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參加98年全國運動會保齡球選手選拔賽辦法 - 保齡球

By Agatha
at 2009-07-03T16:57
at 2009-07-03T16:57
Table of Contents
九十八年度全國運動會保齡球項目
花蓮縣代表隊選拔賽比賽簡章
一、主旨:為提千選手大型比賽之參賽經驗及為
奪全國運動會「金牌」而舉辦。
二、參賽資格:設籍三年以上之花蓮縣民
三、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
五、協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保齡球委員會、大魯閣
保齡球館(花蓮館)
七、比賽日期:98年7月25、26日
八、比賽地點:大魯閣保齡球館
九、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
十、比賽規則:參照世界十瓶部保齡球球總會(WTBA)保齡球競賽規則
十一、選拔辦法:
(一)男子組女子組各錄取前六名(30局總分)餘順位候補。
(二)參賽選手請於98年7月25日上午10時完成報到手績。
(三)第一場:7月25日(六)上午10時(六局)
第二場:7月25日(六)下午 2時(九局)
第三場:7月26日(日)上午10時(六局)
第四場:7月26日(日)下午 2時(九局)
(四)競賽代辦費:三十局共計參仟元整,一次繳清(含午餐)
;在學生(25歲以下)憑學生證參賽費兩仟元整;保齡球
委員會參賽費兩仟元整。(註1)
十二、注意事項:(無法配合者請勿參賽)
(一)入選代表隊之選手,如果無法配合集訓規定或任意放棄
代表權者,由領隊教練報呈體育會紀律委員會懲處,其
資格由候補選手遞補。
(二)比賽期間代表隊成員恪遵團隊紀律,服從領隊教練管理
之調配,違紀者由體育會紀律委員會懲處之。
(三)入選代表隊之選手,除卻縣府補助款外,須繳交食宿費
及服裝費五仟元整(賽後結算、多退少補), 於賽前七日
繳交花蓮縣體育會保齡球委員會,以利統籌作業;如選
手為花蓮縣體育會保齡球委員會之委員則無須繳費,其
不足經費由委員會補助之。
(四)競賽裁判組為比賽之最後裁決單位,參賽球員必須遵從
裁決規定。(競賽裁判由周瑋華先生及黃皓筠小姐擔任)
註1:為鼓勵青少年踴躍參賽吸取經驗,學生(不包含空大、補校、
社區大學,年齡25歲以下)憑學生證及聽障選手參賽一律倆仟
元整;另花蓮縣體育會保齡球委員會之委員則由委員會補助
壹仟元參賽費,所以只須繳交倆仟元參賽費。
以上為球館張貼沒蓋印章之公告.......(好像這幾次辦比賽的公告都沒蓋???)
小弟不小心就給它一字不漏的PO出來了(順便賺點P幣)
哈哈,打完收功.....逃
--
花蓮縣代表隊選拔賽比賽簡章
一、主旨:為提千選手大型比賽之參賽經驗及為
奪全國運動會「金牌」而舉辦。
二、參賽資格:設籍三年以上之花蓮縣民
三、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
五、協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保齡球委員會、大魯閣
保齡球館(花蓮館)
七、比賽日期:98年7月25、26日
八、比賽地點:大魯閣保齡球館
九、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
十、比賽規則:參照世界十瓶部保齡球球總會(WTBA)保齡球競賽規則
十一、選拔辦法:
(一)男子組女子組各錄取前六名(30局總分)餘順位候補。
(二)參賽選手請於98年7月25日上午10時完成報到手績。
(三)第一場:7月25日(六)上午10時(六局)
第二場:7月25日(六)下午 2時(九局)
第三場:7月26日(日)上午10時(六局)
第四場:7月26日(日)下午 2時(九局)
(四)競賽代辦費:三十局共計參仟元整,一次繳清(含午餐)
;在學生(25歲以下)憑學生證參賽費兩仟元整;保齡球
委員會參賽費兩仟元整。(註1)
十二、注意事項:(無法配合者請勿參賽)
(一)入選代表隊之選手,如果無法配合集訓規定或任意放棄
代表權者,由領隊教練報呈體育會紀律委員會懲處,其
資格由候補選手遞補。
(二)比賽期間代表隊成員恪遵團隊紀律,服從領隊教練管理
之調配,違紀者由體育會紀律委員會懲處之。
(三)入選代表隊之選手,除卻縣府補助款外,須繳交食宿費
及服裝費五仟元整(賽後結算、多退少補), 於賽前七日
繳交花蓮縣體育會保齡球委員會,以利統籌作業;如選
手為花蓮縣體育會保齡球委員會之委員則無須繳費,其
不足經費由委員會補助之。
(四)競賽裁判組為比賽之最後裁決單位,參賽球員必須遵從
裁決規定。(競賽裁判由周瑋華先生及黃皓筠小姐擔任)
註1:為鼓勵青少年踴躍參賽吸取經驗,學生(不包含空大、補校、
社區大學,年齡25歲以下)憑學生證及聽障選手參賽一律倆仟
元整;另花蓮縣體育會保齡球委員會之委員則由委員會補助
壹仟元參賽費,所以只須繳交倆仟元參賽費。
以上為球館張貼沒蓋印章之公告.......(好像這幾次辦比賽的公告都沒蓋???)
小弟不小心就給它一字不漏的PO出來了(順便賺點P幣)
哈哈,打完收功.....逃
--
Tags:
保齡球
All Comments

By Olivia
at 2009-07-03T22:59
at 2009-07-03T22:59

By John
at 2009-07-06T09:03
at 2009-07-06T09:03

By Zanna
at 2009-07-07T10:40
at 2009-07-07T10:40

By Audriana
at 2009-07-09T08:18
at 2009-07-09T08:18

By Charlie
at 2009-07-10T21:24
at 2009-07-10T21:24

By Steve
at 2009-07-12T13:58
at 2009-07-12T13:58

By Brianna
at 2009-07-14T03:05
at 2009-07-14T03:05

By Hamiltion
at 2009-07-18T22:24
at 2009-07-18T22:24

By Ula
at 2009-07-19T18:09
at 2009-07-19T18:09

By Vanessa
at 2009-07-23T07:17
at 2009-07-23T07:17

By Kelly
at 2009-07-27T17:13
at 2009-07-27T17:13

By Edward Lewis
at 2009-07-28T01:07
at 2009-07-28T01:07
Related Posts
飛碟與我

By Madame
at 2009-07-03T02:56
at 2009-07-03T02:56
0702 X-Tracker、PTT聯合週賽成績

By Sarah
at 2009-07-03T02:50
at 2009-07-03T02:50
打球卷秘技篇!

By Elvira
at 2009-07-02T23:40
at 2009-07-02T23:40
0705桃園東東練球團

By Frederic
at 2009-07-02T12:02
at 2009-07-02T12:02
遙控保齡球

By Elma
at 2009-07-01T19:13
at 2009-07-01T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