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北縣體育場換小巨蛋不對等 - 足球
By Zora
at 2008-12-21T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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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200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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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政府計畫拆除縣立第一體育場,耗資四十億以BOT方式改建為「小巨蛋」,板橋市
長江惠貞強力反對;台灣地窄人稠,綠地已經很少,運動場地更是稀有,以一座商業化的
小巨蛋來換取全縣唯一可以舉辦大型運動會的場地,是否值得,台北縣府應三思;如果台
北縣府執意興建小巨蛋,不妨另擇適當地點,使台北縣民能有一座新的流行演唱會、時尚
休閒中心,也同時保留了現有的運動場地,才是兩全其美的做法。
「巨蛋」迷思在台灣醱酵已久,今年日本東京巨蛋剛好啟用二十周年,而台北市也早在東
京巨蛋開幕時即有建立巨蛋之議。何謂巨蛋,即室內活動場地也;運動發達國家,為了避
免比賽受到天候不良的影響,就會建立室內運動場地來減少對比賽時程的干擾。室內運動
場館並不少見,以籃球為例,現在國內幾乎每個大型學校都有室內籃球場的設立,但是對
某些運動而言,例如棒球,由於比賽場地廣大,要在室內比賽,運動場館建設就十分巨大
,美國最早有室內棒球場的建立,亞洲第一個室內棒球場建在東京,因造型如蛋取名巨蛋
,此後國人便將大型運動場館均稱巨蛋。
巨蛋建設費用高昂,而且必須有客觀環境配合才能維持,巨蛋不止造價貴,維持費用亦極
龐大,能建設巨蛋的國家,國民不但要喜好體育活動,所得也必須要到達某一水平,民眾
將運動休閒視為日常活動需求,有固定比率的民眾願意花錢進場看比賽,才足以養活巨蛋
,以東京巨蛋的經營而言,這個場館全年使用天數必須達到三百日以上,才可能獲利;東
京巨蛋是日本讀賣巨人棒球隊的主場,可容納五萬四千觀眾進場看球,職棒比賽內野票價
約新台幣二千元,除了例行的職棒比賽日外,其他的日子排滿大型活動,是成功的建設。
東京巨蛋開幕,國內職棒也於二年後開打,旋即掀起職棒熱,北部多雨,比賽時常受阻令
觀眾不耐,當時行政院長郝柏村有次到球場看球,滿場觀眾齊喊「我們要巨蛋!」雖然促
成了在台北市建設巨蛋的規劃,仍引起許多爭議,十多年過去了,台北巨蛋仍是海市蜃樓
,但是小巨蛋卻建了一座;在建造時打著運動場地招牌小巨蛋,就建在原來的台北立棒球
場原址,可是這個場館太小,打不成棒球,因為場地租金太貴,也不常打籃球,原來的綠
地沒了,空間不見了,只是多了個商業表演場地;現在台北市民如果要看籃球,絕對不是
到小巨蛋;看職棒,只好到比較偏遠的天母,或是台北縣新莊球場去了。
台北市民回頭想想,就比較明白「巨蛋迷思」損失了什麼:
一、巨蛋不是體育建設,而是商業行為;有了巨蛋不會增加體育活動,只會失去一塊活動
綠地。
二、巨蛋可以舉行運動競賽,只是比賽主辦單位付不起場地租金。
三、小巨蛋與巨蛋扯不上邊,小巨蛋只能賽籃球不能打棒球,更不可能辦田徑賽,室內活
動中心與運動場的工能差之遠矣。
現在事情可以看得很清楚,因為建巨蛋(或小巨蛋)是商業行為,所以絕對不可能是體育
場的替代物,說穿了只是有人看上了這塊黃金地段而已,體育場是全縣民眾共有的公有場
地,小巨蛋則是商業化表演場地,兩者完全不具對等條件,縣民要小巨蛋就會像台北市民
一樣,永遠失去一個運動場地,而且得不到足以對價的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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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政府計畫拆除縣立第一體育場,耗資四十億以BOT方式改建為「小巨蛋」,板橋市
