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台灣慢壘地方規則修改意見調查 - 壘球

Table of Contents

原文恕刪~

其實打球的這些日子

常常看到一個狀況

就是一支球隊比賽當天可能剛好來11個

排order的人如果排10個下場1個預備

那預備那個參與的機會就比較少

如果11個全排下去又怕出狀況時無人可替換

如果以後的規則是

當排11名球員(含EP)下場且無預備球員時

如場上發生狀況導致場上守備人員需下場時

可由增額球員遞補守備位置

打擊棒次不變

輪到該不能比賽之球員棒次時

自動出局

這樣雖然是下策

但對兩邊的球隊來說應該是比較公平的

畢竟壘球就是給人打的~~

--

All Comments

Hedy avatarHedy2011-09-20
這還不賴
Olga avatarOlga2011-09-22
我打的聯盟,就是EP可以下場守備的,EP也算先發人員,再換回來
Annie avatarAnnie2011-09-24
也沒問題,例如一壘手和EP交換守位(EP原本沒有守位),此時一
壘手並不算下場,守了幾局後,要再把原先的一壘手和EP再交換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9-28
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