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學年規則可以考慮的修改方法 - 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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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現在的規則


(一)、凡比賽中被判處奪權犯規之球員或教練,於次場禁賽 1 場(不限年度
累積);另視情節輕重得由分區負責人提報審判委員會議處,如有再
犯者取消本學年度比賽資格,並立即呈報審判委員會議處。

(二)、比賽中有球員發生鬥毆情節,經裁判員判決確定後,該球員立即禁賽
,並取消參加本學年度比賽之權利。


(三)、比賽中如發生球隊集體(同隊二人【含】以上)鬥毆事件,取消該隊
繼續比賽權利及已賽成績不計,於次年停止該隊參加本項比賽一年,
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以下是我覺得修改成如此後,比較合理及公平



(一)、凡比賽中被判處奪權犯規之球員或教練,於次場禁賽 1 場(不限年度
累積);另視情節輕重得由分區負責人提報審判委員會議處,如有再
犯者取消本學年度比賽資格,並立即呈報審判委員會議處。


(二)、比賽中有球員發生鬥毆情節,經裁判員判決確定後,該球員立即禁賽
,並取消參加本學年度比賽之權利。


(三)、比賽中如發生球隊集體(同隊二人【含】以上)鬥毆事件,

取消有鬥毆情節之學生繼續比賽的權利,並於次年停止上述球員參加本項比賽一年,
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如此,不會把沒打人的球員也禁賽一年




回覆一下鄉民的質疑



Q: 因為只罰打人的球員,如果有球隊的教練故意派一個球員把對手主力弄受傷

而藉此贏球怎辦?



A: 如果教練和球員為了要贏這場球而如此做,在現行的規定下也只會將打人的那位球員

奪權+禁賽一年,不論有無修改規定,都很難避免這種行為.


但教練和球員這樣做的話,賽後絕對會被檢舉,大專體總會對此行為開會決定懲處

大部分的教練和球員應該不會為了一場球把自己的名聲甚至工作賠掉吧?




Q: 以前兩人以上鬥毆就罰全隊,現在只罰有打人的球員

如果有教練派2個以上的球員打自由搏擊怎辦?


