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園跟著打太極被警告.. - 武術 Martial Arts

By Oliver
at 2013-02-28T22:42
at 2013-02-28T22:42
Table of Contents
原文恕刪。
好了,也讓我參戰吧XD
==========================================================================
依照這數天來的發展,目前大約分為兩派:
1. 公共場合派
這一派系的論點在於,公園是公開場地,所有人皆有使用權。
在此等情況下,原PO應可以在此做「任何」不違反社會法律與公園規範的行為,
不應該有任何人有權阻止。
而且原PO只是在鄭子太極練習團體旁,一時興致來,所以在一旁「跟著」一起做,
不過兩、三分鐘光景,此練習團體的指導教練便出言不遜,要求原PO表明身分、
師承,並指出如果這件事在台北發生,會怎樣怎樣......
這是公共空間,即使太極團體已在此做練習活動,也無權過問其他人的使用權,
更別說是趕人離開。
更何況占用公共空間就是不對,占據公園的一角等於侵占的其他使用者的權利,
這個姑且就算了,現在在旁邊模仿別人的動作也不行!?既沒有影響練習內容,
也沒有打擾到其他人,跟著打不行嗎?以武會友何必如此排外?
『高自由度是公園的一環,不爽不要來。』
2. 相互尊重派
這一派系的論點在於,在公共場合中,「一聲不吭」的就跟著不認識的團體活動,
是不禮貌的。別人既不知道你的來意,也不知道你是否有參加的意願,而你就在
一旁自顧自地跟著打,相互就沒有了,還哪來尊重......
原PO這次在公園中跟著鄭子太極練習團體打拳,既沒有加入的意願,也不和對方
打聲招呼,這明顯於情於理不合。雖然原PO在「客觀情況」下並未影響到任何
人、事、物,但是在現場原PO可能嚇到了指導教練,為了維持面子,他才會如此
厲聲喝止,令原PO感到心裡不適。
但歸根究柢是原PO實在是不太懂人情世故,儘管公園是公共場合,但是此太極團體
早已在此練習,基於人情事理,都應該要和對方打聲招呼,使對方了解情況,
這才方為上策。
不過對方厲聲喝止原PO確實不對,但原PO也不要太往心裏去了,畢竟這就是個
社會經驗,兩方都還有可以改進的地方,
「相互」就是與對方交流;「尊重」就是彼此禮讓。
原PO未與對方打聲招呼,對方也未以禮而待,「相互尊重」就別奢求了。
『你在繼續學我,我就要你報名號喔。』
==========================================================================
先在這裡道個歉,兩點文末都開了個玩笑。
我覺得事情發展至今,兩方都有點過於激動了,先冷靜一下吧。
執著於公開場合的朋友,著眼於規範有無而忽略了人情世故,過於冷酷了吧。
堅持於相互尊重的朋友,為了人際關係而輕忽了公共自由,有些鄉愿了吧。
我想在那個當下,如果原PO有打聲招呼,太極團體應該是會歡迎的,不過拒絕
也是他們的權利,畢竟對方是團體活動,沒有理由一定要接受陌生人的加入。
如果在鄭子太極的教練發現原PO之後,好聲好氣與原PO溝通,也不會有這麼多爭議,
畢竟在公開場合本來就少有隱私,原PO有興致跟著打也不是什麼壞事,但對方畢竟是
團體活動,總是要維持一下團體秩序,這也是通情達理的吧。
總而言之,就是台語中的「厚熊(互相)」啦,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
暫停一下「我覺得......」,大家厚熊一下不是很好嗎?
大同小康的時代已經逝去幾千年,各式規範已經是必須的,
但在規範之外的,還是有賴世事道理,法條之前都會斟酌人情,
何況是公園之內呢?
