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性穿比基尼免費入場月眉、大台中泳池
二、男性於譚英雄消費,收費較女性高
1、物化女性否?
2、歧視男性否?
1、進不進場是個人自由,當消費者屈就於它方遊戲規則時,是喪失自主性
或是表達追求穿衣自由?抗議的人、不服從的人,無從熟受優惠。而連說
不與好都沒機會、也沒資格的男性一族,是不是最徹底的被剝削?或者說,
不論心甘情願參與「妳穿比基尼,我讓妳免費入場」遊戲規則與否,都已
落入了不公平與不自由的陷井之中?誰是贏家?誰才是作主的人?筆者遇
到「一邊喊竟然連襯裙都要脫」卻又一邊堅持入場的人,心中不禁想,要嘛
就不要進去,要嘛就配合規定或是先檢查過後再自我保護措施吧?
又為何,廠商、業主舉辦如此看似無收益的活動呢?為了男性的目光?
為了潛在的收益?或是該往正面想,那是鼓勵女性的解脫與放下?
然而,當我們習以為常這樣的模式時,是不是在變相懲罰那些除外之人?
她們的心聲呢?三方既得利益者,業主、消費者、男性無話可說,那有話
想說的呢?
而那些覺得不服遊戲規則或口服心不服的人,是懷著怎樣的心情進場?
檢查者脫口而出的 襯裙要脫掉!聽來令人多麼震憾呀!我是該事不關已的
,我是該鼓勵與慶幸、享受與高興這樣的福利的?但我也暗暗心驚,免費者
真的賺到了嗎?在這裡,男與女,又為何有這樣的剝削差異?
如同2、是英雄,胃口大,收費高,理當然?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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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愛晏
做你喜歡做的事利益眾生,每天還有人拿錢拜託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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