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在此發問希望各位先進不吝指教
最近遇到兩個狀況
1.A隊球員抄截快攻犯規進算加罰
裁判哨音響後在報號時
B隊球員砸球,因此對B隊球員追加技術犯規
接下來的動作是原進算加罰一球的罰球取消
改為罰兩球後在中線發A隊界外球
請問這樣子是正確的嗎?
2.第二節比賽時間結束後,A隊球員對裁判判罰不滿辱罵裁判
因此宣判技術犯規,請問此時的行為應該是
B隊球員罰兩球,第三節由B隊中線發球
(假設原本球權轉換應由A隊發球)
或是B隊球員罰兩球,第三節由原始球權轉換的發球球隊發球呢?
第2個狀況看規章並沒有提到,只有講到第一節比賽開始前的技術犯規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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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遇到兩個狀況
1.A隊球員抄截快攻犯規進算加罰
裁判哨音響後在報號時
B隊球員砸球,因此對B隊球員追加技術犯規
接下來的動作是原進算加罰一球的罰球取消
改為罰兩球後在中線發A隊界外球
請問這樣子是正確的嗎?
2.第二節比賽時間結束後,A隊球員對裁判判罰不滿辱罵裁判
因此宣判技術犯規,請問此時的行為應該是
B隊球員罰兩球,第三節由B隊中線發球
(假設原本球權轉換應由A隊發球)
或是B隊球員罰兩球,第三節由原始球權轉換的發球球隊發球呢?
第2個狀況看規章並沒有提到,只有講到第一節比賽開始前的技術犯規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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