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Yonex花錢贊助羽協 本來就是會要求選手使用Yonex產品
不然Yonex怎會傻傻掏錢給你? 佛心來著?
運動選手最重要的經濟來源之一來自商業廣告代言
特別是像羽球 桌球 排球這種市場比較小眾的運動
商業代言的費用可能還比他們自己當運動員本業賺的更多
如果選手代言和運動產品公司之間的合作能夠魚幫水水幫魚
這也是讓台灣體育環境能夠變好進步的方法之一
因為運動選手如果能經常性的名利雙收
很自然會去吸引年輕人競相去體育競賽的領域來發展
我覺得Y牌和戴資穎的事情 其實嚴格講誰都沒有錯
只是戴姿穎太晚對這事情做處理
才惹出後來的爭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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