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四局十分五局七分
第二種;如下列
比賽採七局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相差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
【該局之下半局未賽或三出局前以達此標準,亦為提前結束比賽】
請問兩種規定 都是需打完下半局嗎??
案例:
三局下結束
a隊十分
b隊五分
四上的時候a隊進攻得到六分
那依照上面兩種規定 第二種是不是可以不需要打四下呢??
我們學校聯盟定是第一種
今天就出現爭議,有人想打四下有人說不用打四下
想說是不是改成第二種定比較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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