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Luke Heimlich的指控與認罪 外電翻譯 - 棒球

Table of Contents

原文43
從台灣法律以觀
1.Luke內外觸摸小女孩上廁所的地方之行為成立強制性交罪。
客觀主觀構成要件、相當因果關係及客觀歸責等等不贅述。
且無論Luke是用自己的性器還是工具觸摸小女孩上廁所的地方皆符合刑法第10條第五項的性交的定義。
唯一論點在於當時Luke的年齡而已
故Luke成立強制性交罪

2.Luke的該行為成立加重強制性交罪
這邊根據99年刑庭第7次決議
只要跟未滿七歲之人性交,無論對方是否有意願皆論為加重強制性交罪。(白玫瑰運動)
故Luke成立加重強制性交罪

3.競合
競合後論以加重強制性交罪

4.按刑法第74條第1項以觀:「受兩年以下有其徒刑 得宣告兩年上五年以下之緩刑」
又加重強制性交罪之法定刑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Luke所犯之罪從台灣法律來看就是不能緩刑

何況還在小女孩4~6歲間多次為之
即便Luke當時15歲,在台灣也不會減輕到哪去

小弟弱弱的,請見諒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Edith2018-08-11
…棒球點很弱
Liam avatarLiam2018-08-16
我怕你會變法盲
Robert avatarRobert2018-08-19
吱寶:你這法盲 懂法律嗎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8-08-19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8-08-22
吱寶: 悍是台灣人?
Edwina avatarEdwina2018-08-26
Linda avatarLinda2018-08-28
幫補血 你會被噓法盲
Madame avatarMadame2018-09-01
好噁喔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09-05
你有法律吱識嗎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8-09-08
用台灣法律看幹嘛 這人道德有問題就對了
Eartha avatarEartha2018-09-09
看棒球版學法律吱識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09-13
跟刑法222第一項第二款差在哪?
Olga avatarOlga2018-09-15
正確。不管怎麼看他都不可能無罪。讓一個性侵犯還有球打真
的是很可笑的事。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8-09-17
你寫太多了 會被回沒有明確證據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8-09-20
人家太子有推薦函你敢嘴,搞不好明天聯盟就同意了
Zanna avatarZanna2018-09-24
棒球點???
Tracy avatarTracy2018-09-29
吱吱會說他是因為不想打官司才認罪
Hazel avatarHazel2018-10-01
對了 為什麼中山裕章當時輿論反彈沒這麼大啊
Damian avatarDamian2018-10-01
吱:你法盲
Ivy avatarIvy2018-10-02
美國對兒童性侵案件是0容忍的,這罪刑不輸殺人
Puput avatarPuput2018-10-05
當時民智未開
Hazel avatarHazel2018-10-07
吱寶會說他還是天真的小男孩,追殺未成年 叭叭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10-11
吱寶會說有實力就好 其他都是屁 你一定是忌妒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8-10-13
因為中山先被日職回收過了
Kama avatarKama2018-10-17
阿可是他就是緩刑了阿 當然這不代表他可以在中職出賽
Dora avatarDora2018-10-19
美國認罪協商制度拿來和台灣法律比...
他在台灣搞不好會無罪啦
Kyle avatarKyle2018-10-19
因為日職敢用他 中職就不好說話了 美職敢用Luke嗎?
Quanna avatarQuanna2018-10-23
你發一篇文說他在台灣不能緩刑有何意義阿?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8-10-24
去看看粉專就知道有多噁心
Necoo avatarNecoo2018-10-29
真的有實力的話為什麼美日韓不收....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8-11-01
吱吱:不管啦 你法盲 以反吱為志業
Lucy avatarLucy2018-11-02
等下吱寶會說你是法盲
Yedda avatarYedda2018-11-04
英美法跟大陸法比...
David avatarDavid2018-11-05
中山裕璋跟這人差很多吧
David avatarDavid2018-11-10
因為中山是日職先用過後再來中職 且當時資訊流通沒這麼快
Sandy avatarSandy2018-11-15
我只有一個標準 那郭修延是不是要還他一個公道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11-18
為什麼一直扯中山啊 差很多欸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11-21
我相信如果蛙人是主力核心 他今天不會被釋出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8-11-23
某迷真的很想護航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8-11-26
1.手指有無插入有影響。如果未插入是猥褻。
行為時是少年,少年事件處理法放寬到三年
Rae avatarRae2018-11-29
分析事情 那他當時是少年犯 227-1跟少年事件處理法咧
Iris avatarIris2018-12-02
原來這裡是國考板啊 我還以為這裡是棒球板呢
Olga avatarOlga2018-12-04
這個比爪爪當初簽了一個吸毒的阿哩固更嚴重吧
