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4593956.shtml
認養球場出租 不當牟利百萬
【聯合報╱記者詹三源/台北報導】 2008.11.10
台北市河濱公園計有30座棒壘球場,其中28座由民間單位認養,依規定
不得對外出租收費,不過,市議員賴素如調查發現,有14座被認養球場
竟以出租、清潔名義對外收費,不當得利1年可能上百萬元,質疑成為
特定團體牟利工具,要求台北市政府政風處介入調查。
分別主管河濱公園棒壘球場的市府水利處、體育處均表示,已去函要求
認養單位說明,並進行調查,如確有認養單位對外出租場地收費,將依
規定撤銷認養資格,並視實際收費情形追討不當得利。
水利處長陳毓賢表示,目前水利處主管11座球場,初步了解只有福和
河濱公園2座球場,認養單位疑有對外收取清潔費情形;依認養契約規定,
認養單位必須負起場地維護清潔責任,但每周可選1天優先使用場地,
其他時間開放使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對外收費。
體育處也指出,認養單位有使用場地優先權,但不可獨占,甚至對外租借
收費,如查有事實,將追償不當得利。
賴素如表示,北市28處河濱公園,有10處計設有30座棒壘球場,並提供
民間單位、公益團體認養,每周有優先權使用1天,但據她調查,認養
單位多固定訂走周日的使用權,周六也常以舉辦各類球賽先申請預訂,
甚至對外出租收費。
她說,為確認認養球場是否出租收費,她的助理逐一打電話詢問各認養
單位的「收費標準」,包括百齡右岸、美堤、彩虹、福和及道南河濱公園
的14座球場,有對外以場地清潔、器材租借等名目,涉嫌對外收取1場球
1000至2000元不等費用。
賴素如質疑,這些球場分別自96年起被認養,以認養單位的收費價格,
1座球場的出租收益,一年恐有上百萬元,市府卻坐視不管,有任由認養
團體拿公有設施做「無本生意」之嫌。
【2008/11/1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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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球場出租 不當牟利百萬
【聯合報╱記者詹三源/台北報導】 2008.11.10
台北市河濱公園計有30座棒壘球場,其中28座由民間單位認養,依規定
不得對外出租收費,不過,市議員賴素如調查發現,有14座被認養球場
竟以出租、清潔名義對外收費,不當得利1年可能上百萬元,質疑成為
特定團體牟利工具,要求台北市政府政風處介入調查。
分別主管河濱公園棒壘球場的市府水利處、體育處均表示,已去函要求
認養單位說明,並進行調查,如確有認養單位對外出租場地收費,將依
規定撤銷認養資格,並視實際收費情形追討不當得利。
水利處長陳毓賢表示,目前水利處主管11座球場,初步了解只有福和
河濱公園2座球場,認養單位疑有對外收取清潔費情形;依認養契約規定,
認養單位必須負起場地維護清潔責任,但每周可選1天優先使用場地,
其他時間開放使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對外收費。
體育處也指出,認養單位有使用場地優先權,但不可獨占,甚至對外租借
收費,如查有事實,將追償不當得利。
賴素如表示,北市28處河濱公園,有10處計設有30座棒壘球場,並提供
民間單位、公益團體認養,每周有優先權使用1天,但據她調查,認養
單位多固定訂走周日的使用權,周六也常以舉辦各類球賽先申請預訂,
甚至對外出租收費。
她說,為確認認養球場是否出租收費,她的助理逐一打電話詢問各認養
單位的「收費標準」,包括百齡右岸、美堤、彩虹、福和及道南河濱公園
的14座球場,有對外以場地清潔、器材租借等名目,涉嫌對外收取1場球
1000至2000元不等費用。
賴素如質疑,這些球場分別自96年起被認養,以認養單位的收費價格,
1座球場的出租收益,一年恐有上百萬元,市府卻坐視不管,有任由認養
團體拿公有設施做「無本生意」之嫌。
【2008/11/1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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