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獅可簽回3人 規定限簽2位FA、聯盟: - 棒球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water199395 (Jackwei)》之銘言:
: 統一獅可簽回3人 規定限簽2位FA、聯盟:不限原球團
: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 統一獅今天(19日)有陳鏞基、王鏡銘及傅于剛三人行使自由球員,第一次有單隊3人

: 告FA,而聯盟規章規定該年度有8人以下行使FA,任何球團最多只能簽下2人,聯盟今天

: 出解釋,當初認知是不包括原球團。亦即統一獅可以簽回3人。
: 中職19日宣布,統一獅陳鏞基、傅于剛及王鏡銘三人宣告行使自由球員。中職以往單季

: 隊只有二人提出,統一獅史上第一次有球員行使FA,就打破紀錄。
: 在中職自由球員規章的「人數限制」第一條,「當該年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在8

: (含)以下者,則任何球團不得與超過2名以上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締造契約。

: 但中職聯盟今天做出規則解釋,當初任何球團的認知是不包括原球團在內,見則是因行
使
: 自由球員的選手都是主力球員居多,為了不讓其它球團吸收太多自由球員,而有此限制

: 中職解釋之後,統一獅可以不受限制簽回陳鏞基、王鏡銘及傅于剛三人。
: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1858458

問一個問題,如果這次沒有補述規則,

假設同一球隊宣告FA的三人,

在其他球隊都沒有人願意簽,

或是給很羞辱人的價格(例:月薪10萬),

原球團也不能全都簽回去,

那對球員也很沒保障,不是嗎?

補述規則雖然是滾動很難看沒錯,

但沒補述前的規則似乎也限制了球員的市場吧?

--

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20-11-23
都撐到FA月薪還沒10萬 你覺得可能嗎
Jacky avatarJacky2020-11-26
你沒把握自己的價值就不要提FA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0-11-28
想FA就得秤秤自己的斤兩 所以之前提的人不多阿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12-01
FA本來就是這樣不然都給你爽就好 自助餐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12-04
應該戰的點是第一次沒想好就發佈規章,倒不是補述的內容,除非中職根本不想玩FA,否則不能回原隊也增加球員提FA的風險,又碰到只有四隊,搞一下默契球員就要賤價出售自己了(不能回原隊)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0-12-07
改了合理 不過當初那個是誰寫的垃圾條文 連公務機關的會議紀錄都比他嚴謹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0-12-10
同意樓上,Fa補述以及擴編補述(近二年新秀自動保護)立意都合理,只是當時沒想到或是沒寫清楚。唯一有爭議就是強迫出750萬買球員,當然這是四隊領隊決議,擺明要收保護費的概念。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0-12-13
如果改成FA沒人簽,母隊簽回不受2人限制會不會比較好?
Gary avatarGary2020-12-15
樓上,你這跟現況有何不同?
Daniel avatarDaniel2020-12-18
一樣爛 半套FA笑死
Faithe avatarFaithe2020-12-21
will大要設期限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12-24
若說有他隊出價就算有人簽(但球員不想簽)這就很違背fa的定義。簡單講,中職就是針對「怕其他隊銀彈攻勢挖太多人」,才有這個人數限制,並無不可,但當時就是沒說清楚(沒想到有後面擴編選秀的問題)。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0-12-27
沒人簽表示要等到時效過後啊... 比較被動
Ingrid avatarIngrid2020-12-30
站在球員工會的立場 這個補述反而保障宣布FA球員的權益
Hedwig avatarHedwig2021-01-02
周董根本沒有反對的理由吧
James avatarJames2021-01-04
擴編選秀要味全要付的750萬有點不符合比例原則,應該可以參考該球員的選秀簽約金,你放後段選秀球員味全就應該用該球員簽約金左右去付錢,旅外的就定一個順位行情這樣
Lydia avatarLydia2021-01-07
不然嘴巴說希望中職更發展,增加隊伍,然後又一邊讓第六隊要當盤子才可以進入,喊的和做的不夠一致呀xd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1-01-10
讓新球團不當盤子是聯盟跟舊球團(領隊會議)的責任 不是球
Mason avatarMason2021-01-13
員工會的 工會的職責在保障球員合法就業權益不受侵害
Carol avatarCarol2021-01-16
現在我們戰的就是聯盟呀 規章滾動,又訂定直覺不makesens的規定
Agatha avatarAgatha2021-01-19
味全自己被敲過 之後有新球團加入八成會想敲回來 不能只
Xanthe avatarXanthe2021-01-21
有我被敲的概念 所以領隊會議一定不會改 第六隊還是只能乖乖交保護費
Hazel avatarHazel2021-01-24
所以合理假設 要有球隊退出只剩四隊的危險平衡才有可能有人去發起改規章,否則吃力不討好的活沒人會做
Yuri avatarYuri2021-01-27
以前還有小資球團就算了,現在可以把格局放大一點不要一堆奇怪的規定嗎?有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1-01-30
參考選秀當時的簽約金並不合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1-02-02
味全要是一個不爽 不去管球員私生活 中職就會知道痛了不過我也沒喜歡味全 就看大家狗咬狗吧~
Joe avatarJoe2021-02-05
我反而覺得本來限制限簽兩人的規則才限制了FA球員的發展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1-02-08
特別是現行FA規定要給原球團3倍轉隊金,根本不會有想像的有錢就能狂簽球員的球團出現
Adele avatarAdele2021-02-10
其實規章不完備 應該要召集相關人士修改才對
Hardy avatarHardy2021-02-13
但是聯盟還是人治 少數幾個人說一說就改了
Una avatarUna2021-02-16
誰會出10簽FA球員啊?
Enid avatarEnid2021-02-19
一堆奇怪限制的FA 不自由的自由球員 球隊只想鞏固利益的詭異玩法
Hardy avatarHardy2021-02-22
就我都出七萬來鬧,原球團只能保住兩個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1-02-25
自由球員要轉隊費就很怪,根本不能保障球員談薪
Mary avatarMary2021-02-27
樓上又在雲一個了
Emily avatarEmily2021-03-02
雲的不只一個好嗎 笑死 只會推文不會google
Jack avatarJack2021-03-05
假設五隊加起來有超過10人,不就要有人失業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1-03-08
台灣的民情不較不一樣 可能是兄弟變有錢了吧
Una avatarUna2021-03-11
為什麼不乾脆規定味全只能選二軍的就好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1-03-14
FA本來就是這樣啊 回歸市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