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不多說,先講結論
1. 由電視輔助判決之本壘攻防挑戰中,守方發起挑戰成功率80%(4/5),攻方發起之挑戰
成功率為16.67%(2/12)
2. 攻方本年至今對於本壘出局挑戰,成功改判次數為2次,2次原因皆為本壘衝撞之認定(4
/19-統一中信/ 9/10-樂天中信)
3. 本年至今使用輔助判決的本壘攻防中,守方成功防守機率為82.35%(14/17)
https://i.imgur.com/5EmEOOA.png
個人想法是,其實最應該討論的不是4/22日本壘攻防的例子(前面貼文也討論過,60豪其實
有明顯做出閃避),而是,4/19本壘攻防中,捕手黃鈞聲明明按照秘書長所說的接到球後空
出本壘板,還是被判決是阻擋呢!^^
https://i.imgur.com/sGRV9lp.jpg
數據統計倉促,如有錯漏,還請版友多多指教,謝謝,統計數據是希望引起更多理性討論,
希望能幫助規範本壘阻擋之認定。
-----------------------
下面回覆眾多,就不一一回應,統一回在這邊
感謝yu大與dbear大的解釋,我欠缺考慮傳球路徑這一個規則,如yu所提供之今年四月的貼
文,看起來只有與跑者同向之傳球會被判沒有阻擋,因此如今年4/19、4/22都適用這個判決
方式。
這次爭議的點蠻大一部分在於,過去與現在案子判決差異,過去判決的正當性。如果過去判
決依據合情合理、判決依據和本次不同,那更顯得本次爭議與引用判決依據的特殊性了。
先列幾個後續希望聯盟能補述的點、希望能夠引發更多想法
1.“得分可能性”的主觀認定,如何定義與讓球迷、球團能夠充分理解
2.如Vamos粉專所提的條文3.25,什麼條件是跑者可能出局、什麼條件是捕手妨礙跑壘,都
是條文不夠清楚的地方
還是希望大家理性討論,身為爪迷非常心疼丘哥在這一串事件中被對待的方式,但前兩天氣
也氣了,冷靜下來看play後,4/22日60豪的閃避確實精彩,如果凡是爭議判決都以猿夢的討
論蓋過去,我確實會對不起60豪選手為這個play所付出的努力,而變得跟我無法認同的秘書
長一樣,以輸贏凌駕於判決。也因此,我才在這邊整理數據,也許人微言輕,如果因為這一
篇文能夠讓彼此之間除了仇恨言論,能成功交流些什麼意見,就好了。:)
--
1. 由電視輔助判決之本壘攻防挑戰中,守方發起挑戰成功率80%(4/5),攻方發起之挑戰
成功率為16.67%(2/12)
2. 攻方本年至今對於本壘出局挑戰,成功改判次數為2次,2次原因皆為本壘衝撞之認定(4
/19-統一中信/ 9/10-樂天中信)
3. 本年至今使用輔助判決的本壘攻防中,守方成功防守機率為82.35%(14/17)
https://i.imgur.com/5EmEOOA.png

個人想法是,其實最應該討論的不是4/22日本壘攻防的例子(前面貼文也討論過,60豪其實
有明顯做出閃避),而是,4/19本壘攻防中,捕手黃鈞聲明明按照秘書長所說的接到球後空
出本壘板,還是被判決是阻擋呢!^^
https://i.imgur.com/sGRV9lp.jpg

數據統計倉促,如有錯漏,還請版友多多指教,謝謝,統計數據是希望引起更多理性討論,
希望能幫助規範本壘阻擋之認定。
-----------------------
下面回覆眾多,就不一一回應,統一回在這邊
感謝yu大與dbear大的解釋,我欠缺考慮傳球路徑這一個規則,如yu所提供之今年四月的貼
文,看起來只有與跑者同向之傳球會被判沒有阻擋,因此如今年4/19、4/22都適用這個判決
方式。
這次爭議的點蠻大一部分在於,過去與現在案子判決差異,過去判決的正當性。如果過去判
決依據合情合理、判決依據和本次不同,那更顯得本次爭議與引用判決依據的特殊性了。
先列幾個後續希望聯盟能補述的點、希望能夠引發更多想法
1.“得分可能性”的主觀認定,如何定義與讓球迷、球團能夠充分理解
2.如Vamos粉專所提的條文3.25,什麼條件是跑者可能出局、什麼條件是捕手妨礙跑壘,都
是條文不夠清楚的地方
還是希望大家理性討論,身為爪迷非常心疼丘哥在這一串事件中被對待的方式,但前兩天氣
也氣了,冷靜下來看play後,4/22日60豪的閃避確實精彩,如果凡是爭議判決都以猿夢的討
論蓋過去,我確實會對不起60豪選手為這個play所付出的努力,而變得跟我無法認同的秘書
長一樣,以輸贏凌駕於判決。也因此,我才在這邊整理數據,也許人微言輕,如果因為這一
篇文能夠讓彼此之間除了仇恨言論,能成功交流些什麼意見,就好了。:)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