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自己翻閱了一下2019的自由市場交易,
Paul George在雷霆2018年的合約是4年1.3億美元,經由快艇交易SGA和Gallinari,才換到PG,
而吉巴19年是自由球員,經過76人先簽後換四方交易,以4年1.42億交易到了熱火,
不過以薪資空間來看,吉巴的薪資空間和PG差不多,
用差不多的交易內容,快艇應該也能爭取到吉巴才對
而且快艇交易給雷霆的內容也不算差,和76人先簽後換應該也有機會才是,
想問快艇那個時候為何沒去爭取吉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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