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里Diss 嗨嗨Josh - 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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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棒過半有沒有存在?
介於有跟沒有之間


為何球評會說有沒有過半?
為何聯盟會承認誤判?
明明規則沒寫不是嗎



因為這基本上等同一個潛規則、一種約定成俗的東西了



而且我覺得也沒有Josh說的難定義
打者側邊架一台攝影機
可能棒子不能超過水平角度啊
或是不能超過軀幹啊



Josh是蠻理性的理組人
當然覺得任何事都要有憑據



但我覺得出棒過半這件事就是長期演變出來的潛規則
真的要說他不存在其實也不太對



何況其實很多法律也是沒有寫這麼詳細
由大家衍伸出一些判例跟慣性規則
後面大家都跟著判



你要說出棒與否用出棒過半去判斷不合理嗎?好像也還好吧
我覺得誤判還是存在的
當點還是在聯盟規則要寫清楚啦


不過其他國家的聯盟是怎麼規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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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09-05
沒意義阿 如果我是開放打法跟封閉打法 揮棒的軌跡不一樣
Noah avatarNoah2020-09-10
怎麼定義我棒頭通過本壘板的時候已達過半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09-14
要嘛就是寫死在規則內吧 如果有的話 定義在球棒跟本壘板前緣成平行=出棒不就好了也不用討論過不過半的問題
Eartha avatarEartha2020-09-19
「出棒過半」的威力在於容易理解而且轉播時主播球評都用這個標準在檢視是否出棒。
Selena avatarSelena2020-09-24
你要用本壘板當參考就必須在本壘板上空架設攝影機
Wallis avatarWallis2020-09-29
這樣就不是每個球場都會有得看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10-04
JOSH就說了你訂出上面講的那種規定,那有哪些漏洞可以鑽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10-09
出棒收棒是一瞬間的事情 怎麼鑽 天才才會整天想這個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0-10-14
你還要故意練到差3度來干擾投手嗎 賣鬧再吵就通通交給裁判認定"有擊球意圖"都算出棒 裁判說的算
Elma avatarElma2020-10-18
他有舉例 根據制定標準觸擊或者上下揮擊 這樣該不該認定呢
Hazel avatarHazel2020-10-23
不用舉例阿你在那裏上下切耍白癡 裁判就判你有擊球意圖就好
Elvira avatarElvira2020-10-28
本來沒有明顯收棒動作的話裁判都可以好球判下去啊
Hazel avatarHazel2020-11-02
所以裁判的內規 面對這種情況適用嗎 沒有寫進規則 聯盟定義
Enid avatarEnid2020-11-07
能夠解釋這些部分嗎 我想這是JOSH想表達的吧
Ivy avatarIvy2020-11-12
又是潛規則
Susan avatarSusan2020-11-16
這件事最錯的就是聯盟坦承誤判,你保持沉默內部考評處理就好
Mary avatarMary2020-11-21
其他國家怎麼訂的 就是規則上也沒寫XDDD
Susan avatarSusan2020-11-26
最理想的方式是給裁判絕對的權力,優厚的報酬,和嚴苛的淘汰機制,而不是修改棒球規則配合裁判
Faithe avatarFaithe2020-12-01
以裁判工作量均薪要20萬吧 不然叫五隊幫忙出多一點
Kama avatarKama2020-12-06
守備方再怎麼累也是9個半局 裁判要18個半局耶
Olive avatarOlive2020-12-11
漏洞鑽沒關系呀,就再補充呀,不就是降
Daniel avatarDaniel2020-12-15
潛規則不是規則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12-20
到底在潛規則什麼 要嘛就訂要嘛不訂,本來有漏洞再補充完善就好,不懂有什麼好diss的
Mary avatarMary2020-12-25
真的沒必要承認錯誤+1
Ivy avatarIvy2020-12-30
不就重看後 裁判自由心證為未出棒 但當下誤判成出棒了
Kumar avatarKumar2021-01-04
架攝影機更好笑,嗨嗨就講了,萬一短打給你擺不超過勒你說短打就算出棒?寫在哪裡
Yuri avatarYuri2021-01-09
出棒過半本來就是約定俗成的啊 不然怎麼不去問美職日職怎麼沒把出棒過半寫進規則裡 但美日職一樣是用這個標準去認定有無出棒啊 要嘴沒寫清楚不要只嘴中職啦 全世界職棒都去嘴一次啊
Eden avatarEden2021-01-14
噗,乾脆說是潛規則算了
Iris avatarIris2021-01-18
我以為出棒過半今天大眾都有共識,即使規則沒有明文規
Ursula avatarUrsula2021-01-23
定,也有共識範圍在哪。另外我是支持把這個明文規定化的,有人提到說如果用觸擊短打怎麼判,如果用奇怪的出棒方式要怎麼判,我認為就增加補充條例就行了。如同法律有增修條文,我相信棒球規則也可以
Enid avatarEnid2021-01-28
賈許也是這樣說的,我也很認同你後面講的
Hedda avatarHedda2021-02-02
MLB是給裁判自由心證啊
Freda avatarFreda2021-02-07
出棒過半的共識只有棒頭位置嗎 也有人講手腕 身體
Kama avatarKama2021-02-12
是綜合來看的,但到底比例佔多少不知道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1-02-16
其他聯盟又沒有官方跳出來說裁判誤判有啥好質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