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a90053 (我比歐弟帥...)》之銘言:
: 以下是狀況
: 原本的 先發第九棒 被 替補選手 替換掉
: 由 替補選手 代打
: 替補選手 選了個保送後
: 先發九棒 不知道被 替補選手 替換掉 而又再次上打擊區擊球
: 就打了 先發第十棒 的位子
: 請問 上述情形適用 錯位擊球的規則 還是 違規替補的規則?
: 還是另有其他的適用的規則?
依據規則第一章
41違規再上場(Illegal Re-Entry)
被其他球員替補下場後,又再次上場,擔任攻擊或防守任務的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稱為違規再上場。
(1) 先發球員第三次上場。
(2) 預備球員或增額球員第二次上場。
(3) 再上場球員,打擊順序與原來的順序不一樣。
(4) 增額球員去擔任防守任務。
以及第四章
4、再上場(Re-Entry)
所有先發球員,在下場休息之後,可以有一次再上場機會。為了維持公平,
再上場時,一定要回歸原來的打擊棒次。所以再上場的球員,不可以和原先替補他的球員
,同時在場上比賽。
判決:
違規再上場的行為(請參照第一章41條),將處罰該球員"勒令失格退場",而列名在攻守名單
上的經理或教練亦將"驅逐出場"。如果違規再上場的行為根本未向主審報告在先,將連同違
規替補的處罰條例一道處罰。
------------------------------------------------------------------------------
判決:該違規再上場的球員判勒令退場+經理或教練驅逐出場
--
: 以下是狀況
: 原本的 先發第九棒 被 替補選手 替換掉
: 由 替補選手 代打
: 替補選手 選了個保送後
: 先發九棒 不知道被 替補選手 替換掉 而又再次上打擊區擊球
: 就打了 先發第十棒 的位子
: 請問 上述情形適用 錯位擊球的規則 還是 違規替補的規則?
: 還是另有其他的適用的規則?
依據規則第一章
41違規再上場(Illegal Re-Entry)
被其他球員替補下場後,又再次上場,擔任攻擊或防守任務的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稱為違規再上場。
(1) 先發球員第三次上場。
(2) 預備球員或增額球員第二次上場。
(3) 再上場球員,打擊順序與原來的順序不一樣。
(4) 增額球員去擔任防守任務。
以及第四章
4、再上場(Re-Entry)
所有先發球員,在下場休息之後,可以有一次再上場機會。為了維持公平,
再上場時,一定要回歸原來的打擊棒次。所以再上場的球員,不可以和原先替補他的球員
,同時在場上比賽。
判決:
違規再上場的行為(請參照第一章41條),將處罰該球員"勒令失格退場",而列名在攻守名單
上的經理或教練亦將"驅逐出場"。如果違規再上場的行為根本未向主審報告在先,將連同違
規替補的處罰條例一道處罰。
------------------------------------------------------------------------------
判決:該違規再上場的球員判勒令退場+經理或教練驅逐出場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