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績互咬 - 壘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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壘球版首PO,希望不要誤觸板規ˊˋ

想請問以下戰績該如何決定?

比賽是四取二的循環賽

A ─ B 13:10

B ─ C 3:5

D ─ C 13:3

D ─ B 17:7

A ─ D 12:6

A ─ C 7:9

比賽規則如下:

4. 預賽若兩隊戰績相同,則比對戰成績。若有三隊或以上戰績相同,

則先比得失分(即得分扣掉失分);若相同,則比失分;

仍相同時,則比得分。注意,此所稱得、失分以戰績相同之相關隊伍間之得、

失分為限。

想請問下面判決是正確的嗎?

因為總得失分、總失分、總得分都是相同的,所以AD加賽一場

這樣判決有瑕疵嗎?

麻煩版上各位大大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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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ama avatarKama2010-04-05
規則上有說如果全部相同要加賽還是如何處理嗎?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0-04-06
嗯~~~ 你沒看板規當然會誤觸啊...副標[規則]
Ursula avatarUrsula2010-04-09
沒說到怎麼處裡耶 標題已改 抱歉ˊˋ
Edith avatarEdith2010-04-13
其實這個規定滿奇怪的...先比得失分相減,如果一樣再比失分
可是既然得失分相減一樣...然後失分又一樣..那德芬不就肯定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0-04-15
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