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籃球員的所得稅相關問題 - 籃球
By Jack
at 2021-09-26T10:15
at 2021-09-26T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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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薪資公開話題正夯,FB專頁「潛水鄉民答客問系列」從職業運動員遇到的所得稅相關
問題這個角度做了一些探討,節錄如下:
第一篇
(原文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sportdontlie/posts/1237896280056697)
最近很多人在討論攻城獅的薪資透明到底好還是不好,(或是有意義還是沒意義)。今天這
隻球團不只公布薪資,還寫了一篇文情並茂的「資方視角說明」,來表達他們走在多前面
。
把那篇聲明拿來一條條檢討,太傷人又太浪費時間了,而且這種暴虎馮河的球團,其實比
整天瞎揮形象大旗裝聾作啞的球團有趣多了。畢竟站在推進制度的立場上,攻城獅這種在
迷宮裡矇著眼亂闖的好夥伴,總遠比原地躺下的更有機會找到出口,對吧?
所以我們就從已經發生的公開薪資,再把議題往前延伸一咪咪,希望攻城獅球團可以幫忙
解惑。
1. 球團公布的年薪是實領薪資嗎?
2. 合約是採季、月還是年為單位計算報酬?
3. 合約內有沒有另約定「激勵獎金」或「減薪」條款?
4. 依現行勞動法規,攻城獅的球員屬何種身分?是否有勞健保?
5. 依現行賦稅法規,攻城獅的球員收入是「一般綜合所得」還是「執行業務所得」?
6. 攻城獅的球員,有哪些業務支出可以列舉為扣除額?
一般人看到上面這些問題,一定滿頭問號、秒關視窗,所以沒看見專業評論員們從這個角
度切入討論「我國職業運動薪資透明適性」的問題,也是合情合理。但「稅務」就是一個
靠打球賺錢維生養家的好國民,最最最基本的民生問題。而上面提到的六個問題的答案,
正巧就有最直接的連結。
中華職棒球員工會從 2009 年底的棒球振興會議開始,提出這些問題,並從工會復會第二
年起,就主動求助財政專家找經濟部、財政部、賦稅署、體育署、和多位立法委員,尋求
「職業運動員合理納稅身分」的解套方案。但 10 多年來,因為職棒運動員的人數真的太
小眾,所以答案永遠都是「時機不對」,沒辦法爭取到相對合適的納稅身分和方式。
基於以上原因,國內職業運動員的薪資不完全透明,就如同過渡期方案的存在著 (畢竟
也沒有其他職業別的稅務身分這麼尷尬,還要因應市場需求被公布薪資) 。所以在看到攻
城獅球團上下都在忙著放這場「薪資透明煙火秀」的同時,我個人對於攻城獅已經為國內
全體職業運動員開闢歷史性的稅務解決機制,是抱持著非常高度期待及信任的!
但是,就是這個但是。
從今天攻城獅的聲明看來,他們還是停在「國外怎麼樣,而且他們覺得怎麼樣」的層次在
做議題論述。
大家可以想想看,假若攻城獅球團完全沒有想過我前面提到的勞動及稅務身分問題、沒有
準備解決機制、甚至沒有配套方案,那不只是攻城獅球團和悍創經紀旗下的各項目選手,
而是全台灣所有職業運動員的賦稅和節稅機制,都會開始接受放大鏡檢視和挑戰。
結果就是球團享受「公開透明」的美譽、未知的後果就由球員承擔。
我認為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位選手認為薪資透明化,必須要先有對等的組織進行勞資溝
通、評估風險,再討論出不會傷害雙方現況作法的原因。 (更何況成力煥當初的合約爭議
根本是出在條文細節而非薪資)
不過這個坑也不是沒有轉機,反正籃球圈最近很流行到處拜會嘛,我建議 17 隊球員們把
工會組一組,再拖職棒和幾個企業聯賽的代表下水,一起把相關部會和門路全部拜會一輪
,說不定順勢闖出個台灣職業運動員的新世界也說不定!
