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ELTAALLSTAR/posts/262260090624855
針對FIFA 函文,未來將會提供給法院做為文件,所以目前不便提供,請見諒,另本公司
於6/21六點四十五分看到年代對外聲明書指稱「年代公司拋開私權之紛爭,確保公共利
益及收視權益,始於6月20日下午四點依法緊急向法院申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愛爾
達公司繼續提供2014世足賽節目訊號,並獲法院許可裁定。」云云,首先法院並未許可年
代「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法院是下裁定「緊急處置」,要求本公司於103年6月20日至
103年6月26日期間不能斷訊。其次,在年代違約事證明確下,法院對本公司下裁定「緊急
處置」之前,完全未給予本公司到庭或具狀陳述意見之機會,竟聽信年代片面之詞,對本
公司下裁定緊急處置,令本公司非常難以接受。尤有甚者,本公司收到上開「緊急處置」
裁定,是由年代法務於103年6月20日晚上約7:00左右親自將該裁定送到愛爾達,年代今
日聲明書指稱其在6月20日下午四點依法緊急向法院申請云云,如果年代所述為真,則法
院在如此匆促時間下,又完全未給予愛爾達到庭或具狀陳述意見之機會,逕下裁定「緊急
處置」,似有不當之嫌。
又本公司所接獲法院的「緊急處置」民事裁定中,年代聲請意旨竟指出轉授權合約中所指
「數位有線電視」僅指網路電視平台(即MOD平台),並不包括有線電視業者另提供用戶
得透過「數位機上盒」付費觀看額外之「付費頻道」之電視節目云云。年代欲向法院主張
透過「數位機上盒」播放是愛爾達授權給年代的權利。但對照年代之前就凱擘事件發出的
聲明指稱:「年代訊號發出後,接收端如何播出,非年代所能掌控,年代絕無與凱擘另訂
數位轉播權合約。二、凱擘透過數位機上盒轉播,侵犯了愛爾達所屬的數位轉播權。」顯
然年代早已清楚知道數位轉播權是本公司的權利。卻為了一己之私利而胡亂狡辯之惡劣行
徑,令本公司搖頭嘆息。
愛爾達當初授權給年代的播出載具是「無線台」、「有線台」還有「衛星電視」頻道,但
合約已清楚明確載明「數位有線電視」除外,即愛爾達並未授權年代於「數位有線電視」
上播放世足賽,合約甚至明確規定年代轉授權之權利並不包括「數位有線電視」。年代若
對無播放「數位有線電視」之權利有意見,年代就不該同意簽署,年代簽署後仍持續發訊
號予包括凱擘在內等數位有線頻道播出世足賽,嚴重違反誠信。在本公司發律師函後,不
但未見年代改正,甚至年代還請NCC於6月20日中午協助調解時,也不敢切結簽「年代未授
權數位有線電視版權予凱擘等數位有線平台」之切結書,此更加證明年代為了一己之私利
而胡亂狡辯也不是一次兩次、一天兩天的事了,本公司對於年代所作所為,深感不齒。
國際大型賽事節目版權不容任何理由侵犯,觀眾收視權益應以遵守法律規定播出合法授權
節目為前提,不該將觀眾收視權益無線上綱,凌駕法律之上,藉此收取不當轉播利益。年
代違法事跡彰彰明甚,現在竟還為了本件無權轉授權他人於「數位有線電視」轉播世足賽
一事,隨意牽扯觀眾收視權益云云,實屬荒謬。如本公司不處理年代違約事件,不斷年代
訊號,將會使以後產生更多像年代之類的公司故意簽約取得一部分權利,再藉由法院緊急
處置,獲得非法轉播之不當利益,迫使遵守版權約定之公司日後不敢取得國際大型賽事節
目授權,FIFA無法控制世足賽節目版權,FIFA自不能坐視。FIFA為此強烈要求本公司慎重
處理,如本公司處理不當,不排除以強硬方式切斷本公司播放世足賽訊號,此絕非台灣民
眾之福。
年代口口聲聲說與愛爾達協商中,其實就是拖延戰術,從未表達誠意補約以及換約條件。
再加之扯入「中華電信」以及「世足資深轉播的身分」說明自己充份同意簽署合約。除了
完全沒聚焦在他「事實故意違約侵權」之外,並「教育」普羅大眾,為了收視權益,可以
枉顧智慧財務權的授權範圍,這不只是民事還是刑事之責。愛爾達將同時保留法律追訴權
。
凱擘侵權行為已充份完全搜証,故意侵權一事,於6/17收到愛爾達律師函後仍未改善停
止智財權的內容侵權行為,將同步保留民、刑事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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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為了大眾收視著想 所以要讓FIFA切斷訊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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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FIFA 函文,未來將會提供給法院做為文件,所以目前不便提供,請見諒,另本公司
