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體委會主委,但是毫無建樹;
黑襪事件到最後不了了之,
這次奧運奪金又是全盤皆輸,
如果是一個有風骨的政務官,已經運用國家公器四年多,
卻又無法有任何的貢獻,是否已經瀆職?
其他各國的奧會或體委會,給的獎金、保障、服務,不僅是鑽石級了吧?
反觀台灣,給了選手什麼保障?服務呢?尊重呢?還是得到獎牌階段性任務完成,
就可以丟到資源回收筒裡?
戴遐齡我勸你不要再繼續尸位素餐下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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