至於陳盈駿、林庭謙、劉錚、周儀翔這幾位有幸還在外闖蕩的王牌們,我真心勸各位最好
是針對收入和稅務這些眉角,多找幾個老朋友打聽看看,再決定要不要回來養老吧…
第二篇
(原文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sportdontlie/posts/1239977969848528)
#別長成連自己都看不起的大人
我是誰?即將在職業運動圈熬過 7 年之癢,對國內外業界實務和決策運作有一定認知、
對國內勞資失衡現況不算絕望,所以自不量力的以勞動教育和揭露職業運動面紗為目的,
開了這個很惱人也很容易被煩的專頁。
上一篇超乎預期吸引到很多喵迷的砲火,看著似懂非懂的大家為了自己支持的立場 (或信
仰) 所發表的內容就覺得很過癮,而且很期盼這種方式的血流成河能漫延開來。
#先重申幾個天經地義的原則
.對聯盟、球團而言:
經營職業運動,「賺錢營利」就是首要目的,所有面向的行銷包裝都只是堆疊收益的鋪成
過程。國內最讓人忌諱的普遍現況,就是團隊為了彰顯收益以外的企業 (或個人) 形象等
邊際效益,捨本逐末的淡化身為一個職業聯盟和球團最初的核心目標。
.對運動員而言:
在國內運動產業化還未成熟的現況下,長期投入時間精力養成的運動員,最大的目標就是
成為一名職業選手,不論在國內外,都會盡全力在短暫的職業生涯中為自己創造最大價值
,留下最多收入。
.對納稅義務人而言:
「確實遵循稅法,賺多少錢就老老實實繳多少稅」是身為國民最基本的義務。透過合法合
理的方式節稅是人之常情也是應有權利、但嘗試非法手段逃避繳稅義務,就是不可取的行
為,特別是當你的身分肩負著「社會責任」時,就更不該採線。
釐清上述原則後,我再更詳盡地的說明一次職業運動員納稅身分問題的現況:
首先,中華民國國民的賦稅身分可以簡略分為兩大類,第一是適用於多數受勞基法保障的
一般勞工們的「綜合所得稅」,第二則是適用於以專業性勞務或技藝自力營生者的「執行
業務所得稅」。而這兩類之間最明確的差異,就是「執行業務所得者」可以先減除執行業
務所需的費用及成本,再計算所得、核算應繳稅額。
而財政部及相關主管機關在判定「某職業別應適用何類賦稅身分、並依該職業別特性規定
得扣除費用率」時,會將勞雇關係、契約特性、職務內容、工時及所得定性、是否具專門
執業資格、勞健保及退休金...等綜合條件納入考量範疇。願意深入理解的朋友,可以參
考註 1 網頁(https://reurl.cc/ARKXjj)。
#不適用勞基法 #又被屏除在稅收平等原則外的族群
而職業運動員因為職務特性的關係,被認定為非一般勞工、排除適用勞基法,無法享有勞
工基本保障。但在討論賦稅身分別時,又因為從業人口太少,從未正式被財政部列入執行
業務所得者的評估對象。所以這個群體就長期處於一個「因為你們很特別,所以不受政府
勞動法規保障;但又因為你們沒有很特別,所以政府不讓你減除執行業務所需的費用及成
本」的困境。
這樣一來,導致職業選手為了追求更優異表現的自我投資開銷,諸如進口球具設備、訓練
及保養用消耗品、聘請經紀人、訓練員、營養師、租用訓練場館及體能修復設施…等費用
都必須自掏腰包,且無法在繳稅時作為成本被扣除。僅能像一般受雇勞工以綜合所得稅的
身分繳稅。
#半吊子的職業架構和雇主責任
我在上一篇說明過,職棒球員工會復會後的 13 年來,就是為了上述的問題,主動跑遍中
央主管及民意機關,自力救濟尋求「職業運動員合理納稅身分」的解套方案。即便一路被
打槍至今還是持續找尋新的方法。反觀全體資方都猶如事不關己一般、跟政府討論的永遠
是企業補助和租稅減免、然後轉頭嚷著「不排除解散」要運動員共體時艱、再邊拿「自己
的 X 球自己救」來情緒勒索球迷。
這些手法導致國內的職業運動在法規面距離「真正的職業化」實際上仍存在非常大的差距
,長期下來就間接成為人才投入、培育及養成的阻力,更罔論產業化的實現。看著這些球
團在職業運動業的所作所為,很難不好奇他們的本業是如何壯大到今時今日的模樣?
#所以咧 #不跟著喵喵推薪資透明就是爛啊XXX
所以,在國家法令相對不友善的條件下,僅剩能夠「確實」保障職業運動員權益的,就只
有其所屬聯盟的規章和與球團之間簽立的契約了。但是如果各位球迷朋友有機會親眼看過
國內職業運動聯盟的規章和各球團所設計的補充協議內容,你們就會知道台灣的職業運動
圈勞資失衡有多嚴重、球團利用權勢和合約條款,「以管理之名行壓榨之實」的行徑有多
普遍。也因此我認為如果掌有主控權的球團真心想推動職業運動產業進步,主動實現制度
化、現代化、民主化和促進契約公平,才該是必須列為所有待辦事項首位的重中之重!
