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林智勝的三十萬月薪看穿中華職棒虛假 - 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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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ndice
at 2019-01-12T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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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從林智勝的三十萬月薪看穿中華職棒虛假的自由球員制度

文/文生大叔

現在是一月,馬上就有球隊要開始春訓,好多明星球員的新合約也開始倒數計時;今年要
換新約的有林泓育(已簽三年兩千七百萬)、彭政閔(已同意延展原球員約)、高國輝、林益
全、林哲瑄、周思齊等等。

這幾位資深球星不需要太擔心,就算他們一時三刻尚未取得新合約,依照過去慣例,球團
會暫時先依據舊合約來支付薪資,等雙方達成協議之後,再做出調整多扣少補。

即使有要被減薪的,球團肯定也會符合中華職棒大聯盟職業選手契約書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減薪幅度不會超過上一年度報酬的百分之三十。

然後就是林智勝了。

這是一個被球團要求減薪高達百分之七十五的例子(不要跟我說沒這件事);而且還會有人
指著他的成績說,一個月三十萬會不會太多?

有人會說在職業運動的領域裏,不能接受就仲裁吧!

所以從現在開始,你會不停地聽到有人告訴你,林智勝可以聲請仲裁,讓剛剛才設立完備
的中華職棒大聯盟仲裁委員會來幫他『主持正義』。

碰到這種人,你可以問問他,到底有沒有真的搞清楚過中華職棒大聯盟組織章程裏關於仲
裁的條文。

沒關係,我來幫大家省點麻煩。

中華職棒大聯盟組織章程附錄的職業棒球選手契約書裏,第二十二條除了規定新年度薪資
『如未經選手同意,不得少於上一年度之報酬之 百分之七十』之外,同時也註明『球團
與選手間就更新期間之報酬增減有爭議,得依本契約第二十四條規定申請仲裁』。

意思就是說,如果林智勝同意的話,中信兄弟隊就可以用每個月三十萬元與他續約,但如
果他不同意的話,雙方的下一步就是聲請仲裁。

不管你的薪水是多少,不管你在專業領域表現如何,如果今天老闆一口氣說要把你減薪百
分之七十五,你能接受嗎?

好,要仲裁我們就來看看這第二十四條仲裁條款,你一定覺得它肯定洋洋灑灑一大篇吧?
對不起沒有,它只有一句話。

    就本契約之成立、終止、解釋及其他爭議,應依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規定交付中
華職業棒球大聯盟仲裁。雙方當事人並應遵守仲裁判斷。

就這樣,鋪天蓋海的一句話告訴我們說,有什麼不滿意都可以仲裁喔!然後什麼細節都沒
有。

不過如果我們翻開中華職棒大聯盟的組織章程,我們可以在第六章看到大大的 仲 裁 
兩個字;這一章大概也是聯盟組織章程裏最簡短的一章,條文只有一段:

  本聯盟團體會員與團體會員間,團體會員與其關係人間之爭議,由本聯盟仲裁;本聯
盟受理仲裁事件,由理事會指定仲裁人員三人至五人仲裁,其程序依本聯盟所訂仲裁規則
或準用仲裁法之相關規定。

如果再往下找,埋藏在聯盟組織章程厚厚的附錄裏,我們可以找到一共三條的『仲裁委員
會設置要點』,還有一共十八條的『聯盟仲裁規則』。

但是聯盟章程這麼厚一本,裏面有沒有提到 薪 資 仲 裁 這個詞呢?很抱歉,完全
沒有。

也就是說,在現階段林智勝如果要就他明年的薪資問題提出薪資仲裁,他是求助無門的;
除非他打算向勞務所在地之地方政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或是直接告上法院。

一模一樣的劇本,在2016年高國輝和林益全面臨議約僵局時,就已經演過一遍,球迷們當
時也是一片高喊要薪資仲裁,結果呢?

