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可能在這時機有點政治不正確,但是我必須要以自身專攻公共政策的專業來發表淺見
,提出臺灣目前運動環境的出路與改革方式。
直接破題:奧運獎牌高額獎金及終身月俸制度是個非常不負責任的作法。
臺灣整體社會風氣對於運動員的期待就是「為國爭光」,老實說這樣子根本就是在情緒勒
索運動員,你從來不會聽到美國說誰誰誰拿金牌是美國之光吧,因為榮譽、利益、前途、
努力都是運動員自己爭取來的,他們能靠這項運動讓自己得到極高的商業價值,那就是一
種本事。
這就牽扯到大家對於運動的認知,但現今全世界的體育賽事都是以市場制為主,即增加表
演性、話題性來增加相關產業收入,這些收入包括轉播金、廣告費、周邊商品、運動用品
、門票等等的商業價值。
所以為什麼各大運動賽事都在積極的增加可看性,就是跟以往那種勝負為主的體育模式截
然不同了,而是想辦法捧出明星,想辦法維持競技平衡,想辦法製造話題,讓大家覺得看
比賽好像在看電影一樣刺激,好像在看一場秀,這在未來會越來越明顯。
先進國家的作法,絕對不會說你去拿牌政府給你高額獎金或是月退俸,假如發生在美國,
政府給柯比或給菲爾普斯一年幾十萬美金的月退俸,早就會被罵死了好嗎,他們選擇提供
良好的運動環境,讓企業去贊助去培養。
另外一種則是社會主義制度,中國就是這種,他們像是一間公司,我會給予你運動員薪水
,你運動員必須為國爭光,你奧運拿牌我也會給你績效獎金,但同時你的商業收入公司也
有份。
他們透過這套制度,使他們大量投入的資金得以回收,並且得以永續發展。
這個觀念很重要,另外一個發高額獎金國家的新加坡,他們是國企統包,財政比台灣健全
幾十倍,達到一定程度的均富,根本不用擔心資金能不能回收。
但是臺灣現在的作法就是政策買票,政府說我砸在運動產業一年幾百億,給選手一年幾百
萬,拿奧運獎金兩千萬什麼的,大家就不會靠北說政府對運動員待遇差,接著就會繼續加
碼,砸更多錢在裡面,大家就會覺得有進步了
但大家有沒有想過這些錢怎麼回收?
這種「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做法,會造成一個惡性循環:
運動環境好轉 奪牌數增加 成本越來越高 刪減預算 運動環境劣化 砸錢
+獎金提高 運動環境好轉 奪牌數不小心增加 成本越來越高?
有些人會說,奧運金牌本來就值得幾千萬啊,的確是值得啊,但是應該不是透過政府豢養
,而是其自己爭取應得的商業價值與聲量賺來的,臺灣人很奇怪,時常替強者擔心能不能
賺得到錢,成名之後這些獎金對他們來說真的是小case,成功的運動員可以靠一百萬種方
法賺錢,同時他們也沒有義務把這些錢回饋給政府,而對政府財政而言,終身月退俸造成
的錢坑卻會排擠到整體的運動環境。
當初軍公教18%就是這樣子,臺灣政府缺乏永續理財觀念,而當時的社會也覺得他們應得
的,結果現在要年金改革引起軒然大波,畢竟灑錢容易收回來難啊,現在這些選手年輕氣
壯,你覺得給他們獎金很合理,但五十年之後呢?這些運動員變老人坐輪椅了每個月還在
領幾十萬的月退俸,會不會到時候又被那時候的年輕人鬥成吸血鬼?這些真的都有可能發
生,尤其未來各位的勞保都有可能破產了。
所以才需要一套真正健康的作法:
運動員最不缺的就是成名之後的獎金,最需要的是默默無名時的支撐與補助,臺灣目前各
方面的基層運動環境都慢慢起來了,對於基層運動員也有補助與專屬訓練環境,這都是正
確的方向,但是還有一點就是政府必須要推行體育保險,類似勞保的概念,給自己國家隊
培訓選手一份保障,包括:
1.未能打出成績引退之後?
2.突然受傷生涯報銷之後?
3.國手生涯退休以後?
讓選手無後顧之憂,盡全力的在場上發揮,其自然會去爭取自己的價值,然後鼓勵菁英體
育人才出國學習,一種臺灣市場小那就出國去打拚的概念。
臺灣一直以來習慣的作法就是投資菁英,並且期待菁英能夠回饋社會。但這個簡單來說就
是情緒勒索,你領政府的錢一定要為國爭光,然後國際賽用徵召等字眼。臺灣社會對於運
動員的心態也是,認為運動員該代表國家,該高道德標準,但其實不然,現代運動員是「
表演者」,是「商業者」,都有各自的利益考量,那些廠商找到奧運金牌代言也不是因為
他這面金牌,而是他的商業價值,很正常,不要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林書豪那時候去拍廣告去拍MV很多人都會酸「練球好嗎」,只要有當打時期的運動員踏入
演藝圈,很多人都會認為其不誤正業,但其實這些才是成功運動員真正的「本質」,運動
會成功絕對不是靠輸贏吃飯的。種種的包袱才是讓臺灣運動環境一直低迷的原因。
有些人說運動員為國爭光,代表國家榮譽,而且到達那樣高度很難,要不然你可以去試試
看,政府給他月退俸很值得啊?