薪資透明當然該做,但絕對是在落實前述改革、並且幫助產業內從業人員找到明確的法律
定位後,做起來才有意義,而且才不會在職業選手長期被忽視的稅務公平原則課題上繼續
火上加油。
所以回到催生這兩篇長文的源頭,我個人一直認為,喵喵之所以不顧輕重緩急搬出薪資透
明這齣戲,是源自和成力煥之間的契約解讀爭議被選手方取得優勢,才讓他們為了維持球
團的主動權和話語權 (不僅是對選手,還包含對各球團和各聯盟) ,所使出的避重就輕戰
術。
那麼我就要問,依照喵喵高層和悍創團隊長年在國內運動領域耕耘的經驗,他們可曾得知
職業運動員所面臨的稅務問題?又可曾將其視為產業內亟需被解決的待辦事項?而在想出
推動薪資透明戰術時,可曾設身處地站在球員的角度思考過這個做法會造成的後果?
#球員工會的意義和功能
故事發展到今天,喵喵想做的事都做了,那面打著拋磚引玉名號的旗子到現在還是搖得煞
有其事的樣子。同時還有一群很積極的「球迷」,每幾個小時就會在各平台洗幾篇檢討黃
金世代不成立工會有多該死的貼文。因為這題我先前已經簡略寫過一篇,如果大家真的想
了解球員工會的意義和功能,暫時先點註 3 網址看看,之後有相關的新問題,我再找時
間整理一篇回覆吧。
註 1 :關於執行業務所得
https://reurl.cc/ARKXjj
註 2 :在今年之前只有近 300 位職棒選手、今年職籃 12 隊加入後,才有機會讓總人數
提升至約 450 位
註 3 :球員工會的意義和功能
https://www.facebook.com/sportdontlie/posts/1229098517603140
----
個人認為這篇文章確實點出了更細節的問題,故詢作者同意後轉來
球員在社群上喊得大聲但不挽袖子雖然讓人很想嘴,不過對"憑什麼"的嘴爆聲浪好驚人
但回到制度的探討,也許沒有這麼二分法,這篇的內容值得一看
--
問題這個角度做了一些探討,節錄如下:
第一篇
(原文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sportdontlie/posts/1237896280056697)
最近很多人在討論攻城獅的薪資透明到底好還是不好,(或是有意義還是沒意義)。今天這
隻球團不只公布薪資,還寫了一篇文情並茂的「資方視角說明」,來表達他們走在多前面
。
把那篇聲明拿來一條條檢討,太傷人又太浪費時間了,而且這種暴虎馮河的球團,其實比
整天瞎揮形象大旗裝聾作啞的球團有趣多了。畢竟站在推進制度的立場上,攻城獅這種在
迷宮裡矇著眼亂闖的好夥伴,總遠比原地躺下的更有機會找到出口,對吧?
所以我們就從已經發生的公開薪資,再把議題往前延伸一咪咪,希望攻城獅球團可以幫忙
解惑。
1. 球團公布的年薪是實領薪資嗎?
2. 合約是採季、月還是年為單位計算報酬?
3. 合約內有沒有另約定「激勵獎金」或「減薪」條款?
4. 依現行勞動法規,攻城獅的球員屬何種身分?是否有勞健保?
5. 依現行賦稅法規,攻城獅的球員收入是「一般綜合所得」還是「執行業務所得」?
6. 攻城獅的球員,有哪些業務支出可以列舉為扣除額?
一般人看到上面這些問題,一定滿頭問號、秒關視窗,所以沒看見專業評論員們從這個角
度切入討論「我國職業運動薪資透明適性」的問題,也是合情合理。但「稅務」就是一個
靠打球賺錢維生養家的好國民,最最最基本的民生問題。而上面提到的六個問題的答案,
正巧就有最直接的連結。
中華職棒球員工會從 2009 年底的棒球振興會議開始,提出這些問題,並從工會復會第二
年起,就主動求助財政專家找經濟部、財政部、賦稅署、體育署、和多位立法委員,尋求
「職業運動員合理納稅身分」的解套方案。但 10 多年來,因為職棒運動員的人數真的太
小眾,所以答案永遠都是「時機不對」,沒辦法爭取到相對合適的納稅身分和方式。
基於以上原因,國內職業運動員的薪資不完全透明,就如同過渡期方案的存在著 (畢竟
也沒有其他職業別的稅務身分這麼尷尬,還要因應市場需求被公布薪資) 。所以在看到攻
城獅球團上下都在忙著放這場「薪資透明煙火秀」的同時,我個人對於攻城獅已經為國內
全體職業運動員開闢歷史性的稅務解決機制,是抱持著非常高度期待及信任的!
