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一判決案例
案例如下:
一,二壘有人,一人出局,打者擊出游擊平飛球,游擊手接球後疑似故意漏球。
此時二壘跑者往三壘移動,游擊手撿球後順勢踩二壘壘包,並傳給三壘手take跑者。
事發當下三位裁判沒有做出判決!
因此雙方開始爭議
攻方:認為守方故意漏球,應判定打者出局,維持一,二壘有人。
守方:認定雙殺。
最後主審補判:採納攻方意見,便要球守方上場繼續比賽,守方棄賽不打!
所以,想請教各位前輩,上述情況該如何處理最適當?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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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如下:
一,二壘有人,一人出局,打者擊出游擊平飛球,游擊手接球後疑似故意漏球。
此時二壘跑者往三壘移動,游擊手撿球後順勢踩二壘壘包,並傳給三壘手take跑者。
事發當下三位裁判沒有做出判決!
因此雙方開始爭議
攻方:認為守方故意漏球,應判定打者出局,維持一,二壘有人。
守方:認定雙殺。
最後主審補判:採納攻方意見,便要球守方上場繼續比賽,守方棄賽不打!
所以,想請教各位前輩,上述情況該如何處理最適當?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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