郭台銘那種高度難不難?對臺灣的貢獻有比運動員低?周杰倫是不是臺灣之光?李安是不
是臺灣之光,但你絕對不會期待政府給他們一個月十幾萬月退俸到終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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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臺灣目前運動環境的出路與改革方式。
直接破題:奧運獎牌高額獎金及終身月俸制度是個非常不負責任的作法。
臺灣整體社會風氣對於運動員的期待就是「為國爭光」,老實說這樣子根本就是在情緒勒
索運動員,你從來不會聽到美國說誰誰誰拿金牌是美國之光吧,因為榮譽、利益、前途、
努力都是運動員自己爭取來的,他們能靠這項運動讓自己得到極高的商業價值,那就是一
種本事。
這就牽扯到大家對於運動的認知,但現今全世界的體育賽事都是以市場制為主,即增加表
演性、話題性來增加相關產業收入,這些收入包括轉播金、廣告費、周邊商品、運動用品
、門票等等的商業價值。
所以為什麼各大運動賽事都在積極的增加可看性,就是跟以往那種勝負為主的體育模式截
然不同了,而是想辦法捧出明星,想辦法維持競技平衡,想辦法製造話題,讓大家覺得看
比賽好像在看電影一樣刺激,好像在看一場秀,這在未來會越來越明顯。
先進國家的作法,絕對不會說你去拿牌政府給你高額獎金或是月退俸,假如發生在美國,
政府給柯比或給菲爾普斯一年幾十萬美金的月退俸,早就會被罵死了好嗎,他們選擇提供
良好的運動環境,讓企業去贊助去培養。
另外一種則是社會主義制度,中國就是這種,他們像是一間公司,我會給予你運動員薪水
,你運動員必須為國爭光,你奧運拿牌我也會給你績效獎金,但同時你的商業收入公司也
有份。
他們透過這套制度,使他們大量投入的資金得以回收,並且得以永續發展。
這個觀念很重要,另外一個發高額獎金國家的新加坡,他們是國企統包,財政比台灣健全
幾十倍,達到一定程度的均富,根本不用擔心資金能不能回收。
但是臺灣現在的作法就是政策買票,政府說我砸在運動產業一年幾百億,給選手一年幾百
萬,拿奧運獎金兩千萬什麼的,大家就不會靠北說政府對運動員待遇差,接著就會繼續加
碼,砸更多錢在裡面,大家就會覺得有進步了
但大家有沒有想過這些錢怎麼回收?
這種「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做法,會造成一個惡性循環:
運動環境好轉 奪牌數增加 成本越來越高 刪減預算 運動環境劣化 砸錢
+獎金提高 運動環境好轉 奪牌數不小心增加 成本越來越高?
有些人會說,奧運金牌本來就值得幾千萬啊,的確是值得啊,但是應該不是透過政府豢養
,而是其自己爭取應得的商業價值與聲量賺來的,臺灣人很奇怪,時常替強者擔心能不能
賺得到錢,成名之後這些獎金對他們來說真的是小case,成功的運動員可以靠一百萬種方
法賺錢,同時他們也沒有義務把這些錢回饋給政府,而對政府財政而言,終身月退俸造成
的錢坑卻會排擠到整體的運動環境。
當初軍公教18%就是這樣子,臺灣政府缺乏永續理財觀念,而當時的社會也覺得他們應得
的,結果現在要年金改革引起軒然大波,畢竟灑錢容易收回來難啊,現在這些選手年輕氣
壯,你覺得給他們獎金很合理,但五十年之後呢?這些運動員變老人坐輪椅了每個月還在
領幾十萬的月退俸,會不會到時候又被那時候的年輕人鬥成吸血鬼?這些真的都有可能發
生,尤其未來各位的勞保都有可能破產了。
所以才需要一套真正健康的作法:
運動員最不缺的就是成名之後的獎金,最需要的是默默無名時的支撐與補助,臺灣目前各
方面的基層運動環境都慢慢起來了,對於基層運動員也有補助與專屬訓練環境,這都是正
確的方向,但是還有一點就是政府必須要推行體育保險,類似勞保的概念,給自己國家隊
培訓選手一份保障,包括:
1.未能打出成績引退之後?
2.突然受傷生涯報銷之後?
3.國手生涯退休以後?
讓選手無後顧之憂,盡全力的在場上發揮,其自然會去爭取自己的價值,然後鼓勵菁英體
育人才出國學習,一種臺灣市場小那就出國去打拚的概念。
臺灣一直以來習慣的作法就是投資菁英,並且期待菁英能夠回饋社會。但這個簡單來說就
是情緒勒索,你領政府的錢一定要為國爭光,然後國際賽用徵召等字眼。臺灣社會對於運
動員的心態也是,認為運動員該代表國家,該高道德標準,但其實不然,現代運動員是「
表演者」,是「商業者」,都有各自的利益考量,那些廠商找到奧運金牌代言也不是因為
他這面金牌,而是他的商業價值,很正常,不要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林書豪那時候去拍廣告去拍MV很多人都會酸「練球好嗎」,只要有當打時期的運動員踏入
演藝圈,很多人都會認為其不誤正業,但其實這些才是成功運動員真正的「本質」,運動
會成功絕對不是靠輸贏吃飯的。種種的包袱才是讓臺灣運動環境一直低迷的原因。
有些人說運動員為國爭光,代表國家榮譽,而且到達那樣高度很難,要不然你可以去試試
看,政府給他月退俸很值得啊?
郭台銘那種高度難不難?對臺灣的貢獻有比運動員低?周杰倫是不是臺灣之光?李安是不
是臺灣之光,但你絕對不會期待政府給他們一個月十幾萬月退俸到終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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