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轉傳的專欄文章: http://udn.com/news/story/9623/1824068
最重要的改變就是在104年遴選規則的更動吧。
規則少了「同時入圍兩項者,以入圍項目中的最高排名者優先指定教練人選。」這一條。
取消這一條對謝有利嗎?
專欄裡面只說到當時謝的雙打排名是5,但只要考慮這個嗎?
我們從詹家的角度思考吧,因為有男女平等的規定,所以詹家搶教練席的對象只剩下謝了。
1.如果這條規則沒改
詹家要拿到教練席的方法有兩個。
要不是單雙都取得資格且勝過謝的最高排名
就是不讓謝單雙都拿(然後單雙選一個比謝排名高)
依照當時謝的排名單雙都會進,詹家單打又那麼爛,這一條留著詹爸根本不可能得到教練席。
2.規則改了之後
詹家只要雙打排名比謝高就可以了。
當時莊的狀況不是很好,其他女將更是不知道在哪裡,謝跟彭搭得那麼好,誰會在2013的時候把眼光放在2016的奧運?
大概只有詹家會吧,2013之後的雙打排名往前直衝,單打從100放給他爛到700。
的確,網協這次是用制度內的方式更改規則的。
但更改遴選規則後會對誰有好處,這才是謝應該針對的重點。
不知道為什麼寫得那麼詳細的專欄,就這一點完全跳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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