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年第四屆全國散打搏擊錦標賽 - 武術 Martial 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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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第四屆全國散打搏擊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了宏揚中華武學精萃,發展武術散打搏擊運動,提倡全民體育運動風氣,獎勵優秀運動選手,本賽事將豐富全民運動風氣之視野,進而提升全民參與體育運動之正面積極性,將這項強身、防身、修心的運動積極貢獻給國人。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全字第0970010993號函)

三、主辦單位:台北市體育處 中華武術散打搏擊協會

四、協辦單位:台北市南港運動中心

台北市南港區體育會

台北市士林區體育會

台北市北投區體育會

中華全民運動健康管理?會

中華武術摔跤協會

五.承辦單位:台北市南港區體育會武術散打搏擊委員會

協和拳館 南港區訓練站 東區訓練站

國立陽明大學、私立北台科學技術學院、國立中央警察大學

國立台北大學等校散打搏擊社



七、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2.3等二日。

八、比賽地點:臺北市南港區玉成街69號

台北市南港運動中心三樓多功能運動空間

九、參賽資格:(一)凡於本會團體會員、訓練站、社團轄下之學員(選手)並領有段、級證書,按於今年10月2日年滿十五至三十八歲者,可通過其所屬之團體會員(分會)、訓練站、社團報名參賽。

凡有積極參賽意願但未領有級證(或段證)可通過其所屬之團體會員(分會)、訓練站、社團辦理,若無與本會有對口之團體會員(分會)、訓練站、社團可就近到下列單位、師範處辦理學習及晉級測驗:凡曾獲得全國運動會武術散手競賽前六名、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舉辦全國中正盃、全國季節聯賽武術散手獲前三名、及中華台灣國術總會舉辦台灣武術與國術擂台賽前二名者,均可持有效證明到協會辦理優惠級證。

大台北區:楊東雄教練0938-544936 02-88661621 e-mail:[email protected]

宜蘭地區:黃文泉教練0937160499e-mail: [email protected]

花蓮地區:張育銘教練0910694193 e-mail:[email protected]

桃園地區:余春盛教0916930246e-mail:[email protected]

大中部地區:王中原師範0931-582923 e-mail:[email protected]

高南地區:朱罠陽教0960336800e-mail:[email protected]

屏東地區:葉俊雄師0920-526180e-mail:[email protected]

其它方式或地區:網路族或其它地區亦可通過本會南港區吳震亞教練代為報名,辦理級證0910198731

e-mail: [email protected]

十、規則依據:(一)採用國際武術聯合會2005年最新頒佈之《國際武術散手競賽規則》

十一、體重分級:

男子組區分:

52公斤級(<52kg)

56公斤級(>52kg-<56kg)

60公斤級(>56kg-<60kg)

65公斤級(>60kg-<65kg)

70公斤級(>65kg<70kg)

75公斤級(>70kg<75kg)

80公斤級(>75kg<80kg)

+80公斤以上級(>80kg,暨超重量級)

女子組區分:

45公斤級(<45kg)

48公斤級(>45kg<48kg)

52公斤級(>48kg<52kg)

56公斤級(>52kg-<56kg)

60公斤級(>56kg-<60kg)

65公斤級(>60kg-<65kg)

70公斤級(>65kg<70kg)

+70公斤級(>70kg,暨超重量級)

十二、比賽細則:

(一)須穿著本會制式黑色道服,亞運指定標準散打護具-九日山(包含:護頭、護胸、護襠、護齒、)護脛、護腳背則可自行決定穿載,請選手自行準備。

(二)有關規定之賽具、道服請自備

(三)參賽期間選手膳(兩日競賽午餐按報名暨報到人數各提供便當一份)住宿、交通、及安全

均自行負責。

(四)如需公假單,請於報名單上註明。

﹙五﹚每人均需薟立切結書一份

十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九月23日,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十四報名手續:

(一)按報名表格式,詳填應填之處。

(二)報名地點:台北市士林區芝玉路一段197巷18號

中華武術散打摶擊協會收

(三)報名費300元,請電匯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天母分行帳號:406-5401-3334

