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版主很辛苦,但我有一點意見與目前普遍的「民意」有點背道而馳
發文門檻
6816 篇中就有提到,參考 Sportcenter 2640篇 mousepad 推文所述,
一個東西區冠軍戰頂多也只是 100 多人的看板是否有設門檻的必要,
KobeByrant 案例可先將其分身全浸水桶,再透過ID_Multi申請刪除帳號
,除了此個案外其他的反串也少有人身攻擊的情況出現,EZ 的水桶應該
夠用, FWD 上任時,kingpiggy 大赦過一次,當時 256 水桶中也才浸了
27 個,現在我想也沒超過 30 個吧,發文門檻的用意是在防治分身 ID
把水桶佔滿,目前似乎沒有門檻的必要性與迫切性
20噓刪文警告
想請教版主對於 EZ 版風的未來走向是否容許酸文與反串出現?假如像
NBA 版那樣嚴格比照辦理的話當然就比較沒有爭議,假如是容許酸文的話,
那麼「20噓刪文警告」這條將會更加凸顯出人氣球星與一般球星間的差別
待遇,再加上人群間行為的模仿效應 ─ 有人噓了我也一起噓,看 NBA
版即可發現,酸馬刺與 Bowen 的文章可以被推爆,但酸人氣球星的文章
總是被刪文,之前 rof1 競選板主時在 6711 篇中也提到過比起酸 Wade、
Kobe、Drik,與對較不討人喜愛的LBJ 與 Bowen 發酸文的例子
我認為警告與水桶應該由版主做自由心證判決,只要方向定出來,人身攻
擊的部分很容易判斷,即使最後判決上縱使有一部份版友意見也不會有太
大的反彈,這比讓版友噓文去決定該文章的價值要來的好
另外值得討論的是假如完全比照 NBA 辦理的話,那 EZ 與 NBA 間的差別
又在哪裡?
EZ 版難管是眾所周知的,它難管的地方在於其自由性與開放性,所以我才
建議可以增加到 4 位版主,但假如版主群圖管理方便,一舉設了門檻及禁
止酸文與反串,那麼似乎就不需要到 3 位版主來管理
版規不管怎麼定都會有人不滿意,以上純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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