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中心為什麼不直接訂定處罰條例? - 游泳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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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orHunter (窮獵人)》之銘言:
: 台北市運動中心教學爭議不斷
: 何不訂定處罰條例給大家遵守
: 先定義游泳教學是什麼
: 再來就是觸犯就如何處理
: 這樣不就解決了?
更簡單就是開放一個水道教學
所有非泳池經營者的教學全部集中在同一個水道
不管你是情侶摸摸教學還是收費教學

要互相干擾的就全部集中一起干擾
其他水道繼續無干擾使用

這樣會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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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18-05-13
你當老闆開泳池可以試試看 不要為難現場人員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8-05-16
一堆刁民連水道分速都搞不清楚了 怎麼可能乖乖守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