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園跟著打太極被警告.. - 武術 Martial 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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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好了,也讓我參戰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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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這數天來的發展,目前大約分為兩派:


1. 公共場合派

這一派系的論點在於,公園是公開場地,所有人皆有使用權。
在此等情況下,原PO應可以在此做「任何」不違反社會法律與公園規範的行為,
不應該有任何人有權阻止。

而且原PO只是在鄭子太極練習團體旁,一時興致來,所以在一旁「跟著」一起做,
不過兩、三分鐘光景,此練習團體的指導教練便出言不遜,要求原PO表明身分、
師承,並指出如果這件事在台北發生,會怎樣怎樣......

這是公共空間,即使太極團體已在此做練習活動,也無權過問其他人的使用權,
更別說是趕人離開。

更何況占用公共空間就是不對,占據公園的一角等於侵占的其他使用者的權利,
這個姑且就算了,現在在旁邊模仿別人的動作也不行!?既沒有影響練習內容,
也沒有打擾到其他人,跟著打不行嗎?以武會友何必如此排外?


『高自由度是公園的一環,不爽不要來。』



2. 相互尊重派

這一派系的論點在於,在公共場合中,「一聲不吭」的就跟著不認識的團體活動,
是不禮貌的。別人既不知道你的來意,也不知道你是否有參加的意願,而你就在
一旁自顧自地跟著打,相互就沒有了,還哪來尊重......

原PO這次在公園中跟著鄭子太極練習團體打拳,既沒有加入的意願,也不和對方
打聲招呼,這明顯於情於理不合。雖然原PO在「客觀情況」下並未影響到任何
人、事、物,但是在現場原PO可能嚇到了指導教練,為了維持面子,他才會如此
厲聲喝止,令原PO感到心裡不適。

但歸根究柢是原PO實在是不太懂人情世故,儘管公園是公共場合,但是此太極團體
早已在此練習,基於人情事理,都應該要和對方打聲招呼,使對方了解情況,
這才方為上策。

不過對方厲聲喝止原PO確實不對,但原PO也不要太往心裏去了,畢竟這就是個
社會經驗,兩方都還有可以改進的地方,

「相互」就是與對方交流;「尊重」就是彼此禮讓。

原PO未與對方打聲招呼,對方也未以禮而待,「相互尊重」就別奢求了。


『你在繼續學我,我就要你報名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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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在這裡道個歉,兩點文末都開了個玩笑。


我覺得事情發展至今,兩方都有點過於激動了,先冷靜一下吧。

執著於公開場合的朋友,著眼於規範有無而忽略了人情世故,過於冷酷了吧。

堅持於相互尊重的朋友,為了人際關係而輕忽了公共自由,有些鄉愿了吧。


我想在那個當下,如果原PO有打聲招呼,太極團體應該是會歡迎的,不過拒絕
也是他們的權利,畢竟對方是團體活動,沒有理由一定要接受陌生人的加入。

如果在鄭子太極的教練發現原PO之後,好聲好氣與原PO溝通,也不會有這麼多爭議,
畢竟在公開場合本來就少有隱私,原PO有興致跟著打也不是什麼壞事,但對方畢竟是
團體活動,總是要維持一下團體秩序,這也是通情達理的吧。

總而言之,就是台語中的「厚熊(互相)」啦,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
暫停一下「我覺得......」,大家厚熊一下不是很好嗎?

大同小康的時代已經逝去幾千年,各式規範已經是必須的,
但在規範之外的,還是有賴世事道理,法條之前都會斟酌人情,
何況是公園之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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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嘴砲 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 ψQSWEET
駁斥────── 用引言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優質論文)
在嘴砲王 相反的觀點──◢████◣上帝是存在的因為聖經上這麼寫( 辯論社)
應該出現 矛盾────◢██████◣相對論是錯的因為我同學說的( 論壇)
的元素 攻擊態度◢████████◣你腦羞生氣所以我贏了www ( 匿名版)
人身攻擊偏見▄▄▄▄▄▄▄▄▄▄▄國中生懂屁幹你娘 ( 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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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13-03-03
這時候跳出來當和事佬有點危險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03-04
其實已經討論到一個死胡同了
先不論這篇的整理 前面幾篇都說的很
Lauren avatarLauren2013-03-07
清楚了 就看是哪派而已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3-07
第三派:團體文化派
這跟人情或公共場合沒關係 這是某些
Xanthe avatarXanthe2013-03-09
團體文化的特質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