:各項比賽全部賽程結束隨即舉行。
(二) 運動員均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之判決,否則裁判有停止其比賽之權。
(三)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大會裁判團及中華山協代表作
成之決議為最後決議。
十四、獎勵:共六組,各組取若干名給予獎勵。
各組前三名頒發獎助學金
第一名 3000元頒發獎狀或獎品
第二名 2000元頒發獎狀或獎品
第三名 1000元頒發獎狀或獎品
4-6名頒發獎狀或獎品
各組人數前6名採計團體成績頒發團體獎盃,分別計算團體積分10、7、5、3、2、1計分。
十五、附則:
(一) 參加單位選手一切費用自理。
(二) 本章程未盡事宜,本會得召開委員會議,保有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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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為推廣全國攀登運動,提昇全國攀登技術水準,特舉辦本挑戰賽。
二、指導單位:總統府
三、主辦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六、比賽日期:98年7月5日(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總統府前廣場八、報到時間:7/5日上午9:30
九、參賽資格:凡7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均可參加 ,外籍人士可參加但為觀摩,不敘獎金
。
十、比賽項目分組:各組均為top-rope 模式攀登之難度賽。
本次比賽為推廣賽,曾經參加國內甲組比賽者或曾經當選過國手者,請勿報名參加。
組別
國小組男/女
國中組男/女
成人乙組男/女
十一、報名辦法:
(一)日期:即日起至6月24日(星期三)下午6:00止。
(二)方式:報名費:線上報名及團體報名免費,現場報名100元。
1.報名方式:
(1)請親至中華民國山岳協會(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85號10樓)報名。
(2)網路:自公告日起至98年6月24日止,個人請上山協網站線上系統報名。網址
http://www.mountaineering.org.tw/mountaineering-c/modules/eguide/event.php?eid=42
(縮址:http://tinyurl.com/mq9k7m)
(3)將報名表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或傳真至02-25935662 中華民國山岳
協會。
※報名表下載http://www.mountaineering.org.tw/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http://www.rocsf.org.tw/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 由主辦單位辦理團體意外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其它之保險需求,由參賽單位自
行投保。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由大會統一辦理保險。
(四) 隊職員:每隊可報名領隊一人,教練、管理各一人(隊員得兼任),負責與大會接
洽有關事宜。
(五) 選手必須自備餐飲、岩鞋、粉袋及符合安全規定的吊帶。
十二、技術暨領隊會議:
(一) 會議日期:98年7月5日(星期日)上午9:30。
(二) 會議地點:總統府前南廣場攀岩場。
(三) 由各俱樂部領隊代表參加會議。在會議中,每隊只限領隊有發言權與表決權。如非
總領隊本人或持有授權代理委託書之分組領隊、教練、管理,則不得提出各項相關問題之
異議。
(四) 有關運動員資格問題有疑問時,可在會議中提出,交由大會處理。
(五) 有關選手權益問題,需在技術會議中提出。
(六) 領隊技術會議無權作有違「競賽規則」規定之決議,否則其決議無效。
十三、競賽規定事項:
(一) 頒獎典禮:各項比賽全部賽程結束隨即舉行。
(二) 運動員均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之判決,否則裁判有停止其比賽之權。
(三)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大會裁判團及中華山協代表作
成之決議為最後決議。
十四、獎勵:共六組,各組取若干名給予獎勵。
各組前三名頒發獎助學金
第一名 3000元頒發獎狀或獎品
第二名 2000元頒發獎狀或獎品
第三名 1000元頒發獎狀或獎品
4-6名頒發獎狀或獎品
各組人數前6名採計團體成績頒發團體獎盃,分別計算團體積分10、7、5、3、2、1計分。
十五、附則:
(一) 參加單位選手一切費用自理。
(二) 本章程未盡事宜,本會得召開委員會議,保有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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