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參加98年全國運動會保齡球選手選拔賽辦法
一、宗 旨:為配合參加98年全國運動會保齡球賽,選拔本縣代表隊。
二、指導單位:屏東縣政府、屏東縣體育會
三、主辦單位:屏東縣體育會保齡球委員會
四、比賽日期:98年7月11、12日
五、比賽地點:高雄縣鳳山市冠源保齡球館
六、參加資格:戶籍規定設籍本縣連續滿三年以上者
七、年齡規定:須年滿12足歲(民國86年10月24日以前出生)
八、競賽分組:男子組、女子組
九、報名辦法:7月11日賽前現場報名(上午9:00開始至9:30)
並繳交3000元報名費,比賽中午大會提供便當。
十、抽籤地點:賽前當場公佈出賽場次
十一、比賽方式:上午採六局---上午9:30開始
下午採九局---下午1:30開始
十二、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保齡球協會公佈之最新規則。
十三、選拔方式:1.男子組 正選選手五名 備取三名
(保留96年全運會優秀選手一名*保留許建豐96年男子盟主金牌)
2.女子組 正選選手四名 備取三名
(保留96年全運會優秀選手兩名*保留黃彩鳳96年女子個人金牌、林淑
君96年女子盟主銀牌)
十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賽會需要,得由裁判長現場宣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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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為配合參加98年全國運動會保齡球賽,選拔本縣代表隊。
二、指導單位:屏東縣政府、屏東縣體育會
三、主辦單位:屏東縣體育會保齡球委員會
四、比賽日期:98年7月11、12日
五、比賽地點:高雄縣鳳山市冠源保齡球館
六、參加資格:戶籍規定設籍本縣連續滿三年以上者
七、年齡規定:須年滿12足歲(民國86年10月24日以前出生)
八、競賽分組:男子組、女子組
九、報名辦法:7月11日賽前現場報名(上午9:00開始至9:30)
並繳交3000元報名費,比賽中午大會提供便當。
十、抽籤地點:賽前當場公佈出賽場次
十一、比賽方式:上午採六局---上午9:30開始
下午採九局---下午1:30開始
十二、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保齡球協會公佈之最新規則。
十三、選拔方式:1.男子組 正選選手五名 備取三名
(保留96年全運會優秀選手一名*保留許建豐96年男子盟主金牌)
2.女子組 正選選手四名 備取三名
(保留96年全運會優秀選手兩名*保留黃彩鳳96年女子個人金牌、林淑
君96年女子盟主銀牌)
十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賽會需要,得由裁判長現場宣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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