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逼巴球迷想問問大家的看法
有時候可以在比賽上看到被敵方球員過人導致球門十分危險,這時候不難看見有防守球員
明知道會吃黃牌還是用激烈的防守動作,比如拉人、壓人把人扯在地上,然後今天法國也
看到有人故意吃黃牌來拖時間,同樣為故意手段,且球權在被犯規者身上,但是一個是有
可能導致對方受傷的危險動作、另一個是基本是對人體沒危害的動作,但是很屁沒辦法幫
洗地,大家覺得哪項比較可惡呢?
先說我的看法,我覺得從嚴重程度看來是故意拉倒人比較嚴重吧,畢竟很可能使人受傷,
除了球品以外還敗了人品,不過我只是菜逼巴很可能有漏掉的影響因素,比如得利啊還是
什麼其他規則,想請大家指點一下前因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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