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場比賽比較偉大?? - NBA
By Leila
at 2006-01-26T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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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geniusmrlai ( ‵□′)───C<─___-)》之銘言:
: ※ 引述《breath35 (ddd)》之銘言:
: : 我覺得這偉大的程度必須經過精確換算。
: : Kobe在41分56秒的上場時間內得81分,
: : 換算48分鐘可得
: : 91.71827分
: : T-Mac在35秒內攻下13分逆轉馬刺,
: : 換算48分鐘就是
: : 1069.71428分
: : Fisher只花了0.4秒出手在季後賽逆轉馬刺,
: : 這2分對整個系列戰的偉大程度相當於
: : 2 x (60/0.4 x 48) x 6
: : 86400分
: : 結論:沒有人比漁夫偉大。
: 看來你們數學老師時常請假
: 第一 fisher這種算法 對手進攻時間居然是零。。
: 第二 體力可以忽略嗎
妳的數學老師就算全勤出席,也不代表妳就有從課堂上學得比人家好啊。
per 48min 的各項數據統計本來就是刻意忽略體力變數得來,反正「所有
球員都一起排除了這個變因」,得到的數據結果呈現的是某種效率指標的
參考意涵。 breath35 的錯誤不在忽略各人體力差異上的限制,而在並非
把球員放在相同的基準上作比較,憑什麼 Derek Fisher 的表現可以只看
那 0.4 秒,而 Tracy McGrady 也只需要看 35 秒的效率,Kobe Bryant
就要辛苦打滿 41 分鐘才能跟前兩者相提並論?那隨便抓個 Darko Milicic
灌籃成功的鏡頭,計算球從指尖離手到進網的時間,也來放大到 48 分鐘
跟 Kobe 的 41 分鐘 81 分一起作 pts/per 48mins 比較,妳想結果誰的
效率看起來好像也會比較高?所以 Milicic 也可能比 Kobe「偉大」?
問題不在換算成每 48 分鐘可得幾分的統計方式是錯誤而毫無參考價值的,
而是換算時不可將比賽作任意片段的切割再去放大,這樣跑出來的數據才
是真的隨妳高興任意解讀,有比較反而比不比較還要更糟糕。有時候,偽
科學比迷信更可怕。
: 不妨用另外一種觀點來判斷
: 單場81分的比賽 現今nba能做到的大概只有kobe一人
"wow~ awesome, amazing! can you do that again?"
: T-MAC的終場35秒13分....能做到的還有誰 這也說不太出來
"wow~ awesome, amazing! can you do that again?"
: 不過0.4秒投進致勝球
: 我覺得全nba能做得到的應該不少吧!
"wow~ awesome, amazing! can you do that again?"
理論上,既然有人成功過,就代表已經打破「不可能辦到」的迷思了。
不過,那也只是理論上如此。事實上,曾經成功作到的就是這麼有限。
只有可以想要作到就真的作到,想要再成功幾次都沒問題,那才是已經
可以被當作實力的一部份,否則,都只是天時地利人和各種條件配合底
下的巧合而已。字典上有一些名詞專門被用來形容這種特殊情形;
「奇蹟」/「上帝的傑作」。
如果是變魔術,也許有比較偉大跟比較沒那麼偉大的分別。譬如說玩梭
哈時把對方的底牌黑桃Ace變到我這邊來,或是把牆上廣告海報的漢
堡拿起來嗑,其中偉大的程度大概就比不上在眾目睽睽之下把自由女神
變不見,或是徒手凌空飛越萬里長城。不過妳不會問耶穌用五餅二魚餵
飽一整座山的飢民比較偉大,還是摩西把紅海分成兩半帶著人民一起出
埃及比較偉大。都是神蹟,都是上帝的傑作,有什麼好比的?
如果都能夠誇下海口要再辦到就能隨心所欲如願再次作到,到時再來比
較球員之間是誰比較「偉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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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breath35 (ddd)》之銘言:
: : 我覺得這偉大的程度必須經過精確換算。
: : Kobe在41分56秒的上場時間內得81分,
: : 換算48分鐘可得
: : 91.71827分
: : T-Mac在35秒內攻下13分逆轉馬刺,
: : 換算48分鐘就是
: : 1069.71428分
: : Fisher只花了0.4秒出手在季後賽逆轉馬刺,
: : 這2分對整個系列戰的偉大程度相當於
: : 2 x (60/0.4 x 48) x 6
: : 86400分
: : 結論:沒有人比漁夫偉大。
: 看來你們數學老師時常請假
: 第一 fisher這種算法 對手進攻時間居然是零。。
: 第二 體力可以忽略嗎
妳的數學老師就算全勤出席,也不代表妳就有從課堂上學得比人家好啊。
per 48min 的各項數據統計本來就是刻意忽略體力變數得來,反正「所有
球員都一起排除了這個變因」,得到的數據結果呈現的是某種效率指標的
參考意涵。 breath35 的錯誤不在忽略各人體力差異上的限制,而在並非
把球員放在相同的基準上作比較,憑什麼 Derek Fisher 的表現可以只看
那 0.4 秒,而 Tracy McGrady 也只需要看 35 秒的效率,Kobe Bryant
就要辛苦打滿 41 分鐘才能跟前兩者相提並論?那隨便抓個 Darko Milicic
灌籃成功的鏡頭,計算球從指尖離手到進網的時間,也來放大到 48 分鐘
跟 Kobe 的 41 分鐘 81 分一起作 pts/per 48mins 比較,妳想結果誰的
效率看起來好像也會比較高?所以 Milicic 也可能比 Kobe「偉大」?
問題不在換算成每 48 分鐘可得幾分的統計方式是錯誤而毫無參考價值的,
而是換算時不可將比賽作任意片段的切割再去放大,這樣跑出來的數據才
是真的隨妳高興任意解讀,有比較反而比不比較還要更糟糕。有時候,偽
科學比迷信更可怕。
: 不妨用另外一種觀點來判斷
: 單場81分的比賽 現今nba能做到的大概只有kobe一人
"wow~ awesome, amazing! can you do that again?"
: T-MAC的終場35秒13分....能做到的還有誰 這也說不太出來
"wow~ awesome, amazing! can you do that again?"
: 不過0.4秒投進致勝球
: 我覺得全nba能做得到的應該不少吧!
"wow~ awesome, amazing! can you do that again?"
理論上,既然有人成功過,就代表已經打破「不可能辦到」的迷思了。
不過,那也只是理論上如此。事實上,曾經成功作到的就是這麼有限。
只有可以想要作到就真的作到,想要再成功幾次都沒問題,那才是已經
可以被當作實力的一部份,否則,都只是天時地利人和各種條件配合底
下的巧合而已。字典上有一些名詞專門被用來形容這種特殊情形;
「奇蹟」/「上帝的傑作」。
如果是變魔術,也許有比較偉大跟比較沒那麼偉大的分別。譬如說玩梭
哈時把對方的底牌黑桃Ace變到我這邊來,或是把牆上廣告海報的漢
堡拿起來嗑,其中偉大的程度大概就比不上在眾目睽睽之下把自由女神
變不見,或是徒手凌空飛越萬里長城。不過妳不會問耶穌用五餅二魚餵
飽一整座山的飢民比較偉大,還是摩西把紅海分成兩半帶著人民一起出
埃及比較偉大。都是神蹟,都是上帝的傑作,有什麼好比的?
如果都能夠誇下海口要再辦到就能隨心所欲如願再次作到,到時再來比
較球員之間是誰比較「偉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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