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先謝謝mitch22的幫忙,了結我心頭最大的疑問。
不管法律是情理法還是法理情為先,反正我們跟中、韓也沒啥情誼,有理大家也都說不清
,那就回歸到「法」字一途。
世界跆拳道聯盟(WTF)的規則既然講得這麼清楚:
「裁判在每回合開始前要確定有沒有選手,嘗試運用增強電子襪的感應或其他方法來不當
得分,若有發現依情節輕重可以判定扣分或是失格。」
那就表示:
1.賽前檢錄都過關了,上場才被拉下來,明顯是主辦單位的重大疏失。(穿著不合格的配
備就不應該上場)
2.情節輕重又是如何判定?誰來判定?
韓國嗎?說是跆拳道由韓國先踢,所以韓國是霸主,一切就由他們關起門來判定嗎?
請問運動場上的公平性又由誰負責?如果每個國家都依據自己的運動強項來決定遊戲規則
,那要不要考慮鎖國政策,自己玩自己就好啦!
不公平!
大家都這麼認為,我也是,我們都為了楊淑君抱不平,但我更在意的是台灣正在踢跆拳的
小朋友們,我們該怎麼告訴他們:「繼續踢下去」?
運動選手的培訓是很辛苦的,政府不是不做事,只是態度常像隻老牛,抽一鞭才肯走一下
,不論藍綠都一樣。
不要噓我!我不是在罵政府,但請大家捫心自問,多少小朋友的運動都是靠家長或家長會在
支撐?我就曾在高雄的街道上,跟小學生買過一份35元的手工餅乾,而他們只是在湊出
門比賽的經費…。
經費不足就算了,運動員本身還要克服體能訓練的辛苦,在大太陽底下曬、跑得氣喘噓噓
、咬著牙做重力訓練,忍受同一個動作重複一百遍、一千遍到無止境。
受傷了又怎麼辦?平常一個小感冒,我們就喊著不舒服,能翹課就躲在家睡覺,運動員呢
?吞止痛藥、打止痛針,外加咬著牙就可以繼續上場!
幸苦的培訓過程,還比不上前途茫茫的心理障礙!陳葦綾兩次奪牌成功,那天陳媽媽在電
視上,除了欣慰還是擔心著女兒沒有工作的事。平常都能聽說官員走後門、耍特權,怎麼
要幫國手安排一份教職時,就只有一句「依法無據」?
陳葦綾只是其中之一,還有多少運動員會被我們遺忘?上次國際賽倒了再站、倒了再戰的
蘇麗文,現在在哪兒呢?
在台灣,要一個孩子走上運動員這條路,可以想見他會有多辛苦。當每一個運動員在場上
發光發熱,帶給我們無數次「與有榮焉的感動」時,我們是不是也應該要有所回饋?
請據理力爭吧!
為了楊淑君
也為了台灣的小朋友
※ 引述《mitch22 (mitch)》之銘言:
: 這份文件中關於電子襪導致犯規以及失格說名如下:
: Before each round of competition, the referee shall check whether any
: attempts were made to manipulate the scoring system and/or increase
: sensitivity of the sensing socks, or any other method, by the athlete. In the
: event that the referee finds intentional manipulation, the referee shall
: reserve the right to give “Gam-jeom” to the pertinent contestant and shall
: reserve the right to declare the violating athlete as the loser by penalty
: based on the degree of seriousness of the violation.
: 大意是說,裁判在每回合開始前要確定有沒有選手,嘗試運用增強電子襪的感應或
: 其他方法來不當得分,若有發現依情節輕重可以判定扣分或是失格。
: 不知道是不是被依這一條判失格? 如果是的話那完全沒道理
: 另外在該份文件中沒有找到對電子襪規格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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