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實力,周資華可以進中華隊嗎? - 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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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資華防守屌打蔣淯安

但是周資華有教唆殺人前科

國家隊不可能選他

年輕時他自己不自愛 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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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elena avatarSelena2017-12-22
進中華隊是人品>球技嗎
John avatarJohn2017-12-26
任何球類運動都是人品>球技
Selena avatarSelena2017-12-29
Edwina avatarEdwina2017-12-29
哪國的代表隊不是人品大於球技?一樓可以透露一下嗎
Sandy avatarSandy2018-01-02
看看曹錦輝 就是個寫照啊
他ㄧ定可以進中華隊,但是永遠沒辦法進中華隊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8-01-05
教唆殺人這有點嚴重吧~
Isla avatarIsla2018-01-08
如果人品不能進中華隊 那男模 陳子威 簡嘉宏 林宜輝 甚至
更多 都不該進了
Edwina avatarEdwina2018-01-10
還有張智峰 阿忠 講都講不完了
Lauren avatarLauren2018-01-13
陳世念也不該進,因為有酒駕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8-01-16
照這樣說沒人可以進了 先證明自己沒闖紅燈 超速過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8-01-19
某J人品一定不太好 科
George avatarGeorge2018-01-21
說闖紅燈 超速 這也差太多了 .. 至少說個約砲 喝茶之類的
James avatarJames2018-01-21
約砲的不就某中鋒 酒駕也是很嚴重的好不好 撞死人還比叫梭
殺人嚴重 所以他們都能進中華隊?看看各國職棒酒駕最後下

*如果撞死人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1-22
周4淵酒駕
Hedy avatarHedy2018-01-23
刑法 社會秩序維護法 交通法規 輕重自己比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8-01-24
美國隊也有更生人打籃球啊
Jacob avatarJacob2018-01-28
教唆殺人嫌疑無罪 vs 酒駕沒死人 vs 闖紅燈沒死人
輕重自己比
Daniel avatarDaniel2018-01-28
我想連這些都比較不出來的人 沒資格討論人品高低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01-31
為什麼是以刑法為標準?人品標準都你自己訂的?
Andy avatarAndy2018-01-31
那踢懶趴、埋雷的呢,有構成傷害罪嘛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02-04
約泡喝茶在法律上說不定還比闖紅燈還輕微哩
Enid avatarEnid2018-02-06
所以所謂的人品界線到底在哪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8-02-08
就是有無涉及刑事案件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8-02-09
很多運動人品沒那麼重要
Cara avatarCara2018-02-14
在運動場上故意傷人
Cara avatarCara2018-02-16
教唆犯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
殺人罪最低10年,5年才能假釋!
所以周資華剛出獄?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8-02-16
認真回一樓,能進中華隊當然不是100%人品>球技
但若人品問題太明顯,明顯到旁人無法視而不見
你就算球技再好也別想被選拔當國手
因為選這種人進來,容易產生休息室氣氛問題
對球隊整體戰力化學效應只怕是B>Z而不是Z>B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8-02-21
所以阿亞是因為劈腿事件
有道德上的瑕疵未再次入選嗎
Wallis avatarWallis2018-02-25
阿亞是實力問題吧 選他入選一次看看國際賽能不能用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03-01
事實證明他打一號位完全不行
Elvira avatarElvira2018-03-03
如果沒有真的殺人 那教唆殺人沒有罪吧
Ina avatarIna2018-03-04
教唆採「限制從屬理論」
構成要件和違法性該當
即可附屬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8-03-08
國際講實力原則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8-03-11
犯罪也可戴罪立功
Enid avatarEnid2018-03-16
朱彥碩也澄清華哥只是在旁踢一腳而已
Kumar avatarKumar2018-03-16
起訴之法條不代表三審定讞之確定判決
Ula avatarUla2018-03-21
教練應該力抗社會與論壓力
以贏球為第一考量
方謂有擔當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03-22
我國司法採二元系統
教唆殺人:刑罰
違法道交條例:行政罰
是要如何類比?
況且華哥應該不起訴吧?
否則如何還能一直打球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03-24
照K大這樣說 曹錦輝 假球案 也是不起訴
那不就也可以入選了~
Robert avatarRobert2018-03-26
棒球我不懂
或許曹過了當打之年
抑或不在戰力考量內
Freda avatarFreda2018-03-29
都一樣是選國家代表隊 都一樣吧
Connor avatarConnor2018-04-02
酒駕 公共危險罪不嚴重??
Puput avatarPuput2018-04-05
不起訴也算有前科?
Robert avatarRobert2018-04-08
曹錦輝 那時候還有本事上登板大聯盟 怎樣也比本土有
實力吧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04-12
曹假球案是09年了 之後就沒有打球幾年 怎麼入選中華隊?
Una avatarUna2018-04-13
樓下很多人被樓主誤導,周根本沒被起訴成功阿
Kyle avatarKyle2018-04-14
說白了就是實力問題 周資華的實力就沒有到非他不可 可以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8-04-15
替換的大有人在 所以就不會選問題寶寶 如果他有信安志傑
的實力 中華隊一定拜託他加入
Hardy avatarHardy2018-04-17
09年沒打,15-16年 還有站上大聯盟 這樣的實力會沒資
格?
Olivia avatarOlivia2018-04-19
那金酒依這個標準該換教練,教唆殺人
Emma avatarEmma2018-04-21
道奇隊又不是白吃 會找個沒實力的來關門嗎= =
Madame avatarMadame2018-04-25
還不就是社會與論壓力 他沒辦法入選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8-04-30
周資華真的有實力好了 中華隊 還是沒人敢選他的
Agatha avatarAgatha2018-05-03
我還以為來到國考版 這裡居然看到限制從屬性 噗
Leila avatarLeila2018-05-07
阿亞劈腿,台啤球員都知道
還幫忙掩護
休息室氣氛很好阿!
Agatha avatarAgatha2018-05-12
隊友之間互虧
也可展現兄弟相挺的情義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8-05-14
某樓法律常識堪憂,教唆殺人是犯法(刑法),闖紅燈
、超速是違規(交通法規),兩者一樣?
Mia avatarMia2018-05-18
約砲基本上(沒有金錢交易的話)在法律是無罪的…
拿該死的酒駕和約砲相提並論,這也差太多了吧…
Ethan avatarEthan2018-05-19
約砲是個人觀感問題,教唆殺人是刑法問題欸= =
Ingrid avatarIngrid2018-05-20
華哥是以傷害罪定讞啦!
判緩刑兩年
我也被標題誤導了
Selena avatarSelena2018-05-20
殺人既遂是侵害生命法益
傷害既遂是侵害身體法益
兩者輕重高低有別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5-21
緩刑兩年期都過了 也沒前科啦 = =
Necoo avatarNecoo2018-05-26
周不只是人品問題 是他不好帶 沒有教練或隊友可以壓住他
John avatarJohn2018-05-27
運球雷成這樣...
Quanna avatarQuanna2018-05-30
覺得最獵奇的是下午三點有比賽 凌晨二點還在夜店虧
妹揪砍人
Mia avatarMia2018-05-30
推RZPTT大
Ida avatarIda2018-06-03
美國運動員使用PED,是第四類管制藥物,也違反管制條例

