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ghtymouse: 在還沒有藥檢前用藥真的不合法嗎?如果真的不合法,01/05 12:44
→ mightymouse: 是不是應該第一個把吸安全壘打王踢掉01/05 12:44
如果按照立法歷史來看
1970美國才立法禁止安非他命
1988/1990立法禁止類固醇
1991聯盟主席Fay Vincent以memo告知各隊禁用類固醇
按這過程來看 基本上在90年代打藥就同時違反聯邦刑法和聯盟內規了
只是聯盟這時還沒有和工會談過CBA所以無法禁賽球員
反觀Aaron吸安 按他說法是發生在1968年
在當時是完全合法 不違反聯邦刑法也不違反聯盟內規 跟類固醇球星根本沒得比
(不過tim raines吸安是發生在80年代 那就是同時違反刑法和聯盟內規)
再說1988年ben johnson都因為類固醇被奧運禁賽過了
同為運動員要說對打藥的合法性一無所知也說不過去
簡單總結
Bonds/Clemens 91年後打藥 => 同時違反聯邦刑法和聯盟規則
Hank Aaron 68年吸安 => 合法
老是拿Aaron吸安一事是不能幫打藥開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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