A: 如果有球員和教練這樣做,賽後絕對會被檢舉

大專體總開會之後也會對教練做出懲處

大部分的教練都不會為了贏一場球而賭上自己的名聲和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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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la avatarUla2014-02-27
還真是天真阿...哪個教練會跟你講我就是存心要球員打
人?
你要怎麼查?怎麼檢舉?
Kama avatarKama2014-03-02
請問一下,有板友針對鬥毆的標準認定不一。EX:推人
是否算是? 針對這點原PO認有可有辦決依據?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03-02
在換人上場前耳語兩句,事後當作沒這回事,你怎麼確
定教練跟球員沒有存心要鬧事?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4-03-04
于跟陳的推哪個會引起風波 明眼人一看就懂了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3-04
我覺得沒必要改,這樣有些人就覺得反正沒我不出板凳
就沒事,明知道球隊中有較容易衝動的球員,還不先預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3-06
他只跟一名球員私下講好很難被檢舉吧...
Lydia avatarLydia2014-03-09
又或是外界壓力導致他個人去毆打 那連教練都解套
你UBA都罰不到SBL了 對外界人士根本沒難度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4-03-11
防,重罰才會讓球員注意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3-11
原本的規章要改應該改成
Kyle avatarKyle2014-03-15
停止參加本賽程一年 改成累進制 打一次規則就加一年
所以這次之後 應該改成禁賽兩年之後 再從二級賽事
Ida avatarIda2014-03-16
打起,下次再有發生 就改成罰三年 以此類推
我相信改完之後 連國小生都會知道不要衝出去
Ingrid avatarIngrid2014-03-20
你這種「自由心證」、「再開會討論」又是那門子合理?
既然會淪落到還得再開會,又為什麼要修改原本通殺的
Ida avatarIda2014-03-22
然後最好再跟SBL做配套措施 延用到SBL繼續禁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4-03-22
l大隊那些快畢業的球員這招沒用
Connor avatarConnor2014-03-24
規定?現在這個通殺的規定都有人不害怕了,改成你這
Faithe avatarFaithe2014-03-26
種「自由心證」、「再開會討論」的規定就有限制力?
Adele avatarAdele2014-03-31
原PO所說的自由心證,目前裁判就是認為推人算是鬥毆
卻不被某些版友所接受!~如此一來裁判的公信力??
Tracy avatarTracy2014-04-04
這種事能定多嚴就多嚴
Irma avatarIrma2014-04-08
況且那是這次沒什麼人受傷 萬一亂鬥到最後雙方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4-04-13
有什麼無法挽回的身體傷害 誰賠?
到時候再來吵說怎麼規則訂這麼輕完全無嚇阻作用?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4-16
你搞錯了阿 有兩人以上集體鬥毆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4-04-19
這次用的條例是第三項的集體鬥毆
Connor avatarConnor2014-04-22
X大說的應該是指~這次事件已經有兩人以上確定有鬥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4-04-23
行為!~因此才有目前的判決~
所以剩下的人不論是推人還是勸架都一樣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04-26
並且,會發生集體鬥毆,為什麼不能懲罰球隊?當年輔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4-28
大是打到見血,教練根本管不住球員,所以才從嚴懲罰
Una avatarUna2014-04-30
你不覺得那是鬥毆 但委員會過半數認為那是鬥毆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05-01
球隊,用球隊的比賽權要求教練管好球員,球員自愛
Freda avatarFreda2014-05-02
就像很多裁判都會聽到球員自認為沒違例沒犯規一樣
Wallis avatarWallis2014-05-04
再回到鬥毆的行為 你也自認為有鬥毆的行為了
那你認為是幾個人?只有一個人在鬥毆別人而已嗎?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05-08
其實相信原PO也知道,法令不論如何修改都有漏洞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5-10
許多人~包含我在內會耽耽如果改能罰個人! 只怕有更多
個人行為的挑釁!
Isla avatarIsla2014-05-14
為什麼不該罰整隊?場下球員沒待在板凳區,就表示場
邊教練沒在管球員,那為什麼不能懲罰球隊?
Eartha avatarEartha2014-05-18
今天是隊與隊的競賽~~不是個人對個人~~今天隊上代表
不只一人打架~~懲處這支隊伍有何不對~~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5-21
還是覺得2人打架太少了~~要10人以上才算數~
Tom avatarTom2014-05-25
或是對方沒有明顯外傷~~要斷手斷腳見紅才可以~~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4-05-27
既然有超過2人以上鬥毆那就沒問題了阿
Zanna avatarZanna2014-05-31
21-2-3 這條下去罰OK
另外你是想用憲法的比例原則來約束運動規則?XD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6-03
是阿 而且規則還特別(含)2人以上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6-07
紅的明顯,我發現現在許多人都是以比例原則作為修改
法條的理由,但許多時候這些都是不適用的。
依我個人待過校隊、部隊都是如此....
Gary avatarGary2014-06-10
如果時候比例原則真的無法適用於某些特別的地方阿...
Susan avatarSusan2014-06-11
最後講一句 UBA之後要怎麼修訂我們的意見很重要嗎
Donna avatarDonna2014-06-15
這種時候真的很想問一下:你真的知道在立法學裡面,
Susan avatarSusan2014-06-20
比例原則是怎麼被使用的嗎?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4-06-23
制訂法條時也要考慮到現實情況阿....
Faithe avatarFaithe2014-06-26
.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4-06-27
大專體總又不是國家設立的單位...
Rae avatarRae2014-07-01
大專體總是私法人,講白了師大跟義守也可以不爽不要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07-05
打,再去找其他大學自己成立一個籃球聯盟,自己找轉
播,找贊助
Susan avatarSusan2014-07-09
師大跟義守隨時可以退出大專體總的會員資格,104學年
Damian avatarDamian2014-07-12
度也可以不參加甲二級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4-07-14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7-15
.
Olga avatarOlga2014-07-19
笑死人,完全用國軍的思維在挺現行的惡法嘛
Ivy avatarIvy2014-07-23
惡法? 我覺得無不是阿!~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4-07-25
你這樣只針對人 那球隊/學校本身的處罰呢?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4-07-30
假如你要修改的話增修的部份一定是更多不會更少...
Zanna avatarZanna2014-08-02
目前你的條款就是更多的模糊地帶 規則不是這樣定的
Ivy avatarIvy2014-08-03
到最後還不是各說各話 嚴格的規則在那敢犯就要承擔
Kelly avatarKelly2014-08-06
補血
Hedda avatarHedda2014-08-10
補個血
Andy avatarAndy2014-08-13
Jack avatarJack2014-08-17
你要搞清楚,大專體總不是行政機關,他是各大學之間
Ula avatarUla2014-08-18
自組的體育聯盟,只是因為這聯盟所有成員都是教育部
Elma avatarElma2014-08-19
管轄的,所以教育部對大專體總因此有監督權,但並不
表示大專體總就是行政機關
Ula avatarUla2014-08-21
大專體總何時受託行使公權力?
Susan avatarSusan2014-08-24
補個血
Oscar avatarOscar2014-08-29
掛學校名的競賽不針對學校... 這... 那學校可以除名
Kumar avatarKumar2014-09-01
Elma avatarElma2014-09-04
magneto大是原po粉絲嗎 也幫補太多血了XD
Erin avatarErin2014-09-04
重點應該擺在如何定義鬥毆~
Agnes avatarAgnes2014-09-09
這次事件是鬥毆無誤,但規則該調整一下
Joe avatarJoe2014-09-12
如果不懂審查密度,不要動不動就把比例原則搬出來
Donna avatarDonna2014-09-15
heatthree《上次故鄉》140.113.122.195
Necoo avatarNecoo2014-09-19
magneto5566《上次故鄉》140.113.122.195 有卦嗎?
Adele avatarAdele2014-09-23
樓上害我笑了xdxdxd
Eden avatarEden2014-09-25
HAHAHA
Ethan avatarEthan2014-09-27
HAHA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4-09-28
HAHAHA
Lauren avatarLauren2014-09-30
HA
Sarah avatarSarah2014-10-02
純噓SSS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10-05
....
Eden avatarEden2014-10-08
HA
Jake avatarJake2014-10-10
看起來下學年的規則應該會做調整了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4-10-14
補血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4-10-17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10-19
某些鄉民真的是....
Jacky avatarJacky2014-10-20
Olivia avatarOlivia2014-10-23
又幫自己補血XDDDD
Eartha avatarEartha2014-10-26
.........
John avatarJohn2014-10-29
《上次故鄉》59.102.129.107 XDDD
Elma avatarElma2014-11-01
SPIT大都已經打你臉了 你就光明正大用熱火三吧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