於6/21六點四十五分看到年代對外聲明書指稱「年代公司拋開私權之紛爭,確保公共利
益及收視權益,始於6月20日下午四點依法緊急向法院申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愛爾
達公司繼續提供2014世足賽節目訊號,並獲法院許可裁定。」云云,首先法院並未許可年
代「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法院是下裁定「緊急處置」,要求本公司於103年6月20日至
103年6月26日期間不能斷訊。其次,在年代違約事證明確下,法院對本公司下裁定「緊急
處置」之前,完全未給予本公司到庭或具狀陳述意見之機會,竟聽信年代片面之詞,對本
公司下裁定緊急處置,令本公司非常難以接受。尤有甚者,本公司收到上開「緊急處置」
裁定,是由年代法務於103年6月20日晚上約7:00左右親自將該裁定送到愛爾達,年代今
日聲明書指稱其在6月20日下午四點依法緊急向法院申請云云,如果年代所述為真,則法
院在如此匆促時間下,又完全未給予愛爾達到庭或具狀陳述意見之機會,逕下裁定「緊急
處置」,似有不當之嫌。
又本公司所接獲法院的「緊急處置」民事裁定中,年代聲請意旨竟指出轉授權合約中所指
「數位有線電視」僅指網路電視平台(即MOD平台),並不包括有線電視業者另提供用戶
得透過「數位機上盒」付費觀看額外之「付費頻道」之電視節目云云。年代欲向法院主張
透過「數位機上盒」播放是愛爾達授權給年代的權利。但對照年代之前就凱擘事件發出的
聲明指稱:「年代訊號發出後,接收端如何播出,非年代所能掌控,年代絕無與凱擘另訂
數位轉播權合約。二、凱擘透過數位機上盒轉播,侵犯了愛爾達所屬的數位轉播權。」顯
然年代早已清楚知道數位轉播權是本公司的權利。卻為了一己之私利而胡亂狡辯之惡劣行
徑,令本公司搖頭嘆息。
愛爾達當初授權給年代的播出載具是「無線台」、「有線台」還有「衛星電視」頻道,但
合約已清楚明確載明「數位有線電視」除外,即愛爾達並未授權年代於「數位有線電視」
上播放世足賽,合約甚至明確規定年代轉授權之權利並不包括「數位有線電視」。年代若
對無播放「數位有線電視」之權利有意見,年代就不該同意簽署,年代簽署後仍持續發訊
號予包括凱擘在內等數位有線頻道播出世足賽,嚴重違反誠信。在本公司發律師函後,不
但未見年代改正,甚至年代還請NCC於6月20日中午協助調解時,也不敢切結簽「年代未授
權數位有線電視版權予凱擘等數位有線平台」之切結書,此更加證明年代為了一己之私利
而胡亂狡辯也不是一次兩次、一天兩天的事了,本公司對於年代所作所為,深感不齒。
國際大型賽事節目版權不容任何理由侵犯,觀眾收視權益應以遵守法律規定播出合法授權
節目為前提,不該將觀眾收視權益無線上綱,凌駕法律之上,藉此收取不當轉播利益。年
代違法事跡彰彰明甚,現在竟還為了本件無權轉授權他人於「數位有線電視」轉播世足賽
一事,隨意牽扯觀眾收視權益云云,實屬荒謬。如本公司不處理年代違約事件,不斷年代
訊號,將會使以後產生更多像年代之類的公司故意簽約取得一部分權利,再藉由法院緊急
處置,獲得非法轉播之不當利益,迫使遵守版權約定之公司日後不敢取得國際大型賽事節
目授權,FIFA無法控制世足賽節目版權,FIFA自不能坐視。FIFA為此強烈要求本公司慎重
處理,如本公司處理不當,不排除以強硬方式切斷本公司播放世足賽訊號,此絕非台灣民
眾之福。
年代口口聲聲說與愛爾達協商中,其實就是拖延戰術,從未表達誠意補約以及換約條件。
再加之扯入「中華電信」以及「世足資深轉播的身分」說明自己充份同意簽署合約。除了
完全沒聚焦在他「事實故意違約侵權」之外,並「教育」普羅大眾,為了收視權益,可以
枉顧智慧財務權的授權範圍,這不只是民事還是刑事之責。愛爾達將同時保留法律追訴權
。
凱擘侵權行為已充份完全搜証,故意侵權一事,於6/17收到愛爾達律師函後仍未改善停
止智財權的內容侵權行為,將同步保留民、刑事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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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為了大眾收視著想 所以要讓FIFA切斷訊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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