壘球版首PO,希望不要誤觸板規ˊˋ
想請問以下戰績該如何決定?
比賽是四取二的循環賽
A ─ B 13:10
B ─ C 3:5
D ─ C 13:3
D ─ B 17:7
A ─ D 12:6
A ─ C 7:9
比賽規則如下:
4. 預賽若兩隊戰績相同,則比對戰成績。若有三隊或以上戰績相同,
則先比得失分(即得分扣掉失分);若相同,則比失分;
仍相同時,則比得分。注意,此所稱得、失分以戰績相同之相關隊伍間之得、
失分為限。
想請問下面判決是正確的嗎?
因為總得失分、總失分、總得分都是相同的,所以AD加賽一場
這樣判決有瑕疵嗎?
麻煩版上各位大大了,謝謝大家!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