戶名:中華武術散打搏擊協會,電匯單以影印方式含在報名單之信封袋內。

十五、報到、領隊裁判會議與過磅、抽籤

(一) +月二日上午08:00報到

臺北市南港區玉成街69號

台北市南港運動中心三樓多功能運動空間

(二)08:15-09:00點過磅,逾時棄權論,男子組須裸體或著短褲,女子組可著輕便T恤、短褲。

(三)過磅後即行抽籤,務必請各隊、領隊、教練、管理或派代表至少一人在場參與,否則,由大會安排代抽不得異議(各教練應注意有無選手還漏登記否則自行負責,不予重新抽籤。

(四)須同時出示身份證(或護照)與級證(或段證)。

十六、採單淘汰制

十七、獎懲

(一)每個級別獎項發至前五名,第一名至第三名有獎

牌、獎狀,第五名則有獎狀。

(二)團體成績如下記分:冠軍五分、亞軍三分、季軍

二分,第五名一分、,團體名次錄取前六名。

男子組團體成績錄取前六名,女子組團體成績錄取前三名,級別當中若僅一人參賽均需接受大會安排考驗賽,不論勝負均可領取獎狀、牌,但不得計入團體成績。

(三)各參賽隊職員、選手倘有違反本競賽規則或武德

欠佳狀況,根據情節最重可判一至五年拳監,情節重大嚴重羞辱武德如鬥毆情事,除判以五年拳監外,根據情況送警究辦。

(四)本比賽優勝選手、團隊,將作為日後補助獎勵之參考。

(五)三份各人獎:最佳教練獎(取團體積分最高之隊伍指導教練)

最佳美技獎(由全體審判委員、栽判票選出)

最佳精神獎(由全體審判委員、栽判票選出)

(六)精神總錦標:由全體審判委員、栽判從各隊中評選紀律、禮節、精神等風貌最佳的隊伍擭得

十八、有關申訴



(一)對於選手資格之質疑,應於抽籤排定前,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賽經排定後,一概不受理。

(二)參賽隊伍如果對判決結果有異議,必須在該選手比賽結束後20分鐘內,由本隊領隊向審判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同時交付新台幣五千元申訴費,如申訴正確,退回申訴費,申訴不正確的,則維持原判,申訴費沒收。

(三)各隊必須服從審判委員會的最後判決,如果因不服裁決無理糾纏,視情節輕重,按協會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九、本次賽事各個級別前兩名將具備資格參加有提供營養金、車馬費及出國移地訓練資源,參加台灣區散打搏擊拳王爭霸賽,並做為本會參加k-1格鬥技比賽及兩岸散打搏擊及赴美、日、韓、港澳、歐等國際踢拳、格鬥等賽事活動參賽資格之重要依據請參賽選手積極練習爭取名額。

二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隋時增刪、調整。

二十一、交通資訊http://www.cyc.org.tw/ngsc/index.html



1. 如何利用公車系統到達

路線1.203、204、205、256、276、28、306、311綠、518、53、531、605、622、629、63、668、675、棕1、藍7在「玉成里站」下車,沿玉成街步行約10分鐘即達。

路線2.207、212、240、261、270、279、281、284、51、藍21在「忠孝醫院站」下車,沿玉成街步行約10分鐘即達。

路線3.32、藍21在「捷運後山埤站(玉成街)」下車,沿玉成街步行約10分鐘即達。

路線4.207、212、270、281、51在「捷運後山埤站(中坡北路)」下車,沿玉成街步行約10分鐘即達。

路線5.212、240、261、279、284在「捷運後山埤站(永吉路)」下車,沿玉成街步行約10分鐘即達。

2. 如何利用捷運系統到達

板南線(藍線)「後山埤站」4號出口,沿玉成街往松山火車站方向,步行約5分鐘即達。

3. 自行開車

路線1請經由八德路自西向東行,經玉成街右轉過平交道即可抵達本中心。(本中心設有地下停車場,停車便利)

路線2請經由忠孝東路自東向西行,經玉成街右轉即可抵達本中心。(本中心設有地下停車場,停車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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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武友如果想參加散打王
一定要先比這個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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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08-09-22
坐骨神經痛復健中..orz..好想參加
Liam avatarLiam2008-09-26
祝大會順利成功.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8-10-01
幫推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