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想請教以下三個案例不知道該如何判
1.) 我當主審,攻方回本壘時並沒有踩到本壘,而守備方也沒發現
我當下的做法是沒有提醒守備方,但心裡又覺得這樣攻方好像也不算得分
這種情況是不是就直接給分就好了呢?
2.) 在可以構成內野高飛必死球的情況下,打者擊出一個高飛球
位置看守備員大概是站在內外野交界處,也就是紅土跟草地附近
請問這樣子我該判infield fly嗎?
3.) 打者擊出安打,繞過一壘時與一壘手發生肢體碰撞,照理說只是個一壘安打
但外野手處理球的時候漏了一下,我認為如果打者繼續跑是可以上二壘的
但打者並沒有跟我提出妨礙跑壘的訴求,我可以主動給壘包嗎?
還請各位同好指點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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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以下三個案例不知道該如何判
1.) 我當主審,攻方回本壘時並沒有踩到本壘,而守備方也沒發現
我當下的做法是沒有提醒守備方,但心裡又覺得這樣攻方好像也不算得分
這種情況是不是就直接給分就好了呢?
2.) 在可以構成內野高飛必死球的情況下,打者擊出一個高飛球
位置看守備員大概是站在內外野交界處,也就是紅土跟草地附近
請問這樣子我該判infield fly嗎?
3.) 打者擊出安打,繞過一壘時與一壘手發生肢體碰撞,照理說只是個一壘安打
但外野手處理球的時候漏了一下,我認為如果打者繼續跑是可以上二壘的
但打者並沒有跟我提出妨礙跑壘的訴求,我可以主動給壘包嗎?
還請各位同好指點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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