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現在中職的制度對球員並不公平。
把林智勝砍成30萬,林智勝也只能不爽而已,
不能怎樣。
如果完全採用MLB制度,
沒有自由球資格的,可以薪資仲裁。
下放二軍要用option,option滿就樣放wavier讓大家選。
FA你要有選秀權補償,就得提合格報價。
這樣應該對球員公平很多。
而且季末話題也很多,應該是有好處。
如果怕花費多太多,
可以訂四隊的薪資上限。
看是超過要附奢侈稅,
還是直接規定硬上限都可以。
這樣球團花銷也不會多很多。
中職可以考慮看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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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林智勝砍成30萬,林智勝也只能不爽而已,
不能怎樣。
如果完全採用MLB制度,
沒有自由球資格的,可以薪資仲裁。
下放二軍要用option,option滿就樣放wavier讓大家選。
FA你要有選秀權補償,就得提合格報價。
這樣應該對球員公平很多。
而且季末話題也很多,應該是有好處。
如果怕花費多太多,
可以訂四隊的薪資上限。
看是超過要附奢侈稅,
還是直接規定硬上限都可以。
這樣球團花銷也不會多很多。
中職可以考慮看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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