重點還是實力原則!
若華哥符合功能性需求,不妨持開放態度,納入考量
Damian avatarDamian2018-06-07
中華隊在國外打球難免怕生、畏首畏尾,若有華哥上場展
現無懼球風,感染全隊,勢必能加速熱機;甚至在落後時
期,上場改變比賽節奏,扭轉劣勢
Mia avatarMia2018-06-07
這也能護航...教唆殺人不夠誇張嗎
Harry avatarHarry2018-06-12
華哥是以刑法277定讞,非刑271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8-06-13
別鬧了吧...感染隊友前早吃滿T出場 還是在NBL好好發
揮賺錢
Doris avatarDoris2018-06-13
而且傷害尚有「身體完整性說」與「機能妨害說」之争,
若採後者,華哥是否該當構成要件,尚在未定之天
Selena avatarSelena2018-06-17
我們不是選好人好事代表隊
是選中華隊
一切應以贏球為最高指導原則
再來妥協折衝,而非憂讒畏譏
Freda avatarFreda2018-06-22
強在哪,頂多贏公園阿伯
Andrew avatarAndrew2018-06-25
重點是你怎麼證明周有強到夠資格進中華隊?
Elvira avatarElvira2018-06-26
贏球最高原則那叫球員學韓國小動作就夠了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06-30
若在581聯盟這種摸毛哨
華哥100次犯規都不夠用
但在國際賽,華哥未必會被吹
看小四一直買不到犯就可知道
復次,把華哥以替補身份上場
時間控制在10-15分鐘
5次犯規應該夠花
Callum avatarCallum2018-07-03
垃圾還是不要選進中華隊
Gary avatarGary2018-07-08
Kobe有強暴的嫌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