當時我對於聯盟組織章程有比較嚴肅枯燥的討論,也與美國職棒大聯盟的相關規定做出對
比,現在請讓我再簡單整理一下。

在美國職棒,年輕的新秀選手升上大聯盟之後,在年資滿三年之前,球團可以片面決定選
手薪資,只要高於聯盟最低薪標準即可,球員只能簽字接受。

而大聯盟年資滿三年而未滿六年的選手,就可以申請薪資仲裁爭取高薪,但是美國職棒版
的薪資仲裁有幾個關鍵點,是臺灣這些高喊薪資仲裁的球迷們一直沒有注意到的:

 1> 薪資仲裁所裁定的都是一年份的合約。
 2> 球團和選手分別提出一個自認合理的年薪數字,並各自陳述提出這個數字的理由,
之後由仲裁員在兩個版本中擇一裁定,沒有折衷。
 3> 選手在進入薪資仲裁程序之前,隨時可以和球團簽下一年或是複數年的合約以避免
仲裁。
 4> 美國職棒的仲裁委員必須是經過專業協會認證、並具有豐富仲裁經驗的律師或法官


在臺灣,熱愛職棒球員的球迷們常常誤會,以為如果球團和球員無法達成薪資協議,就可
以聲請薪資仲裁,而仲裁委員會就會幫兩造協調出一個合情合理的合約;可能是一個雙方
都可抵接受的月薪,甚至是複數年保證合約,這真的是太高估中華職棒大聯盟以及四個球
團了。

另一個少有人提的關鍵點,就是美國職棒的薪資仲裁,都僅限於仍在球團『控制』之下的
資淺球員,因為薪資仲裁的制度是為了保護新人,讓他們能得到合理的報酬。

而在臺灣,不管是兩年前的高國輝和林益全,還是今年的林智勝,會讓球迷想到薪資仲裁
的,往往都是已經成名的高薪球員。

因為中華職棒大聯盟的自由球員制度是假的。

打開中華職棒大聯盟組織章程第二十一章自由球員辦法(FA),我們可以看到聯盟章程第一
百四十條關於再次取得自由球員權利的相關規定,說的就是林智勝現在的狀況。

  【再次取得】已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在本聯盟所屬任何球團以球員身份繼續出
賽者,且依本辦法規定之年度球季計算基準,每再滿四個球季者,可再度獲得行使自由球
員權利之資格,其相關辦法比照本辦法規定處理之。

意思就是說,在第一次獲得自由球員這個權利之後,不管簽下的合約是不是複數年合約,
一名球員要累積滿四年的年資,才能再次獲得自由球員的資格。

所以2016年初中信球團和林智勝簽下三年的保證合約,照理說到2018年底這合約就約滿到
期,但是因為聯盟組織章程裏這個神奇條款,所以中信實際上可以多『控制』林智勝一年


也就是說,一個成功行使過自由球員權利簽下新約,也順利完成合約的資深球員,在合約
結束之後卻不能獲得自由。

在美國職棒,合約滿了的球員,就是自由球員,可以自由與其他球隊議約,合約長度與薪
資也完全由市場機制決定;價碼也許沒預期高,但也有可能因為多支球隊競標而暴衝,沒
人知道會怎樣。

以林智勝去年的成績來說,如果現在讓市場機制來決定,就算最後結果是某支球隊只肯出
三十萬月薪的薪水簽他,我想他會很心甘情願的接受。

對,這兩年他被冷藏了,沒有太多的表現機會,但是他交出來的成績不理想也是事實;沒
有人可以保證現在的他還能恢復到三年前的成績水準。

問題是,他已經自由過一次,他和中信兄弟隊簽的三年合約已滿,為什麼中信兄弟隊還可
以抓著他不放?還可以在沒有其他球隊競爭的情況之下大砍他薪水?為什麼中華職棒大聯
盟會有這種完全不合邏輯的組織章程,這才是中華職棒大聯盟必須回答的問題。

美國職棒拿來保護年輕選手的薪資仲裁制度,卻被我們想著要怎麼拿來替老將爭取薪水,
這落差怎麼看怎麼不對勁。

吳志揚會長洋洋得意地招開了新聘仲裁委員記者會,也很識趣地提到仲裁委員會未來也要
負責薪資仲裁;但薪資仲裁不是嘴巴說說而已,該怎麼個仲裁法,該有些什麼步驟程序,
這個法律人會長有在思考嗎?

