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聯盟出來解釋FA條款
改回原來的意思
說包括原球隊
任何球隊簽的FA人數皆有限制
看到這是想說好吧又滾動了
不過看到下面理由就突然覺得奇怪
聯盟意思是說
這樣的制度是避免球隊戰力失衡
就覺得沒道理啊
棒球這種運動又不是課金買球員就越強
薪資也跟球員未來表現不一定掛鉤
那不然富邦這幾年簽一堆海龜還有雪蔣飛刀等強將
有失衡嗎?
當年15、16年爪爪陣內一堆高薪暴力打線
有失衡嗎?
而且這個還是職業聯盟欸
都是工作了
公司要出高薪資挖角或員工想跳槽加薪
這種狀況不是越多才會讓產業越活絡
假如今天一個有實力的新秀
在一個FA寬鬆的制度下
他就有動力留在中職
表現越好會有球隊看上眼挖角
競爭之下自己薪資也能越來越好
結果聯盟現在
怎麼態度好像是以前學校管理社團一樣
社團費用學校給得吝嗇
支出太高還會問東問西的
到底聯盟心目中的職棒是什麼樣子啊?
真覺得這種理由很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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