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到的問題
明年還有一次更精采的18人名單擴編選秀
若是本身有複數年合約在身的球員
是否有自動保護權(?)
以合約的精神而言,我個人認為應該要自動保護合約進行中的球員
但是這樣對味全來說並不公平,畢竟同樣付750萬選擇卻變少
假設沒有自動保護 (亦即味全龍仍可挑選)
目前規章對於球員的保障是第一年月薪不可低於前一年
但是味全是否要無條件走完剩餘的複數年合約呢(?)
假設將來某位球員拿到王柏融等級的五年約
合約只走完一年
味全若選他要無條件吃完4年約嗎?
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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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員: 你好,您的東西一共49元,收您100找您51
顧客: 等等!!! 我有一塊錢!!!
店員: 好的,找您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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