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加罰酒駕張伯維50萬 外加公益勞動服務 - 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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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賽是禁止上場比賽,不是讓你躺在家睡一年,畢竟P+一季的賽程也才五個月,

其他球員也不是非賽季期間就完全放假吧!



比賽以外,該做的事情還是該做,除了最基本的練球,應該還包括以下:

隨隊出席比賽(場邊當啦啦隊,或乖乖待休息室別露臉討噓)

做公益(先低調待幕後幫忙,等形象稍白一點再露臉)



既然木已成舟,就看鋼鐵人怎麼幫張洗白了,畢竟球員黑掉對球隊形象也是扣分...

除了被罰的300小時公益服務,額外的公益活動絕對是必要的

個人覺得再560小時是基本的:

一天四小時(不要說太多了會影響練球)*一周五天*四周*扣除非賽季的七個月

畢竟還有領薪水,好好做事,第三季好好表現,相信台灣球迷絕對是健忘的






※ 引述《BleedWang ()》之銘言:
: 應該是看到本人的文章
: 提到韓國姜正浩的判例
: 終於知道要去抄人家寫好的作業
: 很好 陳建州終於做對一件事
: 亞洲職業棒球 籃球 足球聯盟一大堆
: 什麽光怪陸離的事都發生過
: P league 去抄人家寫好的作業就對了
: 聯盟這樣處理可以
: 還有鋼鐵人這邊我還是不滿
: 既然禁賽了 就不應該領薪水
: 那有人禁賽還給3分之1薪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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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1-09-04
酒駕肇事很難啦,打再怎麼好這個標籤就是一輩子了
Lucy avatarLucy2021-09-06
容忍酒駕肇事罪犯的球隊,我挺不下去。
Dinah avatarDinah2021-09-07
ㄏㄏ 高雄釀酒人 讚ㄛ
Delia avatarDelia2021-09-08
台灣史騰說了算,聯盟不必有章程,水呦
Jack avatarJack2021-09-09
結果不討論了。但…我其實不太懂這次懲處順序為什麼是球隊先才是聯盟…之前有狀況不是都聯盟先公布,然後球隊執行或是另外加重嗎?這點我真的不理解,有人了解這塊嗎?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1-09-11
??? 8/31酒駕 9/1新聞 9/1鋼鐵人處罰 9/2聯盟處罰,
Rae avatarRae2021-09-12
時間這麼接近,懲處順序會有影響??
Regina avatarRegina2021-09-13
這些懲處是要經過討論的吧?? 應該已經很明快了吧??
Ina avatarIna2021-09-15
鄉民都喊著要開除,假設開除後某隊簽下,大家會去噴那隊嗎?最後不就變成釋出戰力給別人,虧的是自己,看看去年麻憲的例子
Belly avatarBelly2021-09-16
樓上問題不是快不快吧? 他是說時間先後順序的問題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09-17
v大擔心的問題起碼在p+內不會發生 聯盟禁賽一年代表他也不能為其他球隊效力
Jacob avatarJacob2021-09-18
我的意思是指之前A某犯錯,聯盟公佈禁賽十場搭配罰款或什麼,之後球團才會公佈除聯盟懲處外加社會服務、多禁五場之類的,我又沒說速度慢或節奏不明快,不要看不懂問題就隨便質疑人好嗎?
Joe avatarJoe2021-09-20
謝謝apple大上面協助解釋
Ula avatarUla2021-09-21
回apple,所以禁賽對球員比較傷啊,開除其實對球員真的還好尤其現在球員缺那麼兇
Kama avatarKama2021-09-21
去年宗憲的案例看下來,最虧的是夢想-損失大將,球員小賺-最近還多一個代言,最爽是富邦-拿一個mvp球員
Zanna avatarZanna2021-09-22
聯盟開除的話就是永不錄用了 球團開除等於讓他空白一年阿 除非s跟t1敢收他
Kyle avatarKyle2021-09-21