Una avatarUna2018-12-06
用明朝劍斬清朝官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8-12-07
吸毒都比這個好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8-12-10
台灣沒認罪協商 有罪就進少年監獄兩三年 沒罪就豬腳
麵線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8-12-15
少事法比較重要
Connor avatarConnor2018-12-19
原來不是一次是一個期間哦…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8-12-24
如果是224-1,還有少年事件處理法的74條、79條優惠
Liam avatarLiam2018-12-27
未必不能緩刑。
而且本案如果是猥褻,還有先議權,根本就可能不會進入
少年刑事庭
回去多念點少年事件處理法
Ingrid avatarIngrid2018-12-30
在台灣也是輕判好嗎 佛經寫多一點就沒事了
Ingrid avatarIngrid2018-12-31
這最輕本刑超過5年 已經不歸少年法院管了
Kumar avatarKumar2019-01-03
法匠來囉~~各位準備被當法盲,喔 是想酸米糕的法盲
Enid avatarEnid2019-01-06
再去看一次性交的定義吧
Elma avatarElma2019-01-07
台灣叫量刑協商 限制很多 美國那種跟談生意差不多
Eartha avatarEartha2019-01-08
而且少事74條僅限最重本刑10以下之罪 加重強制性交不是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9-01-10
他未成年 要優先考量少事法的規定
Zanna avatarZanna2019-01-14
未成年就算判刑也不會判太重 在刑法上就沒有完全責任
能力能判多重XD
George avatarGeorge2019-01-19
之前吸毒的 只是沒服完球監 就一天解約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01-23
吱吱這樣能護航?
Kyle avatarKyle2019-01-28
吱吱愛死了,一直互航
Ina avatarIna2019-01-31
我都是用強制猥褻去論法條,跟您用強制性交有所不同
Adele avatarAdele2019-02-04
你是不是反吱為志業?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9-02-07
他就有把手指插進去了還在猥褻? 刑法第十條看不懂喔
Agnes avatarAgnes2019-02-08
內外觸摸這不就是有伸進去了…
Xanthe avatarXanthe2019-02-12
大家不要戳破他
Thomas avatarThomas2019-02-16
蛙人OS 如果我實力有大王小胖好的話......
Adele avatarAdele2019-02-17
偷換概念再叫你多讀點書
Necoo avatarNecoo2019-02-19
又不是在台灣犯罪...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9-02-22
以台灣法律跟台灣人民的法感情解釋此行為我覺得剛好而已
Lauren avatarLauren2019-02-23
在美國天理不容,在台灣看起來也差不多
太子迷跟大家想的不一樣嗎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9-02-23
台灣不是只要放東西進去就是性侵了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2-26
護航的那麼愛這位拜託連署請聯盟放行啊
Olivia avatarOlivia2019-03-02
要不要順便討論在北韓會怎麼判 在中國會怎麼判
Queena avatarQueena2019-03-03
在那兩國被抓還能打球嗎XD
Eartha avatarEartha2019-03-06
討論這 沒問題啊,各國法律不同 本來就要考量本地的觀感
Dora avatarDora2019-03-09
還好這裡是台灣不是印度或伊斯蘭世界
Regina avatarRegina2019-03-10
用台灣刑法,他在外國犯罪,最輕本刑三年,無罪啦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3-13
要最輕本刑三年的國外犯罪才有我國刑法的追訴餘地
Susan avatarSusan2019-03-13
至於北韓法律,多到不犯法都是很困難的事了,誰想念
Olive avatarOlive2019-03-16
講一大堆刑法適用,麻煩這是15歲少年的犯罪行為,從少年
事件處理法開始討論好嗎,整個程序都不一樣了
Ursula avatarUrsula2019-03-16
更不用說照少事法的精神,15歲少年犯的紀錄執行完畢後三年
要全面刪除,怎麼可能讓你無關的外人拿出來在他24歲歲要
謀職的時候拿來評價
Kyle avatarKyle2019-03-20
少年事件處理法念過沒? 還是國考重考到崩潰XDDD
Jacob avatarJacob2019-03-23
LM今年陣容冠軍賽還是很被看好 沒必要自己躺這渾水
Emily avatarEmily2019-03-25
簽了以他身手屠殺應該是沒問題啦 只是給酸酸發揮的空間
Enid avatarEnid2019-03-28
只會刑法不會少年事件處理法 未滿18歲唷
Enid avatarEnid2019-04-01
重修吧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04-03
相當因果關係跟客觀歸責同時出現...
Hedda avatarHedda2019-04-06
拿刑法論15遂犯罪人的罪刑 老師會給你幾分
John avatarJohn2019-04-10
米糕冠軍機會還是很大,簽個性侵犯作啥
Olivia avatarOlivia2019-04-13
強制性交是結果犯喔?還需要論因果關係客觀歸責?還是
相當因果關係?
Robert avatarRobert2019-04-16
...
Zanna avatarZanna2019-04-17
以為是星戰電影的演員漢彌爾頓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9-04-18
到時真的簽了,誰要進場抗議,我都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