但是,就是這個但是。
從今天攻城獅的聲明看來,他們還是停在「國外怎麼樣,而且他們覺得怎麼樣」的層次在
做議題論述。
大家可以想想看,假若攻城獅球團完全沒有想過我前面提到的勞動及稅務身分問題、沒有
準備解決機制、甚至沒有配套方案,那不只是攻城獅球團和悍創經紀旗下的各項目選手,
而是全台灣所有職業運動員的賦稅和節稅機制,都會開始接受放大鏡檢視和挑戰。
結果就是球團享受「公開透明」的美譽、未知的後果就由球員承擔。
我認為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位選手認為薪資透明化,必須要先有對等的組織進行勞資溝
通、評估風險,再討論出不會傷害雙方現況作法的原因。 (更何況成力煥當初的合約爭議
根本是出在條文細節而非薪資)
不過這個坑也不是沒有轉機,反正籃球圈最近很流行到處拜會嘛,我建議 17 隊球員們把
工會組一組,再拖職棒和幾個企業聯賽的代表下水,一起把相關部會和門路全部拜會一輪
,說不定順勢闖出個台灣職業運動員的新世界也說不定!
至於陳盈駿、林庭謙、劉錚、周儀翔這幾位有幸還在外闖蕩的王牌們,我真心勸各位最好
是針對收入和稅務這些眉角,多找幾個老朋友打聽看看,再決定要不要回來養老吧…
第二篇
(原文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sportdontlie/posts/1239977969848528)
#別長成連自己都看不起的大人
我是誰?即將在職業運動圈熬過 7 年之癢,對國內外業界實務和決策運作有一定認知、
對國內勞資失衡現況不算絕望,所以自不量力的以勞動教育和揭露職業運動面紗為目的,
開了這個很惱人也很容易被煩的專頁。
上一篇超乎預期吸引到很多喵迷的砲火,看著似懂非懂的大家為了自己支持的立場 (或信
仰) 所發表的內容就覺得很過癮,而且很期盼這種方式的血流成河能漫延開來。
#先重申幾個天經地義的原則
.對聯盟、球團而言:
經營職業運動,「賺錢營利」就是首要目的,所有面向的行銷包裝都只是堆疊收益的鋪成
過程。國內最讓人忌諱的普遍現況,就是團隊為了彰顯收益以外的企業 (或個人) 形象等
邊際效益,捨本逐末的淡化身為一個職業聯盟和球團最初的核心目標。
.對運動員而言:
在國內運動產業化還未成熟的現況下,長期投入時間精力養成的運動員,最大的目標就是
成為一名職業選手,不論在國內外,都會盡全力在短暫的職業生涯中為自己創造最大價值
,留下最多收入。
.對納稅義務人而言:
「確實遵循稅法,賺多少錢就老老實實繳多少稅」是身為國民最基本的義務。透過合法合
理的方式節稅是人之常情也是應有權利、但嘗試非法手段逃避繳稅義務,就是不可取的行
為,特別是當你的身分肩負著「社會責任」時,就更不該採線。
釐清上述原則後,我再更詳盡地的說明一次職業運動員納稅身分問題的現況:
首先,中華民國國民的賦稅身分可以簡略分為兩大類,第一是適用於多數受勞基法保障的
一般勞工們的「綜合所得稅」,第二則是適用於以專業性勞務或技藝自力營生者的「執行
業務所得稅」。而這兩類之間最明確的差異,就是「執行業務所得者」可以先減除執行業
務所需的費用及成本,再計算所得、核算應繳稅額。
而財政部及相關主管機關在判定「某職業別應適用何類賦稅身分、並依該職業別特性規定
得扣除費用率」時,會將勞雇關係、契約特性、職務內容、工時及所得定性、是否具專門
執業資格、勞健保及退休金...等綜合條件納入考量範疇。願意深入理解的朋友,可以參
考註 1 網頁(https://reurl.cc/ARKXjj)。
#不適用勞基法 #又被屏除在稅收平等原則外的族群
而職業運動員因為職務特性的關係,被認定為非一般勞工、排除適用勞基法,無法享有勞
工基本保障。但在討論賦稅身分別時,又因為從業人口太少,從未正式被財政部列入執行
業務所得者的評估對象。所以這個群體就長期處於一個「因為你們很特別,所以不受政府
勞動法規保障;但又因為你們沒有很特別,所以政府不讓你減除執行業務所需的費用及成
本」的困境。
