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板上詢問參與大財盃各系隊的看法
就是這次一領會議之後,我們才發現原來主辦限制報名隊伍數只能一隊
關於這項規定,想要詢問大家的意見
雖然我們學校沒有參與一領會議並在當下提出異議是我們理虧在先
但以下是我的一些看法不知道是否有失公允,還請大家指教或一同向主辦反應...
針對主辦說為維護比賽品質、公平性和沒有足夠場地消耗全國大財盃賽程這點,
我還是想要提出一些看法:
第一:如果增加報名隊伍數,主辦就有經費去承租額外的場地和找尋足夠的人力,並不會
沒有能力。而且以往男生、女生賽程都在不一樣的場地舉行比賽,以此分散場地的使用,
如果貴校僅因為省事而做下這個決定,我想有失主辦舉辦”全國賽”的氣度與格局。
第二:比賽品質和公平性並不會因為每個學校多報了一隊會有所打折,因為之前的大財盃
都是這麼做的,如果這是一個會影響的原因,早就有人提出異議了。
第三:您說一領會議的結果事後無人反應,那我想這可能是資訊上傳遞的快慢造成的結果
,因為當我一知道這個消息之後,就立刻來反應了,並不是沒有反應。如果您說這是參加
一領會議各校同意的結果是我們自己沒有參加,那我想要提出的問題是:如果這個一領會
議參加的學校數並未達報名學校的一半,這樣的會議結果是否有失公平,若有人在事後提
出異議且不只一個學校、一個項目提出這樣的反應,貴校是否應該再用寄信的方式詢問各
校是否同意這樣的結果,我認為這樣的作法才是一個民主社會底下應該要有的素養。
第四:大財盃舉排球為例,每隊限報12人,每場比賽僅可檢錄8人,這樣的規定對於一個
系隊有20幾個隊員來說實在是太限制了,當參加系隊努力練習一年之後就是想要參加大財
盃來檢視自己的成果、來實現大家這一年來的夢想,當這個規定一出,所有的心血都付諸
流水,簡直比比賽前一天扭到腳不能參加比賽還更令人痛心,因為扭到腳是天意,但因為
主辦和少數幾個學校的決定而不能參加比賽是人為的因素,我想這是任何一個認真練球,
並視大財盃為一個舞台的運動員都無法輕易接受的事情,還請主辦將心比心。
第五:貴校之後提出的解決方案是:若報名隊伍數不足會再額外開放名額,但這樣的說法
是有前提的,前提是報名隊伍數不足。所以若報名隊伍數足夠的話,導致我們還是無法報
名兩隊的話,那上面提到四點所提到的問題依舊沒有解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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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次一領會議之後,我們才發現原來主辦限制報名隊伍數只能一隊
關於這項規定,想要詢問大家的意見
雖然我們學校沒有參與一領會議並在當下提出異議是我們理虧在先
但以下是我的一些看法不知道是否有失公允,還請大家指教或一同向主辦反應...
針對主辦說為維護比賽品質、公平性和沒有足夠場地消耗全國大財盃賽程這點,
我還是想要提出一些看法:
第一:如果增加報名隊伍數,主辦就有經費去承租額外的場地和找尋足夠的人力,並不會
沒有能力。而且以往男生、女生賽程都在不一樣的場地舉行比賽,以此分散場地的使用,
如果貴校僅因為省事而做下這個決定,我想有失主辦舉辦”全國賽”的氣度與格局。
第二:比賽品質和公平性並不會因為每個學校多報了一隊會有所打折,因為之前的大財盃
都是這麼做的,如果這是一個會影響的原因,早就有人提出異議了。
第三:您說一領會議的結果事後無人反應,那我想這可能是資訊上傳遞的快慢造成的結果
,因為當我一知道這個消息之後,就立刻來反應了,並不是沒有反應。如果您說這是參加
一領會議各校同意的結果是我們自己沒有參加,那我想要提出的問題是:如果這個一領會
議參加的學校數並未達報名學校的一半,這樣的會議結果是否有失公平,若有人在事後提
出異議且不只一個學校、一個項目提出這樣的反應,貴校是否應該再用寄信的方式詢問各
校是否同意這樣的結果,我認為這樣的作法才是一個民主社會底下應該要有的素養。
第四:大財盃舉排球為例,每隊限報12人,每場比賽僅可檢錄8人,這樣的規定對於一個
系隊有20幾個隊員來說實在是太限制了,當參加系隊努力練習一年之後就是想要參加大財
盃來檢視自己的成果、來實現大家這一年來的夢想,當這個規定一出,所有的心血都付諸
流水,簡直比比賽前一天扭到腳不能參加比賽還更令人痛心,因為扭到腳是天意,但因為
主辦和少數幾個學校的決定而不能參加比賽是人為的因素,我想這是任何一個認真練球,
並視大財盃為一個舞台的運動員都無法輕易接受的事情,還請主辦將心比心。
第五:貴校之後提出的解決方案是:若報名隊伍數不足會再額外開放名額,但這樣的說法
是有前提的,前提是報名隊伍數不足。所以若報名隊伍數足夠的話,導致我們還是無法報
名兩隊的話,那上面提到四點所提到的問題依舊沒有解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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