長江惠貞強力反對;台灣地窄人稠,綠地已經很少,運動場地更是稀有,以一座商業化的
小巨蛋來換取全縣唯一可以舉辦大型運動會的場地,是否值得,台北縣府應三思;如果台
北縣府執意興建小巨蛋,不妨另擇適當地點,使台北縣民能有一座新的流行演唱會、時尚
休閒中心,也同時保留了現有的運動場地,才是兩全其美的做法。
「巨蛋」迷思在台灣醱酵已久,今年日本東京巨蛋剛好啟用二十周年,而台北市也早在東
京巨蛋開幕時即有建立巨蛋之議。何謂巨蛋,即室內活動場地也;運動發達國家,為了避
免比賽受到天候不良的影響,就會建立室內運動場地來減少對比賽時程的干擾。室內運動
場館並不少見,以籃球為例,現在國內幾乎每個大型學校都有室內籃球場的設立,但是對
某些運動而言,例如棒球,由於比賽場地廣大,要在室內比賽,運動場館建設就十分巨大
,美國最早有室內棒球場的建立,亞洲第一個室內棒球場建在東京,因造型如蛋取名巨蛋
,此後國人便將大型運動場館均稱巨蛋。
巨蛋建設費用高昂,而且必須有客觀環境配合才能維持,巨蛋不止造價貴,維持費用亦極
龐大,能建設巨蛋的國家,國民不但要喜好體育活動,所得也必須要到達某一水平,民眾
將運動休閒視為日常活動需求,有固定比率的民眾願意花錢進場看比賽,才足以養活巨蛋
,以東京巨蛋的經營而言,這個場館全年使用天數必須達到三百日以上,才可能獲利;東
京巨蛋是日本讀賣巨人棒球隊的主場,可容納五萬四千觀眾進場看球,職棒比賽內野票價
約新台幣二千元,除了例行的職棒比賽日外,其他的日子排滿大型活動,是成功的建設。
東京巨蛋開幕,國內職棒也於二年後開打,旋即掀起職棒熱,北部多雨,比賽時常受阻令
觀眾不耐,當時行政院長郝柏村有次到球場看球,滿場觀眾齊喊「我們要巨蛋!」雖然促
成了在台北市建設巨蛋的規劃,仍引起許多爭議,十多年過去了,台北巨蛋仍是海市蜃樓
,但是小巨蛋卻建了一座;在建造時打著運動場地招牌小巨蛋,就建在原來的台北立棒球
場原址,可是這個場館太小,打不成棒球,因為場地租金太貴,也不常打籃球,原來的綠
地沒了,空間不見了,只是多了個商業表演場地;現在台北市民如果要看籃球,絕對不是
到小巨蛋;看職棒,只好到比較偏遠的天母,或是台北縣新莊球場去了。
台北市民回頭想想,就比較明白「巨蛋迷思」損失了什麼:
一、巨蛋不是體育建設,而是商業行為;有了巨蛋不會增加體育活動,只會失去一塊活動
綠地。
二、巨蛋可以舉行運動競賽,只是比賽主辦單位付不起場地租金。
三、小巨蛋與巨蛋扯不上邊,小巨蛋只能賽籃球不能打棒球,更不可能辦田徑賽,室內活
動中心與運動場的工能差之遠矣。
現在事情可以看得很清楚,因為建巨蛋(或小巨蛋)是商業行為,所以絕對不可能是體育
場的替代物,說穿了只是有人看上了這塊黃金地段而已,體育場是全縣民眾共有的公有場
地,小巨蛋則是商業化表演場地,兩者完全不具對等條件,縣民要小巨蛋就會像台北市民
一樣,永遠失去一個運動場地,而且得不到足以對價的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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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vira
at 2008-12-22T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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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8-12-24T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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