因為鋼鐵人球團動作比較快吧,而且後面的會去補強前面的處罰,就像是假設鋼鐵人是開除,那沒有PLG的處
Carol avatarCarol2021-09-22
罰,不就有可能有其他隊伍會撿?除了50萬的處罰是交給聯盟,公益服務也不可能全部是
Olga avatarOlga2021-09-21
以聯盟名義啊,一定部分是以球團名義
Oscar avatarOscar2021-09-22
而且假設開除了,球員也決定退出籃壇,那還要交50萬跟300小時的公益服務嗎?? 所以本來就是後面去完善前面的處罰,沒有特別先後順序一定要哪個吧
Ida avatarIda2021-09-21
A大,P+的處罰一樣會有阿,除非P+是做做樣子,不然他明年一樣不能出賽阿,酒駕是在他被開除前犯的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1-09-22
他做完公益時數前跟繳完罰款前一樣不能回到聯盟吧,相關規定應該都在規章內,聯盟不可能滾動式調整吧?
Joseph avatarJoseph2021-09-21
所以邏輯上來說,假設球員退出籃壇,還要處罰嗎??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1-09-22
聯盟處罰的對象應該是還在的球團跟球員吧??所以聯盟的處罰在後面沒有什麼不合理啊
Connor avatarConnor2021-09-21
如果他這輩子不回p+打球那不就視同永不錄用? 讓他一輩子沒球打也夠痛了吧
Hazel avatarHazel2021-09-22
而且照你邏輯聯盟如果禁賽一年,那球團到底可不可以直接開除?開除了他也沒辦法受處罰阿
Hazel avatarHazel2021-09-21
如果聯盟處罰是禁賽1年,球團當然也可以開除啊,但
Agnes avatarAgnes2021-09-22
他這一年就不能被其他球隊撿走,如果我是球員,我不回PLG的話,我個人會選擇不繳50萬
Edith avatarEdith2021-09-21
如果今天球隊懲處先公佈禁賽十場,但聯盟後公布,結果是要開除,請問你要聽球團還是聯盟的?順序當然有關!母法也就是聯盟處理須先出來,施行細則跟補充條例也就是球隊加強才有意義,但今天感覺是反過來的,所以我才會提出疑問
Doris avatarDoris2021-09-22
聯盟不能開除球員,聯盟只能禁止他被登錄...
Carol avatarCarol2021-09-21
聯盟規定他永不錄用,那鋼鐵人要簽他是鋼鐵人的事,但是簽了以後也不能上場而已啊...
Mason avatarMason2021-09-22
聯盟規定就是這一年內不能被登錄,要交50萬,還有要300小時的公益,之後才能上場,這是聯盟可以決定的
Emily avatarEmily2021-09-21
剩下的合約跟薪水是球團決定的
Kelly avatarKelly2021-09-22
我只是舉例聯盟跟球團公佈順序跟懲處有抵觸,用好理解的方式呈現,你又要說不能開除,我用一般文字呈現你又會誤會,我們也不用討論了啦…等看看有沒有其他大大能幫我釋義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1-09-21
抵觸?? 以你的例子,聯盟規定永不錄用,球團卻先公佈禁賽10場,這雖然球團會被笑,但也沒啥好抵觸的吧
Carol avatarCarol2021-09-22
所謂的抵觸是互相衝突,但你的例子不就是以聯盟為準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1-09-21
以較重的為準(禁賽),球團10場禁賽後要怎麼執行跟球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1-09-22
員的合約是他們兩方的事,也沒到抵觸那麼嚴重吧??
Donna avatarDonna2021-09-21
棒球迷都很沒同理心喔 郭阜林打在好照酸 希望台籃迷也比照辦理
Poppy avatarPoppy2021-09-22
球迷沒有這麼健忘,王建民 大樹也一直喊到現在
Edwina avatarEdwina2021-09-21
被貼標籤好幾年或一輩子自找的 沒撞到人已經萬幸
Poppy avatarPoppy2021-09-22
我覺得禁賽/罰款/勞動應該要採累加制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1-09-21
聯盟歸聯盟 球團歸球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