--
如何嘴砲 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 ψQSWEET
駁斥──────◢ ◣█用引言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優質論文)
在嘴砲王 相反的觀點──◢████◣█上帝是存在的因為聖經上這麼寫( █ 辯論社)
應該出現 矛盾────◢██████◣█相對論是錯的因為我同學說的( ██論壇)
的元素 攻擊態度─◢████████◣█你腦羞生氣所以我贏了www ( ██匿名版)
人身攻擊↘偏見↗ ▄▄▄▄▄▄▄▄▄▄▄▄█國中生懂屁█幹你娘 (█ 小朋友)
--
好了,也讓我參戰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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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這數天來的發展,目前大約分為兩派:
1. 公共場合派
這一派系的論點在於,公園是公開場地,所有人皆有使用權。
在此等情況下,原PO應可以在此做「任何」不違反社會法律與公園規範的行為,
不應該有任何人有權阻止。
而且原PO只是在鄭子太極練習團體旁,一時興致來,所以在一旁「跟著」一起做,
不過兩、三分鐘光景,此練習團體的指導教練便出言不遜,要求原PO表明身分、
師承,並指出如果這件事在台北發生,會怎樣怎樣......
這是公共空間,即使太極團體已在此做練習活動,也無權過問其他人的使用權,
更別說是趕人離開。
更何況占用公共空間就是不對,占據公園的一角等於侵占的其他使用者的權利,
這個姑且就算了,現在在旁邊模仿別人的動作也不行!?既沒有影響練習內容,
也沒有打擾到其他人,跟著打不行嗎?以武會友何必如此排外?
『高自由度是公園的一環,不爽不要來。』
2. 相互尊重派
這一派系的論點在於,在公共場合中,「一聲不吭」的就跟著不認識的團體活動,
是不禮貌的。別人既不知道你的來意,也不知道你是否有參加的意願,而你就在
一旁自顧自地跟著打,相互就沒有了,還哪來尊重......
原PO這次在公園中跟著鄭子太極練習團體打拳,既沒有加入的意願,也不和對方
打聲招呼,這明顯於情於理不合。雖然原PO在「客觀情況」下並未影響到任何
人、事、物,但是在現場原PO可能嚇到了指導教練,為了維持面子,他才會如此
厲聲喝止,令原PO感到心裡不適。
但歸根究柢是原PO實在是不太懂人情世故,儘管公園是公共場合,但是此太極團體
早已在此練習,基於人情事理,都應該要和對方打聲招呼,使對方了解情況,
這才方為上策。
不過對方厲聲喝止原PO確實不對,但原PO也不要太往心裏去了,畢竟這就是個
社會經驗,兩方都還有可以改進的地方,
「相互」就是與對方交流;「尊重」就是彼此禮讓。
原PO未與對方打聲招呼,對方也未以禮而待,「相互尊重」就別奢求了。
『你在繼續學我,我就要你報名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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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在這裡道個歉,兩點文末都開了個玩笑。
我覺得事情發展至今,兩方都有點過於激動了,先冷靜一下吧。
執著於公開場合的朋友,著眼於規範有無而忽略了人情世故,過於冷酷了吧。
堅持於相互尊重的朋友,為了人際關係而輕忽了公共自由,有些鄉愿了吧。
我想在那個當下,如果原PO有打聲招呼,太極團體應該是會歡迎的,不過拒絕
也是他們的權利,畢竟對方是團體活動,沒有理由一定要接受陌生人的加入。
如果在鄭子太極的教練發現原PO之後,好聲好氣與原PO溝通,也不會有這麼多爭議,
畢竟在公開場合本來就少有隱私,原PO有興致跟著打也不是什麼壞事,但對方畢竟是
團體活動,總是要維持一下團體秩序,這也是通情達理的吧。
總而言之,就是台語中的「厚熊(互相)」啦,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
暫停一下「我覺得......」,大家厚熊一下不是很好嗎?
大同小康的時代已經逝去幾千年,各式規範已經是必須的,
但在規範之外的,還是有賴世事道理,法條之前都會斟酌人情,
何況是公園之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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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嘴砲 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 ψQSWEET
駁斥──────◢ ◣█用引言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優質論文)
在嘴砲王 相反的觀點──◢████◣█上帝是存在的因為聖經上這麼寫( █ 辯論社)
應該出現 矛盾────◢██████◣█相對論是錯的因為我同學說的( ██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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