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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d147258》 之銘言:
: 其實有啊,規則6.01(i)(2)中提到,「跑壘員有可能被判出局時,不可視為捕手妨礙或阻
: 礙跑壘員進壘。」
:
: 至於為什麼小房間內的人跟二馬不引用這條
:
: 這就不知道了,可能球是方的吧

中職這次的回應,或者說關於波西條款
的設定,真的很沒有邏輯。

怎麼會用得分與否來看待這個條款?

這是為了防止衝撞造成球員受傷而立的
規則,從頭到尾就不該討論得分與否,
而是就可能產生衝撞情形去規範。

今天副秘書長的說法,強烈懷疑他搞不
清楚狀況。

safe以及out,可解釋成慢跑回來跟死到
有剩。這二種情況下,都不應有衝撞。
換言之,若必然safe而發生衝撞,判得
分;若必然out而發生衝撞,則判出局。

另一種狀況是得分跟出局很接近,這時
才討論:

是否有讓出本壘板;
捕手未接球前站位;
傳球位置導致捕手移動接球的狀況。

這幾種接近的play,才要討論如何規範
來減少衝撞。

回頭看副秘書長的說法,怎麼會把慢跑
得分跟接近的出局play擺在一起類比?

難怪被噴成這樣!

中職這次的處理真的完全不及格,不要
再說草創了,很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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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20-09-15
這很草創啊
Agnes avatarAgnes2020-09-16
這只有草 沒有創
Sarah avatarSarah2020-09-17
我國小的姪子做錯事被抓到也很常硬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