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比賽時在場邊看到的一個CASE
當時的爭議搞得某隊板凳區都快清空了
索性PO上來向大家討論一下
當時的情形是這樣..
當投手擊出安打之後
該隊換上代跑員並且表示投手下半局會再上場
希望藉此節省投手體力
似乎也希望讓菜鳥有上場機會
結果該局攻勢相當順利~
打者打了一整輪 又輪到該投手的打席
但該隊走上打擊區的是剛剛的代跑員
場上兩位裁判都表示必須由剛剛的投手上來打才對
因為剛剛的球員只是上來代跑並非代打
代跑員跑完壘後任務就結束了
當時為此判決爭議不休
因此想請問版上的前輩這個判決是正確的嗎?
如果當初沒強調是要代跑~只說要換人就沒關係了嗎?
如果一開始就換代打~之後即使像現在一樣打完一輪
剛剛的代打員依舊可以繼續代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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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BSRUKAWA:人本來就不是生來取悅別人 04/02 22:19
推 duckie:同意樓上04/02 23:37
推 lukydream:沒辦法取悅男人,只好娶越南人了...04/03 12:13
推 beaune:樓上...04/03 17:44
推 richstar:樓樓上....04/03 18:02
推 Onagi:樓樓樓上...04/04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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