如果只是鏡頭前說說而已,那就乾脆別仲裁,直接種西瓜算了。

(封面照片來源:中華職棒大聯盟提供)

https://goo.gl/pC4H7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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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可以貼吧?
1.薪資仲裁在MLB是保護新人的制度,而非老將被扣薪的申訴管道
2.不自由的自由球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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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棒球

All Comments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9-01-16T14:15
原作不是無知就是故意裝傻,再FA就是NPB來的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9-01-17T06:30
不是中職獨創的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19-01-20T17:49
亂放話哥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19-01-24T18:29
舉什麼老闆減薪那邊就不要讓人笑掉大牙了吧,老闆看你沒生
產力還直接裁了你哩。我只覺得很奇怪,到底球團有啥義務要
給約結束的球員下一個可接受的薪水啊?
Joe avatar
By Joe
at 2019-01-26T08:34
你認為父幫會出多少☺☺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9-01-27T11:19
以後大家默契通通都不續約 沒談薪必要就沒減薪問題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9-01-30T19:37
現在對文生大叔很......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19-02-01T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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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nnie
at 2019-02-01T17:30
會長有你一半頭腦就好了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19-02-05T20:46
仲裁就是針對契約的部分吧?薪資當然是包括在契約裡面
,所以為何不能針對薪資提仲裁?文生大叔的邏輯??還
有自由球員制度,雖然我們的制度仍有改進空間,但美國
跟我們制度差距非常多,硬要拿美國的制度來取笑我們的
制度,很沒必要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9-02-06T02:28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9-02-06T11:46
所以確定剩30萬嗎...文生大叔又有內幕了??
Ida avatar
By Ida
at 2019-02-07T14:25
這傢伙的文章必噓!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9-02-08T15:12
這是一個草創三十年而且還賠錢的聯盟拿來跟人家比?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9-02-12T08:51
這咖從幾年前那可笑的選秀評比就被看破了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19-02-16T12:44
認真問,如果直接不續約這個大絕招又要怎麼看?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19-02-21T09:12
申啦斡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19-02-21T20:52
自由球員其實後來都蠻慘的,不過在職棒場上,還是先拿到
錢實際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9-02-22T13:40
沒辦法阿,窮酸太子但每年拿冠,其他三隊老闆也會想去
學吱隊經營模式,反過來說這些拿高薪球員是否值得拿這
些錢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9-02-24T03:07
像我爪今年可能拿最高薪那位是全聯盟最愛散漫慢跑的過
氣球星,其他高薪球員有樣學樣多少在慢跑,要是你是老
闆會願意嗎?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19-02-28T09:36
又在內幕放話? 電視名嘴亂放話都被告了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9-03-03T11:09
去年聯盟薪水前5名,除了師兄被辜辜電的乖乖打內滾不
敢再慢跑,其他的那個不是再比誰跑的慢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9-03-04T04:20
台灣有自己的玩法 不爽簽去別隊阿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19-03-07T15:43
確實有點不合理,好吧,中信就大方點,如果大師兄不接受
就釋出他,待價而沽吧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19-03-09T23:56
帶風向大叔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19-03-12T11:59
「為什麼中信兄弟隊還可以抓著他不放」,嘴砲大叔想害林3
2失業是嗎XDD

MLB/預期被上壘率 陳偉殷還優於田中將大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19-01-12T22:48
MLB/預期被上壘率 陳偉殷還優於田中將大 https://udn.com/news/story/6999/358922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2019-01-12 10:47聯合報 記者蘇志畬╱即時報導 大聯盟官網將旅美左投陳偉殷排在新球季第三號先發,要繳出更好成績,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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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othy
at 2019-01-12T22:39
我覺得30%的這一條條款 原意應該是保護比較低薪的球員 不會因為才一年表現不好 薪水不會一下子被減薪變化太大 100-andgt;70跟10-andgt;7同樣是減30% 但是在不同級距的球員的感受是不同的 當初想要保護球員的想法 卻因為一個and#34;經球員同意則不限and#34;的條款形同虛設 然後高薪 ...

中華職棒30年球場工作人員甄選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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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lly
at 2019-01-12T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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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anessa
at 2019-01-12T22:34
請教些問題 1.現在中職規定為何要規定宣告FA後下一次宣告得在四年? 為何不是合約到就再次是FA? 2.如果球員或經紀人都知道四年這規定,為何當初簽約居多都簽三年而非四年約? 以前就一直有這兩個疑問 但以中職的經營態度來看,很多規則很模糊遇到問題再想辦法解釋也不意外就是了 ※ 引述《asdf1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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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七局上半登板中繼 IP H R ER BB SO HR ERA NP Lo 1.0 3 1 1 0 0 0 5.63 12 羅嘉仁今天在雙重賽第二場登板,面對奧克蘭鱷蜥隊 結果形成救援失敗 主投一局被擊出三支安打,丟掉一分 目前防禦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