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制度下的確是如此
但也有super2去平衡
多控制一年真的會比較省錢嗎?
這真的未必
看看這幾年仲裁薪資年年高漲
以Betts來說仲裁第二年就20M
仲裁第三年幾乎可以跟FA價碼比擬
再來看一個例子
洛磯的Arenado
仲裁第三年26M同樣也不低
簡單說這規則害的可能就是大咖球員進FA簽約長度
但要說少領,其實也沒有
說要改也不簡單,怎改都會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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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super2去平衡
多控制一年真的會比較省錢嗎?
這真的未必
看看這幾年仲裁薪資年年高漲
以Betts來說仲裁第二年就20M
仲裁第三年幾乎可以跟FA價碼比擬
再來看一個例子
洛磯的Arenado
仲裁第三年26M同樣也不低
簡單說這規則害的可能就是大咖球員進FA簽約長度
但要說少領,其實也沒有
說要改也不簡單,怎改都會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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