這樣一來,導致職業選手為了追求更優異表現的自我投資開銷,諸如進口球具設備、訓練
及保養用消耗品、聘請經紀人、訓練員、營養師、租用訓練場館及體能修復設施…等費用
都必須自掏腰包,且無法在繳稅時作為成本被扣除。僅能像一般受雇勞工以綜合所得稅的
身分繳稅。
#半吊子的職業架構和雇主責任
我在上一篇說明過,職棒球員工會復會後的 13 年來,就是為了上述的問題,主動跑遍中
央主管及民意機關,自力救濟尋求「職業運動員合理納稅身分」的解套方案。即便一路被
打槍至今還是持續找尋新的方法。反觀全體資方都猶如事不關己一般、跟政府討論的永遠
是企業補助和租稅減免、然後轉頭嚷著「不排除解散」要運動員共體時艱、再邊拿「自己
的 X 球自己救」來情緒勒索球迷。
這些手法導致國內的職業運動在法規面距離「真正的職業化」實際上仍存在非常大的差距
,長期下來就間接成為人才投入、培育及養成的阻力,更罔論產業化的實現。看著這些球
團在職業運動業的所作所為,很難不好奇他們的本業是如何壯大到今時今日的模樣?
#所以咧 #不跟著喵喵推薪資透明就是爛啊XXX
所以,在國家法令相對不友善的條件下,僅剩能夠「確實」保障職業運動員權益的,就只
有其所屬聯盟的規章和與球團之間簽立的契約了。但是如果各位球迷朋友有機會親眼看過
國內職業運動聯盟的規章和各球團所設計的補充協議內容,你們就會知道台灣的職業運動
圈勞資失衡有多嚴重、球團利用權勢和合約條款,「以管理之名行壓榨之實」的行徑有多
普遍。也因此我認為如果掌有主控權的球團真心想推動職業運動產業進步,主動實現制度
化、現代化、民主化和促進契約公平,才該是必須列為所有待辦事項首位的重中之重!
薪資透明當然該做,但絕對是在落實前述改革、並且幫助產業內從業人員找到明確的法律
定位後,做起來才有意義,而且才不會在職業選手長期被忽視的稅務公平原則課題上繼續
火上加油。
所以回到催生這兩篇長文的源頭,我個人一直認為,喵喵之所以不顧輕重緩急搬出薪資透
明這齣戲,是源自和成力煥之間的契約解讀爭議被選手方取得優勢,才讓他們為了維持球
團的主動權和話語權 (不僅是對選手,還包含對各球團和各聯盟) ,所使出的避重就輕戰
術。
那麼我就要問,依照喵喵高層和悍創團隊長年在國內運動領域耕耘的經驗,他們可曾得知
職業運動員所面臨的稅務問題?又可曾將其視為產業內亟需被解決的待辦事項?而在想出
推動薪資透明戰術時,可曾設身處地站在球員的角度思考過這個做法會造成的後果?
#球員工會的意義和功能
故事發展到今天,喵喵想做的事都做了,那面打著拋磚引玉名號的旗子到現在還是搖得煞
有其事的樣子。同時還有一群很積極的「球迷」,每幾個小時就會在各平台洗幾篇檢討黃
金世代不成立工會有多該死的貼文。因為這題我先前已經簡略寫過一篇,如果大家真的想
了解球員工會的意義和功能,暫時先點註 3 網址看看,之後有相關的新問題,我再找時
間整理一篇回覆吧。
註 1 :關於執行業務所得
https://reurl.cc/ARKXjj
註 2 :在今年之前只有近 300 位職棒選手、今年職籃 12 隊加入後,才有機會讓總人數
提升至約 450 位
註 3 :球員工會的意義和功能
https://www.facebook.com/sportdontlie/posts/122909851760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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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這篇文章確實點出了更細節的問題,故詢作者同意後轉來
球員在社群上喊得大聲但不挽袖子雖然讓人很想嘴,不過對"憑什麼"的嘴爆聲浪好驚人
但回到制度的探討,也許沒有這麼二分法,這篇的內容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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