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球簡單規則指南 - 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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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obert
at 2005-10-03T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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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手球比賽是綜合籃球和足球特點而發展起來的一種用手打球、射門
得分的對抗性項目。目前手球正式比賽是7人制,即雙方各上場7人,其中
1人為守門員。比賽是在邊線長40公尺、端線長20公尺,球門高2公尺、寬
3 公尺的長方形室內運動場上進行的。比賽時間為60分鐘,分上、下兩個
半時, 中間休息10分鐘,每射入1球得1分,以得分多的隊為優勝。如果
在正式比賽結束時雙方打成平局,而競賽規程又要求決出勝負,則應在休
息5分鐘後進行決勝期比賽。雙方通過擲錢幣方法決定選擇場區或開球,
決勝期連續進行兩個 5分鐘的比賽,中間應交換場地、不休息,若決勝後
仍是平局,則應在休息5分鐘後再進行第2次決勝期比賽,直到決出勝負為
止。

手球比賽雙方上下半場各有一次叫暫停的權利,替補人員可不通知記錄員
或計時員隨時參加比賽,但是應在本方替補區先下後上。手球比賽還有別
具一格的地方,只允許守門員在4公尺限制線的球門區內,用身體任何部
位檔球。 雙方隊員不得進入球門區內,比賽過程中,持球隊員可持球跑3
秒,同時隊員持球不超過3秒,違反上述規則的,要判任意球,由對方在
違例地點擲球,擲 任意求一般不需要鳴笛,但防守隊員必須離開持球隊
員3公尺,擲任意球可直接射門得分。如果運動員犯規影響射門則判罰7公
尺球,即主罰隊員站在罰球線前,被罰一方守門員守門,其餘任何隊員都
必須站在擲自由球線外,裁判員鳴笛後,主罰隊員在3秒鐘內將球射出,
並保持一腳不離地。由於擲任意球不需鳴笛,因此手球比賽對抗性很強,
攻守轉換快速突然,經常出現反擊快攻;但是運動員嚴重犯規和不道德行
為要受到"黃牌"警告、罰出場2分鐘、或者被罰"紅牌"取消資格。

手球與籃、排、足等球類項目一樣,都有其基本戰術與技術,它分為進攻
和防守技術與戰術。

進攻技術:包括傳接球、運球、突破和射門技術。

1.傳接球:
常用的傳球有原地傳球、跑動傳球、跳起傳球和隱蔽傳球4種。按傳
球的部位,則又分為肩上、高手、體側、低手、頭後、背後、以及
甩傳等方式,其中最常用的是原地單手肩上傳球、跑動單手肩上傳
球和甩傳;接球有單手接與雙手接兩種,一般是採用雙手接球,根
據球的高度不同,雙手接球有上手接球、下手接球、接地滾球和接
反彈球。
2.運球與突破:
運球是個人攻擊和組織戰術配合時採用的一種方法,運球時要充分
利用拍球前後的3步,並注意保護球,運球多在反擊時運用。 突破
是持球隊員靈活地運用腳步動作快速超越防守人的一項強烈突擊性
進攻手段。跟據比賽運用的情況,可分為徒手突破、持球突破和運
球突破;同時突破技術又可分同側突破、翼側突破、跳步突破和轉
身突破等4種。
3.射門:
它是比賽中進攻技術與戰術運用的最終目的,是得分的唯一手段。
由於手球比賽對抗激烈,身體接觸頻繁,對射門的防守很嚴,且動
作幅度較大, 因此增加了射門的困難。為了對付嚴密的防守,形成
多種射門方式:原地單手肩上射門、原地跳起單手肩上射門、小角
度射門、原地倒地射門、魚躍倒地射門、快板射門等。


手球比賽的進攻戰術包括進攻的基礎配合、陣地進攻和快攻。進攻的基礎
配合:由2-3名進攻隊員之間組成的簡單配合,常用交叉換位配合、內外
配合、各種掩護和突破分球的進攻戰術,以構成全隊進攻戰術的基礎。陣
地進攻:它在總進攻次數上占三分之二左右,手球比賽中常用的陣地進攻
有"三三式",即3個前鋒、3個後衛,或"二四式",即2個前鋒、4個後衛。
快攻:它是防守轉入進攻時,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時間把球推到對方球
門前,趁對方來不及退守或立足未穩,進行進攻的技術。守門員是組織快
攻的主要發動者,此外有擲球門球快攻、擲界外球快攻、擲任意球快攻和
搶斷球快攻與運球快攻等。

防守技術主要有防守對手、對球、打球、斷球和守門員技術等。

1.防守對手:
它分為防守無球隊員和防守持球隊員兩種。手球規則規定,防守隊
員可以用身體阻擋對方持球和不持球隊員的行進路線,並通過腳步
積極移動,搶占有利位置,阻撓和破壞對手的進攻動作。
2.封球:
它是防守隊員兩臂上舉,兩手靠攏,以封堵對方射門的技術。封球
有正面封球、側面封球、原地封球、跑動封球和跳起封球。
3.打球:
它是對方運動員運球和射門時,趁其不備時將球打掉。
4.斷球:
它是搶截對方傳球的防守技術,要求行動果斷,身體充分伸展,用
雙手接球或單手向前接球。
5.守門員技術:
它的技術包括準備姿勢、位置選擇、腳步移動、擋球和傳球等,要
求守門員具備反應快、靈活、技術全面、戰術意識強和勇猛頑強的
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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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及作者

作者: aple (期中考加油!!!) 看板: NTUHANDBALL
標題: 手球簡單規則指南
時間: Fri Nov 12 22:06:15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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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球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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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anklin
at 2005-10-03T13:07
近代手球運動是由丹麥人霍革‧尼爾森(Holger Nielson)於1898年所創; 在室內場地兩端各置一球門,兩隊各派七名球員以手進行傳接球及射門動 作。1906年尼爾森制定手球規則並加推展,此項運動在北歐各國逐漸盛 行,成為一種冬季的室內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